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隱觀點:何以眾多法學博士不願公開力挺蔡總統論文與學位?(下)

2019-10-08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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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博士論文爭議愈說愈複雜。圖為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說明總統蔡英文取得博士學位歷程。(盧逸峰攝)

蔡英文博士論文爭議愈說愈複雜。圖為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說明總統蔡英文取得博士學位歷程。(盧逸峰攝)

關鍵疑點二、棄之如敝屣的博士證書與論文

對眾多國外留學博士來說,對於博士論文與證書,可說是相當寶貝與珍惜,說「敝掃自珍」,也不為過。這可以體現在,留學回台之後,第一步動作大概就是找人將博士證書護貝或裱框,深怕不小心傷到這得來不易的證書。當然另外也難免有炫耀的功能在內,擺在研究室、辦公室,秀給學生看,也是一種虛榮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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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博士論文,若有機會的話,肯定會多精裝或平裝幾本,放在書架上,炫耀有這光輝的過去,甚至遇到相同領域的朋友,來拜訪也可以當作禮品致贈。

這一切正常博士會有的作法,到了蔡博士卻不是如此。除了號稱一再遺失的學位證書外,連論文也都沒有一本裝訂的樣子,那怕是簡單的膠裝平裝。這應該也是讓國內眾多的博士,甚至是法學博士,都會瞠目結舌──竟然這麼簡單的文件,都提不出來!原本可以簡單得分的題目,卻搞到現在剪不亂理還亂的羅生門。

關鍵疑點三、最重視簽名的歐美國家,卻什麼文件都沒有簽名?

到歐美留學的台灣留學生,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歐美國家什麼都要「簽名」的文化或作法。想必很多人都會納悶,這些草到不行的簽名,真的有任何效果嗎?甚至會懷疑這樣的簽名,難道不能偽造嗎?不過入境隨俗,不用爭執這麼多吧。

在當前論文門的爭議當中,最常提及的,無非是論文沒有類似台灣碩博士論文,會有一頁包括指導教授及口試委員的影印簽名頁。不過這一個問題,經過筆者考察《LSE法學博士全文資料庫》後,發現到英國LSE論文格式,的確是相當獨特地不需要有博士委員會委員的簽名。(連「封面」都沒不用出現指導教授。)

1.為何相關學位證明信函均無簽名

不過這個格式,並不代表其他文件或證明沒有簽名。如校內跑口試程序,並在口試審查當天,不太可能沒有一張《口試審查通過的簽名單》並提供學校留存。其實只要校方拿出口試通過的簽名函,自然就可以抒解外界疑慮,但LSE卻依舊保持一向不主動回應或提出的低調。若是正常外國留學博士發生這種狀況,肯定是寫信或直接親自請校方行政單位快點公布,以釐清爭議。怎麼會是故意讓整件事情陷入這樣的羅生門?

除此之外,更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列相關校方提供的證明文件或信函,都不需要有簽名,僅需打字即有效力。

圖示一
圖示一
圖示二
圖示二

2.為何不直接出示駐英國台北代表處學歷證明驗證?

其實遇到留學國的文憑,沒有登載簽名的狀況,也並非沒有補救方式。這對於眾多台灣的國外留學博士,也是簡單就可以回答的一題,就是直接出示:所謂貼有戲稱是「狗皮膏藥」的經外國代表處(或甚至外國相關政府單位驗證)的證書。

歷年來總統府公布的三份證明,僅有其中一份,疑似有外辦驗證的字樣。的確在2010年版本,有疑似驗證章之證書。

但大家只要隨便用英國學位、驗證至網頁搜尋,就會發現到,相關程序若是當真在2010年做成,則這一份文件有甚多可疑之處:

1.欠缺騎縫章

2.並非貼在正面,故並無法確定,右邊之代表處驗證章,是否就是貼在左邊正面證明文件的背面。

3.章內的內容,為2010年的內容,但似乎跟2012年的內容不太一樣。

(左圖來源:總統府針對總統論文與學位適宜之直播;  右圖資料來源:英國學歷認證程序@ Before Sunrise :: 痞客邦:)
(左圖來源:總統府針對總統論文與學位適宜之直播; 右圖資料來源:英國學歷認證程序@ Before Sunrise :: 痞客邦

順帶一提這一份「與正本相符」的證書,也更啟人疑竇。蓋國外留學博士,通常會在取得學位證書時,會影印多份,並每一份(複本)均申請驗證,目的在避免萬一原本遺失了,至少這種有驗證的複本,還是會發生與正本同一之效力。故若在2010年申請驗證時,可以用這種影印的複本,足以證明有正本存在。為何不驗證1984年之正本,而是驗證複本?或不給民眾看正本?若已經有正本,依據LSE相關規定,則不能申請補發,那和以 2015年又可以申請補發?

為了釐清民眾的疑慮,其實只需將2015補發之證書,依據相關下圖之相關規定,授權台灣駐英代表處向LSE進行查驗英國學歷,取得驗證章後,自可昭公信(除非台灣駐英代表處或LSE甘冒偽造文書之風險)。沒錯,這一題就是這麼簡單,就算沒簽名,外辦驗證章還是可以發生以昭公信的效果。這麼簡單,為何不做,真的難以理解!

關鍵疑點四、與指導教授、口委的關係,何以老死不相往來?

對台灣諸多留學歐美日的法學博士來說,為彰顯自己的學術地位,或師承某派之學術,在回台任教後,勢必會邀請外國指導教授甚至口試委員,來台進行專題演講或國際研討會。以擔任自己指導教授的口譯或演說稿翻譯,當作無上的光榮。也因為台灣留學生這種尊師重道的作法,也在國際間傳開,各國學界普遍對於台灣留學生有相當大的好感。

更不用說國際經貿法領域,在當年推動加入WTO貿易談判過程,政府相關單位均投入眾多資源。早期科研經費控管也相對寬鬆,故對大多數留學歐美日的法學博士來說,肯定會藉機邀請並招待自己的留學生或口委。

這也是很多法學博士,在觀察這一個事件上,情感上面,很難說服自己沒有問題的。若當真如同蔡英文在謝詞內,如此誠意地感謝這幾位教授之狀況,殊難想像,在台灣過去數十年間,推動國際經貿談判的過程當中,沒有將這些老師,邀請來台灣演講,或聘為政府相關諮詢顧問。甚至來台灣給台灣相關的談判,擔任顧問給予寶貴建議。或許Elliott教授,並非這一方面專業,可以理解;但另外兩位Barcelo 、Hindley,均是在國際舞台上有重要的角色,為何在1984年後,就像風箏斷了線,毫無聯繫?

來源:國圖版蔡總統博士論文。
來源:國圖版蔡總統博士論文。

這種狀況不免讓人懷疑,到底是否跟指導教授(或相關口試委員)是否相處不愉快?若沒有不愉快,怎麼會陷入此種老死不相往來的局面?若指導教授這麼討厭這位學生,那又為何要答應指導?還是,問題是出在答應指導之後,學生的態度或反應不佳?不過若反應不佳,不符合要求,大可不讓他口試,怎麼會讓他口試通過?難道是在1982-1984年間,因michael elliot要離開LSE而遇到轉換指導教授之問題而導致這樣的扞格?

還是其實是蔡總統片面對於指導教授與口委的不滿?如在前述過程中,感受到指導教授與口委在刁難,不讓他快點取得博士學位,否定他第一次提的題目,又對於草稿本的格式、形式諸多刁難?又或者是,如同相關媒體所猜測,故意不簽名,希望他比照格式完成論文初稿,從而埋下未來老死不相聯絡的因子?

還是,其實也沒有跟這些教授之間沒有什麼不愉快,只是單純擔心指導教授與口委來台灣後,會透露一些不該讓台灣人知道的資訊?當然只好忍痛,決定老死不相往來?莫非是如同《政經關不了》節目當中的分析,口試後,應繼續補交論文,但並沒有補交,故擔心教授來台後,提及當年時說溜嘴了,就索性不邀請了呢?

對很多國外留學博士來說,邀請外國指導教授與口委來台灣,證明自己發展得很好,日子過得很好,其實是一種尊師重道的表現。何以做出這樣老死不相往來的決定呢,想必大家也是滿滿的問號!

人緣這麼差?何以親綠法律學者也挺不下去?

在發生蔡總統博士論文門與學位爭議後,非常多的國外留學博士之間,都會問彼此一個問題:

「如果今天你今天被誣賴了,你在留學期間同校的台灣朋友、你台灣的法律學界朋友、你的指導學生會不會挺身而出挺你或給予精神上的支持?」

大家的答案可想而知,一定是會的。雖然說在LSE留學拿到碩士或博士學位的,在台灣不算多也不算少,但對於留學母校無端被波及或領域被無端瞧不起(如原來法學博士這麼好念這種冷嘲熱諷)的言語,肯定會看不下去。

20190930-前副總統呂秀蓮召開「如何鑑賞蔡英文博士論文」座談會。(盧逸峰攝)
前副總統呂秀蓮召開「如何鑑賞蔡英文博士論文」座談會。(盧逸峰攝)

雖然說這過程中也的確有LSE校友會、賴幸媛、江雅綺等力挺,但相對於之前在遇到重大爭議如太陽花學運或蔡賴爭總統候選人提名時,會有大量的親綠法律學界人士、民進黨立法委員發起連署挺政府、挺民進黨、挺蔡的活動。相較之下,在論文門及學位爭議之下,會站出來力挺的親綠法律學者數量甚少。蔡政府或民進黨在這些日子酬庸的親綠法律學者甚多,也不乏眾多由英國名校留學取得法學博士者,但頂多在臉書發文,轉一些對蔡有利的新聞,但鮮少真正撰文「主動」力挺。

到底原因為何,並不清楚。究竟是出於人緣、關係,還是其他因素,也不得而知。

我們可以確定的是,若某一天,有任何一人膽敢質疑國內法學大師(例如林山田)的德國博士學歷,肯定是會有一群徒子徒孫與刑法界的學者們,先不管三七二十一,力挺到底!人情冷暖,只有在患難時,才可以見真情也!

*作者為留歐法學博士。本文以筆名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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