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借鑑》新加坡「假新聞法」上路,遭質疑當局藉機擴權、打壓異己

2019-11-30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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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年初制定的《防止網路錯誤資訊和操縱法》(POFMA)上月生效,只要政府認定言論不符事實或「違反公共利益」,皆得要求平台業者移除訊息或做出更正,違法者面臨最重10年徒刑、新加坡幣100萬元(新台幣2300萬元)罰金。當正反雙方仍就法條判斷標準、網路監管範圍爭執不下,星國政府的開罰行動卻已如火如荼展開,本周傳出星國政府兩度要求臉書、政治人物修改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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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國政府一周內兩度開鍘「假新聞」

被POFMA開鍘的第一人,是英裔星籍的反對黨成員波以爾(Brad Bowyer),本月他在臉書上左批星國主權基金淡馬錫控股(Temasek Holdings)投資負債累累的餐廳,又控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GIC)投資失利。此文引發財政部長王瑞杰重批是「假新聞」,指他使用「虛假且具有誤導性」的言論指控政府干預兩股國家基金的投資決定,並依法要求他刊登修正啓事。

波以爾最後在當局要求下修改貼文,星國政府更在官網入口放上該文截圖,並加註大大的「錯誤」(False)字樣。緊接著星國政府28日又命令臉書用戶陳智祥(Alex Tan)修改在獨立媒體《State Times Review》粉絲專頁的貼文,該文指一名為「吹哨者」(whistleblower)已遭逮捕,更批評即將登場的星國大選涉「黑箱作業」。

《State Times Review》隨後聲明發文者為澳洲公民,不受星國法律管轄,星國政府轉而要求臉書作出修正,也透露將對該用戶拒絕配合行徑咎責。經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商業頻道(CNN Business)記者求證,臉書證實已在星國政府依法要求下,將該貼文標註為「含有不實資訊」的內容。

外界憂「打擊假新聞」恐成政府擴權手段  

POFMA 立法之初就曾出現「法條用語不精確,模糊空間恐將賦予政府過大權力」等爭議,當時國際法律人委員會(ICJ)曾指出,法案根本沒有明確界定何謂「對事實做出虛假陳述」,也沒有把「公共利益」的構成要素說清楚。東南亞人權記者韓俐穎日前接受《德國之聲》專訪時,則指出法案讓澄清假新聞過程缺乏權力制衡。

臉書。(美聯社)
如臉書不按照星國政府要求處理爭議內容,每日最高恐被開罰百萬新幣。(AP)

她說:「在波以爾事件中,財政部長發出的要求不須經過法院審核,被要求者如果拒絕修改訊息,政府將依法徵收罰金。倘若當事人不服結果,他還得先徵詢發出要求者是否願意撤回,才能向法院提請上訴。」此外,她也認為波以爾的貼文表達個人意見部分多於事實,無法從中了解政府評估「假新聞」的標準。

在韓俐穎看來,這些法律缺乏整合,新加坡政府似乎打算以國安或公共安全為由通過法案,而政府將從中獲得更多權力。人權觀察組織(HRW)亞洲區副主任羅伯森(Phil Robertson)本周也再度質疑 POFMA 法案是星國政府打壓異己,在異議者間形成寒蟬效應的手段。"

Here's the record of restricting free expression & media freedom, & criminalizing critical comments, that @PAPSingapore @govsingapore & @kshanmugam are trying to defend with abusive #POFMA law. Don't be fooled, this is all about #censorship not "fake news" https://t.co/yHiL0BhEcb pic.twitter.com/SpuO4HNl4h

波以爾接受《CNN Business》專訪時坦承,他對政府的決定感到不解,他說:「這是政府的職權,但首度使用卻選擇這種方式,讓人難以樂見」,他也補充自己的貼文起初沒什麼人關注,但現在已引起海內外民眾注意。

儘管波以爾在臉書貼文中表示「按照要求,貼出雙方觀點很公平」,但他在訪談中強調,這麼做不代表自己認同政府處理手段,或文章中有任何造假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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