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11日宣布展開一項新的貿易調查行動,對包括中國、歐盟、日本、台灣、南韓與印度在內的16個主要貿易夥伴啟動調查。這項措施由美國貿易代表署依據「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款推動,被視為華府在最高法院裁決後重建關稅制度的重要途徑。這項調查同時也與川普政府此前推動的對等關稅政策密切相關。該政策日前被美國最高法院裁定缺乏法律依據,使得原本的關稅架構出現制度空缺。華府因此開始尋找新的法律工具,以維持既有的貿易政策方向。 (相關報導: 川普關稅戰狂飆!美突祭出301調查鎖定台灣等16國 半導體成熟製程恐迎海嘯 | 更多文章 )
為何美國會突然對16個主要貿易夥伴展開301調查?
美國貿易代表署指出,這次調查將檢視各經濟體在製造業領域的政策與措施,特別是是否存在過剩產能或其他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制度安排。美國貿易代表葛里爾(Jamieson Greer)在對媒體說明時表示:「總統的貿易政策保持不變。」他接著說:「這是為了保護美國就業並確保與貿易夥伴之間存在公平貿易。」葛里爾進一步指出,這些調查將涵蓋各國在產業結構、產能安排與製造政策上的做法,因為部分經濟體的生產能力已經「與市場需求的激勵機制脫鉤」。在華府的觀察中,這種產能與需求不對稱的情況,可能導致長期且持續的貿易順差。
哪些國家與經濟體被納入這次調查?
美國此次點名的調查對象共有16個經濟體,包括中國、歐盟、墨西哥、日本、印度、台灣、越南、南韓、新加坡、瑞士、挪威、印尼、馬來西亞、柬埔寨、孟加拉與泰國。在美國的統計資料中,多數經濟體與美國存在顯著商品貿易順差。其中歐盟、中國、墨西哥、越南與台灣的順差規模尤為明顯。台灣2025年對美商品貿易順差達1467億美元,較2024年的737億美元大幅增加。越南與墨西哥的順差同樣呈現快速成長,使得這些經濟體在美國新的貿易審查框架下受到關注。
最高法院裁決後,美國關稅政策為何需要重新設計?
這波調查的背景與一項司法裁決密切相關。美國最高法院2月20日以6比3裁定,總統川普此前依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徵收對等關稅的做法缺乏法律授權。在裁決公布後數小時內,川普簽署行政命令,依據「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推出新的10%全球關稅。這項關稅措施的有效期限為150天,被視為過渡性安排。美國財政部長貝森特(Scott Bessent)在裁決公布後曾表示,他預期美國的關稅水準將在數月內恢復至法院裁決前的水平。他說:「我非常相信關稅稅率會在五個月內回到原來的水準,而且這些權限非常完整。」他同時強調:「這些法律工具曾經承受超過四千次法律挑戰,但依然存在。它們運作速度較慢,但更加穩固。」
台灣政府如何回應被列入301調查?
行政院表示,台美之間早已就相關議題保持密切溝通。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指出,美方在公布301調查之前已提前通知台灣,相關情況政府早有掌握。她說明,台灣談判團隊持續透過視訊與其他管道與美國貿易代表署及商務部保持聯繫,以因應可能的政策變化。李慧芝也提到,台美雙方已在2月完成簽署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該協定已對可能涉及301條款的多項議題形成共識,因此在未來的調查程序中,相關談判成果仍會被納入考量。
台美貿易協定ART在這次調查中扮演什麼角色?
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是在今年2月中完成簽署,協定內容確立台灣對等關稅為15%且不疊加,同時在232條款上享有最惠國待遇。此外,協定中也納入超過2000項輸往美國的產品關稅豁免條款。原本政府規劃將ART與1月簽署的台美投資合作備忘錄一併送交立法院審議。不過由於美國近期關稅政策出現重大變化,相關程序目前仍在調整。行政院表示,在未來301調查的過程中,美國政府也會考量各國既有協議與承諾的執行情況,相關因素都將納入評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