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宗偉觀點:外患罪法制的前世今生─兩岸的惡意螺旋會加劇嗎?

2019-05-12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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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刑法上已經有這樣的條文,直到抗戰勝利前軍力窳弱的國府,當然都無法以相關罪章拿辦漢奸,但其宣示何人為國家叛逆的國內政治意義仍然相當重大。而後盧溝橋事變一爆發,全面抗戰一打響,這個冀東防共自治政府就立即面臨瓦解危機。其下屬通州保安隊的官兵,從沒忘記自己是中國人。眼看機會到來,遂於1937年7月底反正,轉向攻擊當地日軍與自己原來的上司,已經被全國人民視為敵偽漢奸政權的冀東防共自治政府。在日軍眼皮底下,當場殺死日本軍民兩百多人,一度還逮捕了殷汝耕等人,史稱通州事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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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宋哲元與其高級幹部,在華北與日本周旋多年後,冀察政務委員會從未真的公開降日,所有成員的餘生都在努力證明自己不是漢奸。在1940年棗宜會戰中,曾代理冀察政務委員會長與北平市長,而被媒體一度凡提及必稱「張逆自忠」,時任33集團軍總司令的張自忠上將,這個台灣40歲以上的人都知道的英烈千秋,就是好例子。當時他在湖北宜城南瓜店被日軍包圍遇險,張自忠拒絕了下屬突圍撤退的建議。堅持率所屬抵抗到最後身中6彈,據此戰生還者口述,在彌留之際,張自忠還喃喃說道:「我這樣死,對國家,對長官,對人民,良心平安」後,傷重殉國。揆諸青史上的斑斑血淚,誰能說這區區兩個條文後來沒有發生巨大的威力呢?

目前我國對於相關的法規管控其實已經有政出多門的現象,現在計有國家情報工作法、陸海空軍刑法、普通內亂外患瀆職罪、國家安全法與國家機密保護法,未來檢討相關法制體系適用的順序,也是當務之急。只是外患罪要增列入誰是敵人固然容易,但必然促成雙方對峙上的惡意螺旋不斷上升。如果按照過去歷史教訓看來,這恐怕是對國內外釋放將要準備全面戰爭的信號,安危他日終須仗,甘苦來時要共嘗。台灣人民現在真的已經做好這種臨戰準備了嗎?還有兩百多天左右的時間,姑且拭目以待吧?

*作者為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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