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法律如何「追溯」退伍軍人失去的青春親情和自由

2016-09-15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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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服役時空環境不同,入伍退伍時間有別,待遇條件等誘因容有差異,但「法律的適用...本來就是適用事情發生當時的法律。」主政者現在檢討年金改革問題,不能忽略時空環境,和政府當年為保衛台澎金馬對職業軍人的承諾。現在發現制度有問題了,要修法止血,但法律修訂可以溯及既往的前提是要「有利於」當事人,這是立法與法律適用的鐵則,凡是不利於當事人的立法或是法律適用,基於法的安定性與制度的可預測性,讓人民可以免除不必要的恐懼,與不可預測的損害,是不容許溯及既往的。而已經退伍的老兵基於政府「信賴保護」原則,「不利於」當事人的立法或是法律適用,本就不應「溯及既往」,這是法治國家立國的基礎,否則如何「追溯」服役期間24小時在營待命的超時加班費,和人生中失去的最重要部分「青春、親情、自由」?這才是為何9/3日退伍軍人和眷屬如此悲憤上凱道的主因。

 

舉世民主國家,軍人和司法(法官、檢察官)是最特殊的行業,軍人把生命、自由交給了國家,司法人員則是維持司法獨立審判;兩者都是受國家特別保障,獨立於其他行業之外!!!蔡總統日前訪視金門說:「軍人是一個特殊的職業,國家一定會照顧各位。我們一定說到做到」。9/8日林萬億主持年改會強調卸任總統「禮遇金」、政務官「退職金」等均非退休「年金」不是改革對象,政府不是嚷嚷這個要破產那個要倒閉?!原來這個政府「省小錢糟糕老人,卻花大錢養肥貓」。均屬同義異詞的退休所得,主事者玩弄文字遊戲如何說服國人?

年改會中退輔會主委李翔宙、國防部副部長李喜明為現役、退役軍人權益發言,段宜康炮轟「先把這些不開眼的保守官員抓來祭旗吧!」要他們下台,難道民進黨政府不應該聽聽他們的意見?對民進黨來說,口口聲聲要求國軍「效忠」,難道不是要求軍隊「國家化」,而是應該「綠化」嗎?試想:為什麼後兩蔣時代,臺灣沒有發生過軍事政變或兵諫?一來是軍隊國家化職業軍人民主素養高,二來就是過去軍人的退撫制度,還可以讓退伍軍人安穩度過餘年。

 

職業軍人是承擔了大多數國人「不願意承擔」的義務,尤其77年解嚴以前兩岸是處於戰爭狀態,誠如姚立明教授說:軍人執行的是「死亡任務」。我們這一世代的軍人,十幾二十歲入伍,從來沒有向國家要過任何福利,向來是國家給我們什麼,我們就接受什麼,早年薪資待遇低過社會任何行業,我們也沒有吭過一句話。如果軍人生涯那麼棒,當初或現在大家怎麼不從軍?!馬政府極力推動的「募兵制」又怎會胎死腹中?

軍、公、教、警、消、農、漁、工、商是職業的不同,不是階級的不等,每個人都有自由選擇行業的權利,但有心政客硬是要利用民粹將各行各業的薪資、福利、退休所得放在同一天枰上衡量?忽略了起步選擇職業時,大家「出發點是平等的」;民國40〜60年代台灣處境風雨飄搖時,我們放棄大學選擇職業軍人就是場生命的豪賭,雖然,時過境遷,敵我情勢或有改變,但政府的「信賴保護」不容打折。退除役官兵並沒有要求「特殊的」差別待遇,我們只卑微的要求政府信守當年軍校招生時的承諾,遵守政府「信賴保護」原則,希望統帥的承諾說到做到。

*作者為聖約翰科大前軍訓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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