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通訊也不放過,「假新聞」「公共利益」政府說了算 新加坡重法管制網路平台:違法關10年、罰2300萬

2019-05-10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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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8日仍通過《防止網路錯誤資訊和操縱法》,將嚴厲管制假消息,新加坡總理李顯龍與川普去年會談時的合影。(AP)

新加坡8日仍通過《防止網路錯誤資訊和操縱法》,將嚴厲管制假消息,新加坡總理李顯龍與川普去年會談時的合影。(AP)

儘管一讀時引發極大的爭議,新加坡8日仍通過《防止網路錯誤資訊和操縱法》,賦予政府極大的權力監管網路平台,範圍甚至擴及私人聊天室,只要政府認定言論不符事實或「違反公共利益」,皆得要求平台業者移除訊息或做出更正,違法者面臨最重10年徒刑、新加坡幣100萬元(新台幣2300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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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國政府強調該法不會影響言論自由,但人權組織仍抨擊政府濫權,條文中關鍵名詞如「公共利益」、「假新聞」定義模糊,恐將讓社群媒體淪為國家宣傳工具,而且連私人通訊APP也要納管。谷歌則警告新加坡政府,過度嚴厲的管制可能妨害新加坡成為區域數位創新中心的計畫。

法律規範包山包海  政府保證如何取信於民?

新加坡國會8日通過《防止網路錯誤資訊和操縱法》(POFMA),並將在近期內公布施行。律政部長尚穆根(K. Shanmugam)表示:「此法用於對付假新聞、網路機器人、釣魚和假帳號。」新法嚴禁個人散布「政府認定違反公共利益」的假新聞,違法者可能吃上5年牢飯和高額罰款。如果是使用假帳號、網路機器人(bot)散布假新聞的,則面臨最重10年徒刑、高達100萬新幣的罰金。POFMA適用於各種網路平台,包括社群媒體、新聞網站等;不配合政府命令下架內容、發布更正訊息的平台,也有相應的懲罰。

POFMA在4月進行一讀時,就引發科技業者、人權組織對政府過度擴權、迫害言論自由的疑慮。新加坡政府反覆強調,法律是針對假新聞,而非個人意見,言論自由不會受到侵害,該法也保證政府的作為有保留司法審查的空間,不會有濫權的狀況。然而面對這個名列無國界記者(RSF)的新聞自由指數(World Press Freedom Index)180國之中第151名的國家,政府的承諾恐怕得大打折扣。

無國界記者(RSF)發布《2019新聞自由指數》報告(RSF提供)
無國界記者(RSF)發布《2019新聞自由指數》報告(RSF提供)

連私人的聊天訊息也要管  人權組織:瘋了嗎?

POFMA最具爭議性的部分,是它也適用社群媒體私人聊天室、不公開社團,這代表在新加坡最受歡迎的WhatsApp、Telegram等聊天APP都在法律監管範圍內,點對點加密訊息也不再享有隱私權保護。POFMA明文規定:「假新聞不得透過網路、或任何有傳輸能力的行動網路系統,傳送給新加坡的網路使用者。」星國律政部高級政務部長唐振輝(Edwin Tong)指稱不公開的網路平台、聊天室、社團和公開平台一樣,作用有如公開場合的擴音器。7日更有官員在國會直指,聊天APP的私密性根本是假新聞散布的「最理想平台」。

新加坡政府至今尚未說明要如何監管使用加密技術的聊天APP,唐振輝則稱政府可以發出「一般糾正令」(general correction order),強制要求平台對廣大用戶發出更正訊息的通知。人權觀察組織(HRW)亞洲區副主任羅伯森(Phil Robertson)認為新加坡政府「根本瘋了!」他向英國廣播公司(BBC)表示:「這種朝向老大哥式(Big Brother style)控制、言論審查的發展,是對言論自由的直接威脅,全世界都應該警惕。」WhatsApp發言人告訴BBC,社會大眾通常能夠區分私人與公開性質的通訊,公司一方面持續致力於遏阻假新聞擴散,一方面也將維持WhatsApp的私密性特質。

科技業者反彈 過度管制影響人權也影響經濟

POFMA通過後,谷歌(Google)向《路透》(Reuters)表示,他們擔心新法會妨害創新,影響持續發展的數位資訊環境,甚至對新加坡成為區域數位創新中心的計畫造成衝擊。谷歌指出,接下來的關鍵在於政府如何落實新法,他們會盡力配合。臉書(Facebook)亞太區公共政策副總裁密爾納(Simon Milner)則希望,星國政府在施行時「能維持比例原則、有所節制」,並稱:「我們仍然感到擔憂,新法賦予新加坡政府廣泛的的權力,能強迫我們移除政府認定的假新聞。」推特(Twitter)也在聲明中指出,希望星國政府會將科技業者意見納入考慮,並特別注意日後發給業者打擊假帳號的「作業規範」是否有侵害表達自由、過度管制之嫌。

GOOGLE 谷哥(示意圖/ 377053 @pixabay)
GOOGLE 谷哥(示意圖/ 377053 @pixabay)

關鍵名詞定義模糊、網路平台淪為政府宣傳工具?

在洶湧的批評聲浪中,最主要的質疑莫過於POFMA法條用語不精確,模糊空間恐將賦予政府過大的權力,來定義什麼是真消息、什麼是假新聞。國際法律人委員會(ICJ)指出,POFMA根本沒有明確界定何謂「對事實做出虛假陳述」,也沒有把「公共利益」的構成要素說清楚。國際特赦組織(AI)則稱POFMA賦予新加坡政府「封殺網路反對意見,不受制約的權力」。新加坡國會唯一反對黨「工人黨」(Workers' Party)領袖則痛斥POFMA的通過根本是「專制政府不擇手段,只為保住絕對權力。」

新加坡人權運動者兼記者韓俐穎(Kirsten Han),質疑法律賦予政府糾正網路平台的權力,會讓平台變質為政府的傳聲筒:「當我們所使用的網路平台,被要求對用戶發出政府通知,或著更坦白地說,被要求為政府做宣傳時,這些會對我們的線上言論環境,造成什麼樣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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