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焚書了,接下來是不是要坑儒?」中國甘肅圖書館焚燒「非法藏書」惹議

2019-12-11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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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中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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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陸甘肅省某縣圖書館焚燒圖書的事件引發熱議,不少人聯想起秦始皇「焚書坑儒」的典故。該事件令大陸圖書審查再次成為焦點。分析認為,中共對人民意識形態的控制逐步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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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燒「有傾向性」書籍

「焚書事件」的新聞報導原載於10月23日甘肅慶陽市鎮原縣政府官網「部門動態」一欄。該報導稱,鎮原縣政府圖書館將65冊館藏出版物清查下架並銷毀。報導配圖是兩名女性在圖書館門口將撕碎的書籍焚燒。

該報導稱,鎮原縣圖書館銷毀了館藏中的「非法出版物、宗教類出版物」,特別是「含有傾向性」的書籍和影像資料。原報導目前已被刪除。

報導刊發時,正是中國教育部10月15日發出《關於開展全國中小學圖書館圖書審查清理專項行動的通知》(簡稱《通知》)之後一周。相信是縣政府為響應中國教育部做出的行動,並隨後展示政績。

香港書展
醜化中共國家領導人的書籍被列為「非法書籍」

大陸圖書如何審查

根據中國教育部的《通知》,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需要自查、並清理「非法圖書」,停止流通「不適宜和外觀差的圖書」。

試行辦法規定,「非法圖書」包括:危害國家統一、洩露國家秘密、煽動民族仇恨、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危害社會公德等圖書。另外,違背中共路線方針政策,醜化中共國家領導人和英模人物,戲說黨史、國史、軍史的圖書,以及非正規渠道進口的境外圖書等,也屬「非法」。

「不適宜圖書」包括:不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存在偏差的;宣揚狹隘民族主義和種族主義的書籍等。

民辦教育研究機構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炳奇對BBC中文說,進入大陸中小學圖書館的圖書,一是要合法出版,二要有利於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發展。圖書選擇和內容審查,也需要基於這兩點。

他說,中小學圖書館主要有兩個渠道採購圖書。一是經過新華書店,採購其內部館藏目錄——這些圖書此前已經通過新聞出版總署的批准。二是經由地方教育局領導批示,圖書館自主決定收藏哪些管理培訓書籍。

輿論發酵後被刪貼

「焚書事件」在兩個月後引發熱議。有網友在社交媒體推特(Twitter)上稱,「已經焚書了,下一步坑儒?」還有人稱,「焚書,官方視為虎門焚煙:消滅精神鴉片的大快人心事;而學界恐懼焚書坑儒:何為「精神鴉片」,誰來公正鑒定?還不是憑長官意志……」

中國媒體《新京報》近日發表了題為《圖書館「焚書」,要經得起文明和法律審視》的評論。文章認為,不必將一個縣級圖書館的行為與歷史上「焚書坑儒」的典故過度聯繫,不過,燒書的不當行為,和其引發的社會擔憂是真實存在的。

評論主要提出兩項質疑。第一,銷毀出版物是否一定要焚燒?第二,哪些書需要被銷毀,有明確的標準嗎?

該評論文章總結道,「如何對待書籍等出版物,在任何時候,都考驗的是一個社會對於知識、文明的態度,絶對不容隨意化、野蠻化,它必須經得起文明和法律的雙重考量。」

不過,文章現在已被刪除。

分析認為,中共對人民意識形態的控制逐步加強。
分析認為,中共對人民意識形態的控制逐步加強。

違法違規與政治信號

熊炳奇認為,同「掃黃打非」運動中銷毀涉黃影片的性質類似,燒書行為是「釋放違法違規的信號」。

他說,如要清除不合適的書籍,應該經過教育專家委員會,按照當前法律法規操作。燒書的行為太過「極端」,會引起觀者的「不適感」。

在海外的獨立學者胡平認為,燒書事件體現的是中共對人民意識形態的控制,包括網絡刪貼、大學告密等行為都是其中的一環。

胡平對BBC中文說,圖書審查在大陸已經不是新鮮事,存放在圖書館的書籍早已經過過濾,境外書籍基本不可能存放。但在審查的框架下依然燒燬官方出版社的圖書,體現習近平政權「大幅度左傾」,以「清算前朝」(鄧小平、江澤民、胡錦濤時代)的方式來實現「定於一尊」的地位。

香港新世紀出版社的創辦人鮑樸對BBC中文說,「焚書」實質等同於「製造愚昧」,歷史上有過秦始皇和納粹焚書的紀錄,已經證明焚書的行為是足以上書的。

他說,「人類社會任何特定的倫理標準都是隨時間流逝而變化的。當代中國已經出現過『批判孔子』的蠢事了,希望這種荒唐的事再也不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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