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總統2020能為障礙者迎來曙光嗎

2019-07-16 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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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社會未提供身障者由憲法保障的權利,使身障者正在當前擔任受難者、次等公民。(資料照,顏麟宇攝)

台灣社會未提供身障者由憲法保障的權利,使身障者正在當前擔任受難者、次等公民。(資料照,顏麟宇攝)

今日在台灣,我們有幸能享有民主自由法治的成果,但對某些族群而言,卻未必都能享受此一價值。如果一項最高位階的法律,通過近二十年卻仍未落實,不啻國家機關應感羞愧,即對該法律所秉持的正義立場而言,也形同虛設。台灣的身障者,正在當前擔任這樣的受難者、次等公民,而屬於彼等的正義至今未曾跨出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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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七項至今未落實

民國89年修正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七項(下稱憲增第十條第七項)就已指出,「國家對於身心障礙者之保險與就醫、無障礙環境之建構、教育訓練與就業輔導及生活維護與救助,應予保障,並扶助其自立與發展。」於是請問:輪替執政的國民黨與民進黨,在各自執政歲月裡,究竟落實了上開條文中對身障者有何實質意義的建設?基於目前社會上各種現況綜合判斷,本文在此深信答案是否定的,否則哪裡有郭台銘先生以成立身障者專責保險公司為其參選總統之政見的餘地呢?而除保險議題外,上述規定中其他同樣重要而應予保障的事項同樣久付闕如。

郭董所提百億對保險公司而言猶如「闌珊」終難永續

保險制度乃吾人面對未來不可預料之危險,透過群眾聚集資金的方法,所發展出的危險管理制度,其所需所涉金額何止百億?君不見國內名列在前的保險公司,單單壽險種類資產就以「兆」為單位在起跳,姑不提「兆」即為百億之百倍,縱是後段班的保險公司也至少有數百億之譜,然郭台銘先生卻希冀以區區一百個億來支撐目前117萬身障者且人數尚在日益增加的整個保險種類,卻不是在既有的保險制度上力爭對身障者保障更多的額度與地位,儼然本末倒置。究竟是其因某種原因而看輕了保險制度,還是一種置身障者需求於輕蔑的態度?由此觀之,再聽聞許多障友紛紛表示要支持郭台銘,就彷彿有一道曙光照入彼等眼簾而深信不疑,乍以為障礙者的權益實現似有眉目!殊不知卻是一個不切實際的海市蜃樓。

20190714-國民黨總統初選參選人郭台銘14日進行「跟著郭懂遊街去」,為初選投票最後做衝刺。(簡必丞攝)
郭台銘希望以區區一百個億來支撐身障者的保險種類,卻不是在既有的保險制度上力爭對身障者保障更多的額度與地位,儼然本末倒置。(資料照,簡必丞攝)

主管機關無作為 徒以法令當幌子

金管會雖於日前提出三點說明,澄清仍有8.6萬身障者能保醫療險、意外險或壽險,然而不僅人數上不及全體身障者的十分之一,而無以解決或改善現況問題。甚至真正的問題點,根本也不在其所謂的不得對身心障礙者有不公平待遇或是無故拒保這個點上,而是在《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九款第三目的但書,其規定「但訂立保險契約時,係以保險精算及統計資料作為危險估計之基礎者,不在此限。」易言之,只要保險公司以這條但書為由,就能輕易的「有故」而拒絕承保,至於是不是不公平待遇只要保險公司能提出理由,從以往金管會的慣有態度,要認定有何不公平的情事,勝率可說是微乎其微。結論是這條但書就成了保險公司的絕佳王牌。再者,「保險精算及統計資料」涉及高度專業,身障者若不能懂得其中關竅,其所形成之漏洞豈不任由保險公司予以濫用?故若無公正中立的第三方來加以判斷與維護身障者的核保權益,身障者希冀憑藉個人之力企圖突破業者所設的層層關卡,以達到承保的目的,怕不如多買樂透求致富來得機率更高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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