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財政部長顏慶章:派兵駐守不算居住,仲裁有錯嗎?

2016-08-07 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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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國際法學會理事長顏慶章認為,仲裁結果是認定派兵駐守,不算habitation,這有錯嗎?(李振均攝)

台灣國際法學會理事長顏慶章認為,仲裁結果是認定派兵駐守,不算habitation,這有錯嗎?(李振均攝)

針對南海仲裁結果,前財政部長、前駐WTO大使、台灣國際法學會理事長顏慶章6日表示,常設仲裁法庭裁決出來後,若干反應他由衷認同,但若干反應表台灣離國際社會太遠,台灣在仲裁案的反應,如質疑仲裁法庭沒邀台灣,但他認為這樣講都太多餘,至於仲裁結果,認為派兵駐守,不算habitation,這有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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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國際法學會6日與法務部合辦「南海仲裁案與台灣」研討會,顏慶章在閉幕致詞時說,根據《海洋法公約》297條的規定,裁決對特定當事國爭端才有拘束力,這次對中國、菲律賓在南中國海,有關九段線的主張,做出讓中國一敗塗地的決定,但台灣不是爭端當事國,從公約297條規定而言,並無拘束力。他認為台灣的回應應該是「我們不是爭端當事國,這件事常設仲裁法院索做裁決對台灣沒拘束力,但其中對海洋法公約很多事項討論,我們保留我們的意見。」

顏慶章說「假設考試,這樣寫會有比較好的分數。」他認為仲裁結果,這沒讓台灣失去任何將來發言的機會。顏慶章也認為台灣是要更多人表示意見,但「我們不是爭端當事國,甚至講常設仲裁法院沒邀請我們這句話都有點多餘。」

台灣國際法學會理事長顏慶章於,「南海仲裁案與台灣」學術研討會發言。(李振均攝)
台灣國際法學會理事長顏慶章認為,「我們不是爭端當事國,甚至講常設仲裁法院沒邀請我們這句話都有點多餘。」(李振均攝)

顏慶章:不能太過分失去一切,該遵守起碼規則

顏強調,台灣雖然在離開聯合國後,離開海洋法相關規範的發展,但海洋法公約產生的秩序,台灣沒理由不加以了解、尊重,而在國際事務處理上,有時要保持合理不同意見張力,才能得到進一步溝通協商的身分,但不能太過分失去一切,該要去遵守起碼的規則。

顏慶章指出,很多人不知道《海洋法公約》真正內涵,沒念完500多頁判決書就講話,如他當然不能認同「中國台灣當局」,但罵常設仲裁法院是罵錯對象,冤有主,債有頭,為何常設仲裁法院要用這個名字,是因為中國壓制,「請問全世界所有國際性刊物、單位,尤其台灣不再其中,比這個台灣中國當局更難聽的還多,我們能到IMF、聯合國,打擊他們都把台灣出版品,在台灣後面加中國,台灣是中國一省?」他認為台灣當然要抗議,但不要失去理性,合理抗議就可。

台灣國際法學會理事長顏慶章於,「南海仲裁案與台灣」學術研討會發言。(李振均攝)
台灣國際法學會理事長顏慶章認為台灣當然要抗議,但不要失去理性,合理抗議就可。(李振均攝)

顏慶章:欽佩判決書法律邏輯嚴謹

顏慶章說,他看過判決書兩次,欽佩法律邏輯嚴謹,例如有關太平島,是否有社群居住?是否有自生經濟能量,用這些角度來檢視太平島的內涵,有關社群的內涵,仲裁認為基於政府目的派兵駐守,或公務功能性的人員,不屬於habitation!

「這有錯嘛?如果國際法上認定海洋秩序,如果派兵去個島上,就變成主張是個島,可以主張兩百海浬經濟海浬專屬區,國際海洋秩序,還可能合理存續?國際海洋資源可成為人類共同分享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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