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我是人,我關心「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劃分辦法」

2017-03-21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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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傳統領域,原住民青年百人凱道舞圈。(曾原信攝)

捍衛傳統領域,原住民青年百人凱道舞圈。(曾原信攝)

凱達格蘭大道上的原住民,為了傳統領域劃分辦法已在凱道抗爭逾半月,至今仍無社會共識。至此我們可以停下來問幾個問題,原住民朋友為何抗爭,他們的抗爭是否有理?還有,那些不是我們的傳統領域,關我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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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傳統領域劃設辦法是「違法」的行政命令

第一,此一行政命令實質上已經逾越原住民族基本法的授權,甚至在傳統領域的擴大解釋,更是侵害原住民族應以「法律」保留的權益。且去年8月所提出的道歉版本與今年2月提出的公告版本,便硬生生將最有問題的「私人土地」排除於傳統領域之外,而得以在原住民傳統領域取得大面積私人土地的外來者,不外乎是財力雄厚的財團建商,換言之便是為私人大型開發案大開後門。

第二,釐清原住民族的傳統領域的知情同意權以及私人財產權並不完全衝突的關係。雖說人民的「財產權」為國家不可恣意侵犯之權利,然而依據憲法第23條名列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得以法律限制之。而此處的「公共利益」該如何定義之?在傳統領域的私人所有權(A)、跟原住民族的知情同意權(B)(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理應都受到保障,而在對等的基本權利發生衝突時,國家應盡力協調,以保障雙方的權利,而非消極的以A打B,抹黑B,或是直接放棄B與A有實質衝突之處而不思解決。

第三,分別從族群、階級、環境保育的角度切入分析現在原住民部落真正面臨的問題,實質上就是社會對於「原住民主體性」的認識與尊重嚴重缺乏。社會大眾對原住民的印象不外乎「愛喝酒」、「不事生產」、「唱歌很厲害」、「體育都不錯」,然而這些標籤不只忽略不同原住民之間差異,更缺乏社會結構對族群的影響,甚至許多原住民也將這些標籤視為自我認同,遺忘祖先傳承下來的文化。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的知情同意權,只是對於原住民的部落生活最基本的最尊重,當然,如何在政治經濟權利已經長期受到壓迫的結構下重新賦權(empower),與政府的關係脫離慈善模式以爭取回自己的權益,除了各部落要有能力找回自身的傳統領域,更重要的事需要與社會大眾形成原住民族在傳統領域的「治權」觀念。

20170317-根據原民會2月公布的《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原住民可在公有地劃設傳統領域,對土地的利用可行使諮商同意權並可分享相關利益。 (資料來源:內政部地政司,立委谷辣斯‧尤達卡辦公室提供。風傳媒製表)
根據原民會2月公布的《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原住民可在公有地劃設傳統領域,對土地的利用可行使諮商同意權並可分享相關利益。 (資料來源:內政部地政司,立委谷辣斯‧尤達卡辦公室提供。風傳媒製表)

從「神隱少女」看台灣原住民處境

傳統領域劃設辦法,不僅僅是一部違法且侵害原住民治權的行政命令,後面牽扯的事長期被漠視的原漢衝突、各部落的傳統領域以「社會上的公共利益」之名遭到侵害而求償無門,或者是長期受壓迫的政經結構下,出售土地成為生存下去的必要手段,這些歷史上不公義,仍舊持續發生在現在的台灣社會。《神隱少女》,指的不是蔡英文總統,而是台灣社會這些環環相扣的問題,就好像《神隱少女》片中的腐爛神,有許多垃圾卡在身體裡我們平常看不見,只得遠遠的聞其腐爛發臭。當我們找到那一根刺時,必須齊心協力將其拔出,才能還給河神本來面貌。換言之,也就是必須好好面對骯髒的真相,對受害者於過去的不公義造成的損害進行補償,蔡政府的道歉、促轉法的制訂、原轉會的組成,才會對真正走向和解共生有實質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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