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劍觀點:重建台海兩岸憲政架構

2014-11-06 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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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協商會議之所以能在1946年召開,是因為從訓政轉向憲政是當時社會的普遍要求,是政黨間的最大共識,同時也是因為當時政黨間形成了大致均衡的力量結構。當時如果是國民黨一黨獨大,或者是中共的武裝力量已足夠強大,再或者是協力廠商民主勢力極其薄弱,那麼政治協商會議是開不起來的,而能夠開起來,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在國民黨、共產黨和民主黨派之間形成了一種政治「均勢」,國民黨不是絕對強,共產黨只是相對弱,民主黨派居間發揮作用,再加上國際國內形勢的壓力,讓各政黨能夠坐在一個會場裡,共同討論立憲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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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共內戰,政治平衡被迅速打破,隨著中共武裝力量取得節節勝利,政治均衡也就不復存在,政治協商所取得成果毀於一旦。可見,政治協商制度是政治力量大致均衡的產物。從目前大陸的情況來看,因為不存在著外在於中共的制約力量,所謂政治協商制度就是一個花瓶,但是,如果從台海兩岸大的格局上著眼的話,1946年初的政治均勢現在依舊存在。中共不僅要和國民黨談,還要面對民進黨的挑戰,兩岸力量對比雖然懸殊,但大陸要用武力來統合兩岸,絕無可能。由中共、國民黨和民進黨所構造的這個政治生態,恰恰是構建兩岸憲政架構的現實基礎。

因此,重啟台海兩岸政治協商機制的客觀條件是存在的。中共主張,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什麼都可以談。既然什麼都可以談,為什麼就不能建立起一個商談機制,就建構兩岸憲政架構進行最廣泛的政治協商?1946年由國共兩黨和協力廠商勢力共同開創的政治協商模式,是目前兩岸都可以繼承的政治遺產,其中的歷史經驗和教訓對於破解台海兩岸困局仍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往者不可諫,來者猶可追,台海兩岸各方政治力量和有識之士,共同鼎力重建中國憲政框架,正當其時。

四、在憲政框架下實現兩岸統一和共贏

台海兩岸政治制度不同,實力差距懸殊,政治訴求大相徑庭,要共同推動構建一個兩岸都能接受的憲政框架,難度肯定很大。對於中共來說,實現台海兩岸統一是其最大關切,越早統一越好,不能長期維持現狀,統一要有時間表;對於國民黨來說,繼續實行兩岸“不統、不獨、不武”的政策,符合臺灣的最大利益;而對於民進黨來說,其台獨立場一直未變,至今仍然堅持臺灣去中國化的政策。三黨對於台海兩岸截然不同的不同看法和訴求,能在一個憲政框架下達成基本共識嗎?

基於台海兩岸目前的現狀,首先可以明確作出三個判斷:第一,中共試圖以「一國兩制」的方式統一台海兩岸,絕無可能被臺灣大多數民眾所接受;第二,國民黨「不統、不獨、不武」的政策絕無可能長期永久實現下去,它早晚還是要面對兩岸統一問題;第三,民進黨的台獨政策絕無可能得以實現。我相信,這三個判斷不是主觀判斷,而是三黨都必須接受的現實,面對這三個「絕無可能」的現實,兩岸的主要政黨和政治人物,應該拋棄己見,解放思想,以更寬闊的眼界和更長遠的意識,著眼於台海兩岸關係的憲政建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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