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嚴選:死囚器官移植 要禁就禁徹底

2014-12-08 15:00

? 人氣

假如說這一點做不到的話,那至少要通過制度的完善,讓死刑犯的捐獻真正成為捐獻。禁用死刑犯器官不是說說就能辦到的,單靠現行的《關於利用死刑罪犯屍體或屍體器官的暫行規定》和《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是遠遠不夠的,應該就死刑犯捐獻器官專門規定一套法律和程序,把死刑犯捐獻納入當前的器官捐獻系統,把他們與普通死者同等對待。死刑犯的捐獻必須是自己主動提出,不能是被誘導;死刑犯在做出同意表示的時候,必須有家屬的在場,要有嚴格、正式、詳細的捐獻協議;在簽署協議前,要留給死刑犯非常充裕的考慮時間,不能對其施加壓力,也不能以許諾任何利益來誘惑,保證其在完全的意志自由下做出;死後的器官摘取過程必須有外來監督力量的介入,不能由監獄自行執行;對違背死刑犯意願摘取並私賣其器官的人給予嚴厲的懲罰。黃潔夫只是一個政協委員,要讓「器官來源只能採用公民逝世後器官捐獻」這個承諾變成真實,必須出台正式的法律來保障。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在本文開頭筆者提到了國際影響,但嚴禁死刑犯器官利用並不只是為了應對國際壓力、改善國際形象,因為這並非一個與你我無關的問題,因為從理論上說,每個人都有成為死刑犯的可能,每個人的器官都有被非法侵犯的風險,所以紮好制度的籬笆,也關乎每個個體的利益。

*作者為中國財經媒體人,關注國際、經濟、法律、公共政策、歷史等領域,譯作有克魯格曼《一個自由主義者的良知》等。(原文刊載騰訊大家網,責任編輯:代金鳳)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