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梁振英式的「愛國愛港」

2014-10-13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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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區首長梁振英備受批評。(資料照/美聯社)

香港特區首長梁振英備受批評。(資料照/美聯社)

中共眼中的「愛國愛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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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現任特首梁振英,在中共眼裡毫無疑問是個「愛國愛港」的代表性人物,而且還理所當然是「愛國愛港」者學習的典範。

梁振英同志在香港有自己的事業和財富,屬香港精英之一,在香港主權移交前,就獲中央信任,擔任由中方委任的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秘書長,參與《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1997年主權移交後,出任香港特區行政會議成員。2003年起連任兩屆全國政協常委,長期與中共「肝膽相照,榮辱與共」。2011年受「組織感召」宣佈參選特首而順利當選,雖被諷為「689」(註:台灣網民以馬得六百八十九多票的數字諷刺馬,香港網民則以梁只得一千兩百位委員中的六百八十九票就當選特首諷刺梁)但矢志不移。為順應時勢顧全大局,梁振英從此一再回避自己當年「六四事件」中曾同情支持學生並公開「強烈譴責中共暴行」的歷史,後又當眾質疑劉曉波獲諾貝爾和平獎的合理性,反說鄧小平更有資格獲得和平獎。

梁振英任特首以來,行事施政更力求「與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對於立場偏向反對派的《明報》等媒體,梁向有關銀行施壓要求抽廣告,銀行不妥協就拒絕參與其活動以示警誡;對於被指為反對派「幕後金主」的《蘋果日報》社長黎智英,梁政府動用廉政公署適時「選擇性執法」抄他後路;對於曾蔭權時期就備受質疑的「國民教育科」,梁接任後迎難而上不遺餘力推行,以「使香港同胞愛國愛港的光榮傳統薪火相傳」,直至引發大規模抗議不得已作罷,卻仍心有不甘……

在北京眼裡,梁振英的愛國愛港,當然更有在攸關「國家安全」的香港政改問題上的積極表現。

由於中央認定香港存在很多「敵對勢力」,又容易成為「海外反華勢力」「顛覆」的跳板,所以一直擔心香港政改會「牽一髮而動全身」,擔心香港因此「失控」。梁振英對此心領神會,不但積極回應支持喬曉陽「香港普選應有前提」、「特首候選人應愛國愛港,不能對抗中央」等表態,而且在提交全國人大的《政改報告》中努力遵從中央意圖,對大多數港人要求不搞小圈子「篩選」、提議加入「候選人公民提名」等意見刻意一筆帶過。全國人大常委會8月31日關於香港普選的「落閘」決定,梁振英極表擁護。當這個「決定」引發香港學生罷課抗議,梁振英堅守原則不放鬆。當大規模的「占中」爆發時,梁振英第一招學中央的慣常「維穩」手法,派出警力予以清場。當胡椒噴霧、87顆催淚彈齊下仍壓不服時,梁及時改變手法來軟的,軟的不行,來黑的,黑的不行,再來「拖」字,決不能讓學生那麼容易得寸進尺,那麼容易讓「向中央施壓」的圖謀得逞……為維護中央權威,為維護國家利益,梁振英可謂盡職盡責矣。這樣的梁振英同志,如果還不是愛國愛港的代表性人物,那誰能說自己是?這樣的梁振英同志如果也予反對,甚至要他「下臺」,那不是「反中亂港」又是什麼?

港人眼中的愛國愛港

但是,梁振英式「愛國愛港」,雖然也會有一些人讚賞,但絕大多數港人卻不認同。因為,受過人權、自由、民主、法治、憲政等現代政治文化洗禮的港人對「愛國愛港」特首的要求,並不在於與中央跟得多緊,而首先在於能保障港人已經享受到的自由、法治不受損害,並能及早帶領港人真正實現已經追求了30多年的民主,以保障香港社會的公平正義,以讓港人能擁有一個幸福永續的現代化文明制度:他應該是誠實守信的道德榜樣;應該為未來平等公義的香港勇擔責任;應該虛心傾聽真實民意,關注底層民生,努力提升底層民眾的生活品質並保障其權利,努力縮小日益拉開的貧富差距。但遺憾的是,在很多港人看來,梁的很多做法恰恰相反:梁回避「六四」,質疑劉曉波獲獎,是一種政治投機;競選之初就爆出山頂大宅僭建及撒謊醜聞,近日又爆出收受澳洲工程公司近5000萬港幣而瞞報之醜聞,已涉及極其重要的個人誠信問題;施壓銀行對《明報》抽廣告,是權力野蠻干預市場,是對新聞言論自由的粗暴打壓;劉進圖等新聞界人士一再受襲而至今「破不了案」,涉嫌政治恐怖、刻意包庇;對黎智英的「選擇性」執法,損害法律公平與尊嚴;強推含有粉飾「中國模式」內容的「國民教育科」,意在學中共加強洗腦……

特別是在攸關港人前途命運的政改問題及其爭議上,在喬曉陽代表中央強硬宣佈「普選前提」引起港人廣泛批評,「愛國愛港」和「不對抗中央」標準由誰制定、中央的篩選是否就比港人的選票要高明、不加篩選的真普選怎就影響國家安全、提名委員會與原選委會「八九不離十」是否「換湯不換藥」等等問題引發強烈質疑時,梁振英從不直面回應,其「政改報告」更對港人的真普選要求輕描淡寫;很多港人認為體制內溝通完全不獲尊重且路已走盡退無可退,決定靠街頭抗爭(佔領中環)表達訴求,這已是類似于藏人自焚、訪民冤民自焚等以自我傷害手段來表達訴求一般的悲壯了,在「占中」獲得近八十萬簽名支持之時,梁政府的應對卻是聯手大陸有關部門派錢搞「反占中」活動,拼湊假民意挑動「群眾鬥群眾」撕裂香港社會;當全國人大常委的「8.31決定」不但連建制派的讓步意見都罔顧,而且明顯違背《中英聯合聲明》與《香港基本法》,閹割港人自治權(《四維:「八‧三一決定」抵觸<基本法>》、《王開石:關於香港普選問題的批評和建議》),並引發港人強烈批評反彈時,梁政府不願也不敢為港人的權利發一聲;當「占中」發生時,梁政府最初的打算是強力鎮壓,硬軟兼施無效,竟學大陸國安部門的做法使上黑惡手段(此類做派,在大陸維權人士陳光誠、高智晟、劉萍、許志永、滕彪、李承鵬等等身上早屢見不鮮),這已經是嚴重損害港人核心價值觀、讓香港走向沉淪的極其惡劣的行徑了……

如此的梁振英如果也稱其為「愛國愛港」,除了與中共有特殊利益勾兌的香港權貴,到底還會有多少港人真心認同?梁振英的民調評分一直低下,還常常跌破警戒線,能怪港人不懂「愛國愛港」嗎?

梁式「愛國愛港」的陸版、台版與國際版

略加延伸,你會發現,梁振英式「愛國愛港」在大陸有「大陸版」,在臺灣有「臺灣版」,在國際上還有「國際版」。

其大陸版便是中共要求的「愛國愛黨」。只要你宣稱「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像《環球時報》那樣宣揚「愛國與愛黨是一致的」,宣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具有不可比擬的優越性」,不批評中共及其政府和體制,那麼,不管你做官怎麼貪污腐敗、失職瀆職、欺上瞞下、與民爭利、官黑勾結、踐踏法治乃至殘民以逞,不管你辦企業如何污染環境,生產假冒偽劣、地溝油毒奶粉,不管你經商如何坑蒙拐騙,不管你做學術如何虛浮瞞騙,不管你教書如何誤人子弟……你都仍然是放心可靠的「愛國愛黨」的好「群眾」。而如果膽敢提倡官員財產公示、財政公開政務公開,提倡公民權利、公民社會,提倡自由人權民主憲政,要求中共履行憲法,兌現承諾,那你就是「企圖顛覆」的「敵對勢力」!

其臺灣版便是中共眼裡的「愛國人士」、「統一力量」。只要你贊同中共所定義的「一個中國」或「九二共識」,或只要在車上貼個中共國旗,或只要唱幾首「愛國歌曲」,最好還能贊幾句中共及其領導人,喊幾句「祖國統一」,那麼我就待你為上賓,讓你上央視,高價購你產品,暗中助你競選,給你投資優惠、著作發行便利與演藝便利,而且不管多少利益我都可以輸送。而如果批評中共對台政策僵化,主張臺灣人權優先,或批評大陸人權惡劣,政治落後,臺灣很難與之走到一條路上,那麼你也就是十惡不赦的「台獨分子」、「分裂勢力」、「民族罪人」!

其國際版便是中共眼裡的「國際友人」、「友好國家」。只要你讚揚一下「中國模式」、「中國崛起」,讚揚一下中國的執政黨及其政策,讚揚一下中國的領導人,或者幫著做一些中國政府或大使館不方便做的事,那你便是「國際友人」、「友好國家」。你就可以到我這獲得大筆投資、低息或無息貸款,或者大手一揮免除巨額債務,你就可以在中國獲得額外的投資政策支持、著作發行支援,獲得大額訂單。你還可以像朝鮮那樣金氏去世有中國官媒CCTV、《環球時報》等如喪考妣般為你沉痛哀悼、大幅報導。在毛時代,你還可以像阿爾巴尼亞那樣獲得無償巨額援助,像越南、朝鮮那樣割我國土,像柬埔寨波爾布特那樣戮我華人,而仍親密地互稱「同志」。而如果你批評中國人權惡劣、制度落後、老人政治、法治倒退、貧富懸殊、網路封鎖,不管如何有理有據,或即便只如實發佈一下空氣污染指數,或僅是坐個飛機普通艙讓中國官員難堪了一下,或只是給中國某人頒個「和平獎」,那你就是「用心險惡」、「亡我之心不死」的「反華勢力」!

中國不幸攤上了這麼一個其政治倫理觀、價值觀與人類文明潮流、與民心民意如此嚴重脫節,卻強以一黨之私(準確講應是一黨權貴之私)綁架整個國家民族利益的「領導核心」,能不矛盾尖銳、處處對抗、處處火山嗎?

*作者為中國專欄作家/語文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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