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最好不要指導司法改革」 蘇永欽:辭職讓蔡英文提名新院長推司改

2016-07-11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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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的大法官任期未滿,卻主動請辭,他表示原因是為避免總統過度主導司法改革。(取自中興大學網站)

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的大法官任期未滿,卻主動請辭,他表示原因是為避免總統過度主導司法改革。(取自中興大學網站)

司法院長賴浩敏、副院長蘇永欽的大法官任期尚有2年才屆滿,卻在最近向新任總統蔡英文辭職,蘇永欽11日接受《風傳媒》專訪,強調請辭原因,「不是負責性辭職或是禮貌性請辭」,完全是因為蔡英文在競選期間倡議司法改革,未來還準備在總統府成立「司法改革委員會」,為避免總統過度主導司法改革,決定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精神主動請辭。蘇永欽強調,未來台灣社會若能建立起憲政精神,尊重司法院司法改革的進程,未來司法院長無須在新任總統上任後請辭,他的請辭也不會成為憲政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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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浩敏與蘇永欽6年前獲提名司法院正副院長,並同時獲提名大法官身份,儘管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規定,「司法院大法官任期8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但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但兩人距離大法官法定任期屆滿,仍有2年時間,不過,蘇永欽早在蔡英文520就職前,即主動向總統提出辭呈。

蘇永欽表示,大法官任期尚未屆滿,假如總統對司法沒有太多意見,基本上大法官是不需要隨新總統上任提出辭呈,但蔡英文在選舉過程中,多次談論司法改革議題,就任以後並且準備在總統府設置「司法改革委員會」。

蔡英文成立司改會 「已對既有憲政體制有所扞格」

根據大法官第175號解釋,「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基於五權分治彼此相維之憲政體制,就其所掌有關司法機關之組織及司法權行使之事項,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蘇永欽表示,司法改革依據憲法精神,司法院有司法提案權,總統不能指揮,蔡英文上任後在總統府設置「司法改革委員會」,已對既有憲政體制有所扞格。

蘇永欽表示,為了能夠讓蔡英文兌現選舉承諾,順利推動司法改革,司法院院長與副院長面對目前的憲政僵局,唯一的出路是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主動請辭,總統任免後,再由總統依憲法職權,提名認同其司法改革理念的司法院院長與副院長。

「既然司法院正副院長,已經做出辭職決議,總統提名新任司法院正副院長後,如果再召開全國司法改革會議推動司改,就不恰當」,蘇永欽認為,司法改革是司法院憲政職權,總統最好不要自己去指導,或者透過政黨政治平台推動,應該尊重憲法,交給新任司法院長推動。

「台灣若能建立憲政精神 我的請辭不會成為憲政慣例」

蘇永欽強調,司法院在憲政體制上,既不對立法院負責,也不對總統負責,所以,他辭去司法院副院長,並非如新任總統上任後,內閣負責性辭職,也不是禮貌性請辭,憲法上,司法院正副院長雖沒有必要同時請辭大法官職務,他希望這麼做,會比較心安一點。

蘇永欽說,未來台灣社會若能建立起憲政精神,尊重司法院司法改革的進程,未來司法院長無須在新任總統上任後請辭,他的請辭也不會成為憲政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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