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評論將台美對等貿易協議定性為「出賣台灣主權」,並以「賣國條約」等強烈語彙作為總結。這樣的寫法確實能快速吸引注意,但當重大政策討論被簡化為道德審判,理性空間便開始萎縮。
公共政策當然可以、也應該被嚴格檢驗。然而,「出賣主權」是一個極重的指控。若要成立,必須回答幾個關鍵問題:是否讓渡立法權?是否喪失行政裁量權?是否存在不可逆條款?是否違反憲政程序?若無具體條文支撐,強烈定性恐怕只是修辭放大。
以降稅為例,自由貿易協議本質上就涉及關稅減讓。若降稅本身即等同主權流失,那麼全球多數FTA都可被稱為「賣國」。真正的討論應回到比例問題:降稅範圍為何?是否保留敏感項目?是否設有過渡期與產業配套?這些才是衡量風險的實質標準。
再看採購承諾。能源與設備採購是否構成經濟過度綁定,取決於是否存在排他條款、是否限制對其他國家採購的彈性,以及是否屬於市場選擇或政策性鎖定。如果仍保有多元供應來源與調整空間,那便是供應鏈重組,而非主權讓渡。
至於食品標準與Codex接軌,更需區分技術標準協調與主權移轉。Codex為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制定,多國採用其基準,並仍可保有更嚴格內規。將標準接軌直接等同「食品主權書面承諾」,恐怕混淆了國際慣例與政治語言。
真正值得社會討論的,應是協議條文是否透明?是否經立法院充分審議?是否建立產業緩衝與補償機制?是否兼顧長期經濟與安全利益?這些問題都可以嚴肅檢驗,也應該被持續監督。
批評政府不是問題,過度簡化才是問題。當複雜談判被壓縮成「賣國」兩字,討論便從技術層面退回情緒層面。情緒可以動員支持者,卻難以說服灰階思考者。更重要的是,當「出賣」成為輕易使用的標籤,未來任何對外協議都可能被預設為背叛,國家將難以進行必要的國際布局。
民主制度需要監督,也需要精準。
語氣可以嚴厲,論證必須完整。
政策可以辯論,條文可以逐字檢視,但在證據不足之前,請謹慎使用「出賣」這個詞。因為一旦標籤氾濫,受損的不只是某項協議,而是整個公共討論的品質。 (相關報導: 杜宗熹專欄:對美關稅可以看到哪些人笨、哪些人壞、哪些人又笨又壞! | 更多文章 )
*作者為金融信託退休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