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銀行計畫增資 工會陳情憂經營權旁落財團

2016-04-29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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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銀工會29日到市議會陳情。(楊伯祿攝)

高銀工會29日到市議會陳情。(楊伯祿攝)

高雄銀行企業工會29日針對本次高雄銀行計畫增資案,高雄市政府105年度並未編列相關認購預算,恐將高銀經營權拱手讓予財團,損及股東、市民、員工權益、及市府經營權,向高雄市議會陳情。高銀工會要求依民國100年5月17日高雄市府會達成之共識辦理,即市府應認足應認股份,不應部分放棄未認,以杜絕財團介入。如有增列預算之需要,應提下次會審議增加預算。倘最後市府選擇未參加現金增資,短期內將喪失高銀經營主導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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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銀工會指出,2016年4月8日市議會定期大會開幕,國民黨議員曾俊傑提案要求有意增資18議員的高銀列席議會報告,讓市民了解高銀到底要做什麼?經議長康裕成裁定4月29日邀請高銀到議會報告,但財政局長簡振澄卻表示,高銀確實有增資18億元打算,但包括行政程序八字都還沒一撇,市府官股占45%,到底怎麼配合都還沒定案,也還沒向金管會提出申請,只有構想、沒有內容,如何報告?

高銀工會表示,高銀經理部門恐有違反「高雄市政府投資高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股股權管理作業要點」之規定,對「增資」或「影響高雄銀行董事席次」等重大事項,未依行政程序提出增資分析報告及計畫,交由公股代表召集人會商其他公股代表,並就相關議題加註意見,陳報市府核示前,即率爾對外洩漏現金增資之重大訊息,不僅造成高銀官股管理單位 — 財政局無法回應之困擾,更恐誤導投資大眾、損害股東權益、影響金融秩序。

高銀工會強調,此等率爾私下發布不實「增資」重大消息之行為,企圖逼迫市府放棄高銀經營權,顯然違反「公司治理」相關規範,應該明察,並對失職人員嚴以究責,以避免之前高銀高層集體低價認購售信戶負責人所屬其他公司股票,不當獲取數千萬元暴利,並因該受信戶經查違規貸款,致遭金融監督主管機關勒令改善之「暗室交易」行為一再重演,以期保障股東權益及全民資產,並維護高雄銀行聲譽。

高銀工會認為,如果高銀確實將辦理現金增資,請市議會督促市府及高銀依民國100年5月17日陳菊市長率相關首長至市議會,就高銀增資案進行專案報告所達成的共識辦理,絕不允許高銀增資案在未經議會審議、無預算可認股情形下,迫使市府放棄參與增資,變相丟棄經營權。

而經工會針對高銀擬增資18億元所做的分析,請市議會建議市政府應首選「永續非累積特別股」方式參與認股,其次可選擇以「普通股」方式參加認股,皆可達強化資本,改善財務結構,提升資產報酬率,創造股東最大權益之增資目的,並可兼顧政府永續經營,杜絕財團入侵,捍衛全民資產,保障員工生計之政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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