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經緯觀點:讓你一次徹底明白228真相

2017-02-23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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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對228事件的處置還算明快合理:3/7 派閩台監察使楊亮功來台了解,讓原來派駐台灣的21師增加駐軍3/10日抵台,3/11佈派國防部長白崇禧前往台灣處理各項事務。3/21加派監察使何漢文確認調查結果。4/2日將陳儀撤職改派文人法學博士魏道明接任省主席。4月17日白崇禧呈報將警備司令柯遠芬撤職,繼任人選推薦了副參謀長冷欣中將及彭孟緝少將,陳誠則建議委派次長林蔚中將。蔣中正選擇砲兵出身的彭孟緝少將接任,降低派系相護風險。另外還派閩台監察使署調查員鮑良傅、鮑勁安專門調查緝私血案。整個過程既無官官相護痕跡,選派處理人員也頗具名望、經驗及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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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談記錄是很珍貴的歷史補充材料,但是有些內容可能因為記憶模糊,或局部觀點而不全備。張炎憲編著的《台北都會228》及《淡水河域228》訪問記錄所提到的人物,當成228受難的理賠證據;高雄市228相關人物訪問紀錄裡面出現人物,也都可以當成受害證據獲得賠償,並非全然合理。黃彰健院士出版的228事件真相考證稿內,參考原始文件及對照不同的訪談記錄,就發現有些訪談內容不符真相或訪談內容就彼此矛盾。

阮朝日當時是《台灣新生報》的總經理後來失踪,台灣新生報是228事件時少數沒有被禁止出刊的報紙,在228期間也為政府宣傳、解釋。228基金會因為他們名單曾出現在陳儀「辦理人犯調查表」之中,把他及其他29位人物,主動公告為228的受害者。並且把她的女兒林阮美姝被聘為228基金會董事,還要補助阮朝日228紀念館的籌備及成立賴炳鎮先生受難事實陳述書成為他自己190萬賠償及其他6位金山受難者的證據。事件發生時賴炳鎮20歲,他和其餘6人被押往新館營區執行槍決,後來有4人被擊斃,他及其餘2人是以空爆彈射擊「陪斬」沒死。當時槍彈昂貴並且控制嚴格,拿空爆彈來嚇人並不合理。他也有可能是告密者被釋放,抓去只是做樣子避嫌。訪談之人,多半先為自己脫罪,再撿與自己立場相同的內容陳述。陳逸松甚至出版陳逸松回憶錄(戰後篇),來辯解自己在228事件當時的角色。訪談記錄還是需要合理謹慎的使用。

1945年底中國戰區統帥部參謀長兼美軍指揮官魏德邁將軍(Gen. Albert C. Wedemeyer)為了確實執行1945年10月25日在東京舉行遣送日人聯席會議決議,限期將中國境內之日本人悉數遣送回國。1946年3月13日,台灣行政公署長官陳儀在重慶與魏德邁將軍交涉,魏德邁建議所有在台日本人應於4月30日以前全部遣送返回日本,並以1947年1月1日為最後一批遣送之期限。隨後行政長官公署召開座談會,討論各機關留用日籍人員之比例,會中普遍認為留用太少,3月17日陳儀又向行政院長宋子文協商,獲得同意可以暫留35,000人,後經宋院長、何應欽總司令再跟魏德邁多次協商,最後美方同意可暫時留用日籍技術人員5,600人及其眷屬24,000人,合計28,000人,應於1946年底前由中國自理完成遣送。日本生產事業及技術人員遣返,嚴重影響台灣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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