女韓粉轉貼假新聞誣指陳菊貪汙 北院判賠25萬元並在臉書道歉

2020-03-16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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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韓粉遭陳菊控告妨礙名譽,北院今判決賠償25萬元、拘役50天。圖為示意圖。(資料照,盧逸峰攝)

女韓粉遭陳菊控告妨礙名譽,北院今判決賠償25萬元、拘役50天。圖為示意圖。(資料照,盧逸峰攝)

楊姓女韓粉去年選戰期間,在挺罷韓煎餅店罵女學生「去死」,一戰成名,之後也臉書轉貼「陳菊貪污500億元」的假訊息,遭陳菊提告妨害名譽。台北地方法院今(16)日宣判,刑事部分,因態度不佳、否認犯罪,判50天拘役,民事部分,則需賠償25萬元,並要在臉書上刊登道歉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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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姓女韓粉早在2019年4月時,就因不滿前澎湖縣長高植澎質疑李佳芬未捐版稅,「出征」高植澎臉書辱罵「混蛋」、「丟臉」、「您不是女人生的」等語,亦於同年8月在臉書轉貼「陳菊貪污500億元」、「提供5億元作為蔡英文競選之用」等假資訊的內容。

陳菊對此提告妨礙名譽,求償100萬元,同時要求登報及臉書道歉。起初,在法官勸諭下,陳菊提出和解條件,強調只要楊女「公開道歉」,並以楊女名義向高雄市青年創業發展基金捐款15萬元,不料和解破局。

20190928-總統府秘書長陳菊出席民進黨33週年黨慶臺灣派對。(陳品佑攝)
楊姓女韓粉於2019年8月在臉書轉貼「陳菊貪污500億元」,陳菊因此提告妨害名譽。(資料照,陳品佑攝)

在開庭時,楊女女兒聲稱去年兩人在巴黎旅遊,母親在臉書轉發「陳菊貪污500億元」文章後拿給她看,當下認為內容未經證實要求母刪除,楊女也立即刪文。陳菊委任律師則認為,證人為楊婦女兒,證言有維護母親可能,且此爭點為PO文前是否盡查證義務,只要上網搜尋便能求證。

楊女先前辯稱,當下只看部分文章覺得好笑且有可能發生,加上自己是高雄人因此轉發,並表示在女兒勸說後,14分鐘內就刪除該文,卻立刻遭到截圖,認為自己遭受政治監視。

台北地方法院今日宣判,刑事部分,楊女因否認犯罪,態度不佳,遭判50天拘役,得易科罰金;民事部分,判楊女得賠償25萬元,並在臉書上刊登道歉啟示,全案可上訴。

此外,今(2020)年2月間,楊女也到罷韓議員服務處鬧事,送上鴨蛋並飆罵在場工作人員「不罷韓,3天就有口罩」、「你們不覺得慚愧嗎?有什麼資格罷免他?」,此案件警方也已介入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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