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0億只是冰山一角!白色恐怖冤獄奪走受難者家產 促轉會年底將發布報告研擬返還

2019-10-04 16:50

? 人氣

民進黨立委周春米(見圖)、尤美女4日舉行「落實轉型正義,平復司法不法」公聽會,邀請政治受難者與家屬對遭沒入財產及相關賠償進行討論。(顏麟宇攝)

民進黨立委周春米(見圖)、尤美女4日舉行「落實轉型正義,平復司法不法」公聽會,邀請政治受難者與家屬對遭沒入財產及相關賠償進行討論。(顏麟宇攝)

被沒收的一切,何時才能拿回?今(4)日民進黨籍立法委員尤美女、周春米等主辦「落實轉型正義-平復司法不公」公聽會,邀集政治受難者與家屬討論如何返還當年遭政府沒收財產與相關補償問題。受邀之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胡博硯痛批民進黨政府的轉型正義可謂「離離落落」(li-li-lak-lak),沒有返還財產就只是「消費」受難者。對此,尤美女回應目前促轉會已召開5次相關會議,年底將出爐相關報告;促轉會兼任委員尤伯祥則補充,目前計算現值近350億的土地僅限獲有罪判決者,尚無法反應出威權時期政府侵害人民財產的完整樣態。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本日以專家身份受邀出席之東吳法律系教授胡博硯指出,雖然目前促轉會進行4次刑事有罪判決撤銷、總案量達5837件、總統蔡英文也出席有罪判決撤銷公告儀式,問題是撤銷與沒撤銷「只差那張紙而已」,真正要處理的是補償、沒入財產有無解決等問題。

20190707-總統蔡英文出席「平復司法不法之第三、四波有罪判決撤銷公告儀式」。(盧逸峰攝)
總統蔡英文7月時曾出席「平復司法不法之第三、四波有罪判決撤銷公告儀式」。(盧逸峰攝)

胡博硯:「撤銷」也應納入返還範圍

「威權時期把抓匪諜當一個『生意』來做。」胡博硯指出,《懲治叛亂條例》就有沒入財產部份,以合法方式沒入,這還沒討論到以非法侵奪人民的問題;雖在前總統李登輝時代有制定相關條例,若受難者得到「無罪判決」確定可要求返還沒入財產,但如何取得「無罪判決」是一大問題、時間太長,因此現在的促轉會才會用「撤銷」來處理,問題是「撤銷」不等於「無罪」,胡博硯認為在處理返還財產上應進行擴張性解釋,把「撤銷」也納入返還財產的範圍。

實務困難是:「沒入黨產要歸還,可能黨產會跟促轉會會被告。」返還受難者財產自然有風險,胡博硯表示被沒收的土地隨時間流轉會有繼承問題,若發錯土地會有糾紛,但胡也說:「沒想到問題是我們連做都沒做。」
儘管返還土地有實務困難,胡博硯認為「這事情現在不做會越弄越大」,1997年、2007年、2017年的土地價值完全不同,拖越久對國家財政負擔越大,因此胡強調政府應以盡速法律制定處理後續發還財產問題,「不然我們只是被再度消費一次,所謂撤銷,公道是沒有還給我們的。」

20191004-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胡博硯4日出席「落實轉型正義,平復司法不法」公聽會。(顏麟宇攝)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胡博硯4日出席「落實轉型正義,平復司法不法」公聽會,痛批民進黨政府的轉型正義做的有問題,沒有返還財產就只是「消費」受難者。(顏麟宇攝)

駁轉型正義「掉漆」 尤美女:相關法案已過、財產返回也已清冊

對於胡博硯所言民進黨政府轉型正義做得「離離落落」、「消費受難者」等批評,民進黨籍立委尤美女駁斥,不當黨產、《促轉條例》、《政治檔案法》都係從本屆第一會期陸續通過,現在所有轉型正義相關的法都過了,促轉會與國家人權博物館也已成立,至於財產回復問題,促轉會也召集國防部、國產署、地政機關做出清冊,釐清到底有多少人被沒收、是否沒判決但也被宣告沒收、總共多少筆的土地、現在是否還存在或是被轉賣掉為人民私產等。

到底要怎麼還,尤美女說,如果土地還是在政府機關未使用,這比較容易處理,但如果已使用、已撥給不同單位機構使用、或賣掉發生繼承,就要討論是否轉換成金錢、怎麼計算、規模有多少,這部份促轉會已開過5次會議委託專家學者做研究,報告會在年底出爐。

「我想大家非常著急,從二二八到今天夠久了,不是說夠久就要再等,而是我們要加快腳步的同時,也要要按部就班一步步走。」尤美女強調。

20190704-民進黨立委尤美女4日於「政治檔案條例」立法時發言。(顏麟宇攝)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4日舉辦「落實轉型正義-平復司法不公」公聽會,現場邀請政治受難者與家屬討論如何返還當年遭沒收財產與相關補償問題。(顏麟宇攝)

沒收土地市值近350億 促轉會:遠遠不能反映真實樣態

關於被沒收的土地究竟值多少錢,民進黨籍立委周春米表示,據第8屆司法法制委員會提出之戒嚴時期人民被沒收財產統計分析報告,照當時國防部的統計報告被沒收土地有279筆,公告現值310億、市值總價約347億,促轉會成立後又於2018年發函請內政部核對、國防部與國產署比對清冊,有刪除幾筆資料至約250筆,但公告現值與市價都有提高。

促轉會兼任委員尤伯祥則補充,以上這些其實遠遠不能反映出威權時期政府侵害人民財產的樣態,為何只有這幾筆,依促轉會調查有2個原因:

1. 《促轉條例》規定以司法不法做前提,意思是當事人要受到威權時期的刑事有罪判決,因此目前調查方向限於有罪判決去處理,「但實際上就我們知道、學者研究、前輩所知,那時期侵奪人民財產更多不是用『有罪判決』。」

2. 進入公庫的沒收財產可能只有其中一點,中間有很大一部份被上下其手、私人侵吞,這部份還在進行調查,但仍可能與現實規模有落差。

20191004-促轉會兼任委員尤伯祥4日出席「落實轉型正義,平復司法不法」公聽會。(顏麟宇攝)
促轉會兼任委員尤伯祥4日出席「落實轉型正義,平復司法不法」公聽會。(顏麟宇攝)

本日與會學者林佳和強調「任何人不能因不法行為獲利,國家亦然」,尤伯祥對此強烈認同,表示一旦國家被打上司法不法烙印,當然就應該要返還得到的財產,財產如此、損害亦是,國家不能侵害一個人,再損害沒有完全地填補。

尤伯祥也表示,目前依《戒嚴時期受損權利回復條例》,財產發還僅限於「無罪判決」態樣,但這樣事實上絕大多數受難者無法得到幫助、《國安法》第9條阻止大家獲得無罪判決的可能性、大多數案件無法得到回復權利,因此《促轉條例》便明訂促轉會應設計補償、賠償、財產發還方案,填補中間鴻溝。

對於返還財產,尤伯祥表示機關跟學者專家意見都是持肯定的、應該發還,但也提出對國家財政衝擊、預算排擠效應的擔憂,因此有學者認為未必要全部「原物返還」,可能可以用金錢或其他方式補償,例如長照、就醫優先、後代就學就業輔導、租稅減免等。

冤案補償怎麼賠?尤伯祥:若完全照刑法走,數額相當驚人

至於冤案補償,有50年代白色恐怖平反促進會理事表示「該給多少就給多少、該賠多少就賠多少」,應該全部依照現行冤獄賠償規定給予完整的賠償,才是對當年冤案完整的「平復司法不公」,就目前刑事補償法來說冤獄一天是3至5000元的金額。

尤伯祥回應,很多受難者都是死刑的、被剝奪生命權,若完全按照《刑事補償法》走,過去江國慶冤案就以平均餘命計算賠了1億多,若以這標準來算當年受害者,數額會相當驚人。

周春米最後總結,只要有冤獄就該有賠償、補償,這不只是法律規範,也是一般社會大眾可以接受跟認同的。儘管當年政治受難者被誣控多屬內亂外患、實難取得真正的無罪判決,但目前政府已透過立法機制直接撤銷不法判決,而以德國模式來看,以立法模式撤銷不法判決,當事者就是無罪之身,法律上站得住腳的,也就必須研擬後續財產返還問題。

喜歡這篇文章嗎?

謝孟穎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