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抄襲的藝術不是真正的藝術

2019-09-06 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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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字未提與觀光局所合作的三百萬元金流動向,三百萬元金流為該商業合作案的預算,也就是觀光局於此事東窗事發之後一度對外改口此為文創案的重要依據,任意抄襲他人的嘔心瀝血之原創藝術作品與親自操刀的藝術作品是有很大差別的,倘若江孟芝與觀光局無法完整交代清楚這三百萬員除了購買圖庫外,還另有其他用途?此舉容易造成國人對業界設計師所習以為常買圖庫的行為產生負面觀感與誤解,也會再次重創國際與國內社會大眾往後對台灣設計圈與政府的信任,試問爆發這次抄襲風波後,哪位國內設計師還敢與政府再進行類似商業合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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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從以上抄襲風波至綜整篇聲明的內容,我們能得知該名江孟芝設計師與她的團隊並沒有真正具備身為設計師的專業與道德素養,更沒有風險評估與解決危機的負責任能力。

(二)、結論:誠摯建議江孟芝能重新觀看與履行於台灣師範大學與設計師演講中,所謂的『不要抄襲諸多線上icon』與『誠實』的理念,畢竟就連妳所說的安藤忠雄都不曾犯下如此抄襲的罪過,並正式為了先前『說謊與抄襲』的行為付出誠意與觀光局招開記者會向每一位因妳而受害侵權者、先前信任妳而買書的每一位消費者、先前因聽信妳的演講內容而花費時間與金錢支持妳的每一位粉絲、親人與社會大眾公開道歉,道歉並承認自己不應該一味掛羊頭賣狗肉與口是心非,並依序向俄羅斯籍花豹圖案原創設計師、康熙字體、香蕉圖案與抄襲紐約地鐵報紙圖案原創者進行最有誠意的商譽賠償,也建議每一位觀光局公務員都應當對商業合作案的定義有絕對的基礎認知與專業資訊,並不吝引進與尊重其他關於設計領域專家的諮詢,諸如:提高商案預算與並對每名設計團隊有嚴謹的考核及認知 。

很多時候當我們會因為對方有旅美、國外獲獎經驗,甚至網路高人氣而被蒙蔽雙眼,雖然這些響亮的知名度能帶來更多利益交換,利益交換絕對要建立在具備專業與道德素養的前提之上,才得以避免以上諸多的爭議。

*作者為文字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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