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蔡英文總統競選政見「爭民主,護主權,愛台灣」是玩真的嗎? —以年改為例

2019-12-27 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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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年金改革最惡質的地方,是蔡政府在改革前,挑撥軍公教與勞工對立成功後,改革後又繼續挑撥退休與在職者之間的世代對立。依據原規定民國84年6月30日以前年資的舊制退休金,因為當時政府財政困難,軍公教薪給太低,所以所有退休金,皆由政府編列公務預算支付,屬於恩給制。民國84年7月1日以後年資的新制退休金,始成立軍公教退撫基金支付個人提撥35%,政府提撥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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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以退撫基金即將破產為理由,所以改革是不得已的:「經過這次改革,可以免得退撫基金的破產」。結果,改革後從銓敘部退休金重審書,看到退休金少掉的部分是:「先砍公保18%利息,再來砍舊制84年6月30日以前年資退休金,而新制退休金卻完全未動到」。換句話說,這次改革與退撫基金是否破產完全無關。然後告訴現職軍公教,已經退休者會吃光你現正繳的基金,引起現職者強烈反彈,蔡政府又見縫插刀,告訴現職者可以考慮成立新基金,讓退休者自生自滅,如此沒有人性擅長分化鬥爭的僱主,值得我們再支持嗎?

蔡政府的年金改革變成一場大騙局,軍公教團體當然不滿意,而提出大法官會議解釋。沒有想到大法官會議會獨創「層級化財產保障理論」法律見解,該理論區分退休金個人自提35%與政府提撥65%,認為退休者只有對自提部份,有比較高的「財產請求權」,至於政府提撥部份,則立法者享有比較大的立法形成空間,也就是說只要政府砍的退休金,沒有超過政府提撥65%比例,就沒有違憲問題,立法院想怎麼砍就怎麼砍,沒有違反法律「不溯既往」及「信賴保護」原則,企業僱主不給付退休金要負刑責,蔡政府僱主竟然可以隨心所欲,如此與獨裁政權何異?大法官會議的解釋,簡單的說84/6/30以前,政府恩給制的給付可以一毛不付,84/7/1以後政府給付的65%也只是暫存,政府隨時可以收回來,也就說明「政府已經不是軍公教的僱主」,所有軍公教退休人員都變成自由職業工人,退休金能夠領多少或是多久,只有仰望領導人的施捨了!

20180620_反軍改團體「八百壯士」下午繞行立法院周邊遊行。民眾隔著拒馬鳴氣笛。(蘇仲泓攝)
反軍改團體「八百壯士」繞行立法院周邊遊行。民眾隔著拒馬鳴氣笛。(資料照,蘇仲泓攝)

儘管蔡英文自己説:她執政期間台灣經濟最好,是世界五大富裕國家之一,國家稅收連續四年超徵5千多億元,國家尚有1.8兆舉債空間。但是,她還是以避免國家財政及退撫基金破產等理由指鹿為馬,強行將軍公教退休金,説成福利年金。強行進行年金改革,不只如此,原來退休享有的年終獎金、慰問金、子女教育補助金等也全部刪除。改革結果,聲稱:「每年可為政府減少400億支出,退撫基金可以節省1.2兆,可以使基金延長30年不破產」。但是事實改革內容,與退撫基金完全無關,所以退撫基金可能提早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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