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仲裁案研討會》扁朝陸委會副主委黃偉峰:可以不認同 不能「絕不接受」

2016-08-06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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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陸委會副主委黃偉峰6日在法務部與台灣國際法學會主辦的「南海仲裁案與台灣」研討會上,就直言小國在國際政治現實要生存,不能忽略國際法的限制,台灣可以不認同仲裁結果,但不能去discredit(質疑)國際法正當性。(甘岱民攝)

前陸委會副主委黃偉峰6日在法務部與台灣國際法學會主辦的「南海仲裁案與台灣」研討會上,就直言小國在國際政治現實要生存,不能忽略國際法的限制,台灣可以不認同仲裁結果,但不能去discredit(質疑)國際法正當性。(甘岱民攝)

南海仲裁案出爐,蔡英文總統第一時間強硬宣示「絕不接受」,美方、綠營內部都有議論,前陸委會副主委黃偉峰6日在法務部與台灣國際法學會主辦的「南海仲裁案與台灣」研討會上,就直言小國在國際政治現實要生存,不能忽略國際法的限制,台灣可以不認同仲裁結果,但不能去discredit(質疑)國際法正當性,對國際法本身不承認,甚至評的一文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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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不接受」何來?遠景基金會準執行長隔空質問準副執行長

不過,對黃偉峰的提問,內定接掌國安局外圍遠景基金會執行長的賴怡忠答覆時,卻說「我覺得要去問林廷輝,(現任新台灣國策智庫執行長,國內南海議題專家,內定未來遠景基金會賴的副手)」,對蔡英文總統,講很多次「絕不接受」,包含華郵訪問,也說絕不接受,林應該最清楚決策過程是為什麼?」甚至稍後黃也提到我方參與國際民航組織(ICAO)的問題,賴也質疑「陸委會說要跟中國先協商,不曉得決策哪出來?這也要先去問林廷輝!」

台灣智庫副執行長賴怡忠於,「南海仲裁案與台灣」學術研討會發言。(李振均攝)
內定接掌國安局外圍遠景基金會執行長的賴怡忠說,內定遠景基金會副執行長的林廷輝,應該最清楚決策過程是為什麼?」(李振均攝)

遠景基金會準副執行長:未參加宣示前決策

賴怡忠回答時,林廷輝已離席,林晚間受訪時僅說,他僅以學者身分,提供部分政策建議,並未參與12日最後宣示前的決策,也從未參加ICAO議題的討論與決策。」

新台灣國策智庫副執行長林廷輝於,「南海仲裁案與台灣」學術研討會發言。(李振均攝)
新台灣國策智庫副執行長林廷輝晚間受訪時僅說,他並未參與12日最後宣示前的決策,也從未參加ICAO議題的討論與決策。(李振均攝)

今天研討會第四場,賴怡忠於報告中,提到仲裁結果出爐後,我方基於太平島被降為礁,仲裁書稱台灣中國當局及不能參與仲裁過程三項不妥,宣示不接受與不被判決結果約束,不被約束是法律用語,「不接受是另一不同層次問題」,且為了宣示主權,僅台灣派軍艦,比中國是派民航機降落在爭議島嶼上,意涵還要大,但國際是要求要降溫。

賴還說,他觀察到民進黨正式就任前,南海爭議一定提國際法及國際海洋法,但這次說擱置爭議及共同開發,卻沒國際法的字眼,這是新的發展。

黃偉峰:不能去discredit國際法體系

黃偉峰在研討會最後請教賴怡忠,指賴的報告提到,南海仲裁後,台灣的處理好像跟中國是「惟二」對國際法體系不尊重,但這對台灣未來國際空間影響,南向政策、美中關係間,影響是什麼?黃偉峰認為國際政治現實,大國為所於為,小國逆來順受,要生存除靠自己,靠朋友合縱連橫,也不能忽略國際法的限制,但他擔心台灣這個立場,「我們可以不接受、不認同仲裁庭結果,但不能去discredit,對國際法體系本身不予承認,甚把其合法性、正當性評為一文不值。」

黃偉峰直言,台灣可以說不接受不認同仲裁庭把太平島判為礁,但該尋求國際法體系,是否仍有救濟方式,應等到國際法體系沒法有任何救濟,這時才有資格說我沒法接受,因為現在美、日、澳洲,大部分國家都說仲裁出來,希望能接受仲裁庭結果,但對我方來說,仲裁結果對我不利,所以當然不認同,所以才尋求救濟,但如果沒任何管道可以救濟,這時才採取其他措施,這樣我方的作法才更有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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