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後亂象非律師能挽救,決定參選:《光與灰燼》選摘(3)

2019-03-08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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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盛產稻米,被日本譽為米倉,此時卻發生米荒,是從未有過的現象,讓人對這個政府失望透了。而此一統治集團,他的權力安排、人事佈局,到底是怎麼回事?為何治理不好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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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人滿心歡喜迎接,心想終於可以擺脫差別待遇,真正當家作主。期待那自日本時代已不斷高聲爭取的政治自由、經濟解放、社會平等,能夠真正地到來,諸種處於殖民地的桎梏能夠鬆綁。但一九四五年十二月,長官公署二十一處首長名單一公布,清一色為外省籍人士,僅教育處長宋斐如為臺灣人。十七縣市首長當中,亦僅有四位臺灣人。但這五位全都是半山(有中國經驗的臺灣人),政府顯然不打算起用本省人才,而當官員又不斷傳出貪腐劣跡時,把臺灣人迎接「祖國」那熱騰騰的心都給澆熄了。

臺灣人熱烈期待能參與公共事務,決定自己的命運,經濟不會如以前一樣只把持在日本人手中,從今以後臺灣人可以自由地做生意。也不會再有屈辱人的差別待遇,我們不會再受限於民族或血緣的門檻,只有日本人能任主管、能為統治者,臺灣人再怎麼努力,卻無公平晉用或升遷的機會。

但這些期待,很快隨著陳儀政府的措施,煙消雲散。陳儀設置貿易局,將所有的生意握在手中;設置專賣局,踏襲日本的專賣制度。而人事的安排,在民族及血緣的高牆推倒後,陳儀豎立起省籍的高牆。從日本政府手上所接收的國營事業,主管率皆以外省籍人士擔任,資深的台籍員工並無升遷機會;各地方警察局長,也是派任外省人,因為語言不通,開始產生嚴重問題。更不用說行政長官公署或各縣市政府的公務人員,簡任和簡任待遇以上的高階官員,外省籍人士比例高達百分之九十九點一八。

一道省籍的高牆矗立在那裡,成為臺灣人再次感受到淪為「被統治者」的憤怒。

參選民意代表

身為律師,對統治者犯罪,恐怕只會更加敏感。開始傳出警察動不動就開槍傷民的事件,或是跟日本人買下的房子遭新政府充公等問題。這都是民間與統治者的衝突,而統治者擁有權力、擁有武力,若不依法治而為,該如何是好?

1946年4月林連宗省參議員當選證書(林信貞  提供)
1946年4月林連宗省參議員當選證書(林信貞 提供)

一九四六年年初,出現一連串民眾遭軍警開槍的事件,二月二日媒體披露左營士兵開槍擊斃平民百姓、二月二十一日海軍軍人以手槍威脅區長、四月三日警察開槍殺人。擁槍的軍警,成為社會秩序混亂的源頭。警察是法紀及社會秩序的維持者,該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卻反而傷害人民。

連宗身為法律人,對這些法治亂象非常憂慮。一則首席檢察官帶頭貪污的行為,更讓應該公正廉明的司法系統蒙塵。《民報》一九四六年二月二十一日刊載,臺灣高等法院首席檢察官蔣慰祖,來臺履職沒多久後,便濫用職權封押民船,裝載了白糖到福建地區販賣,和商人勾結,圖謀私利。

檢察系統是國家偵察犯罪的機構,負責起訴犯罪,首席檢察官更是整個檢察系統的首長,非德高望重、清廉自持的人格者,無法擔任如此重要的職位。但官箴敗壞至此,實在是令人想不到的。

連宗先生看到中國貪污的陋習進到臺灣來,甚至影響了地方司法的運作。此時也不禁思考個人可以做什麼?才能遏止這些從中國「引進」的、不好的習慣,不能讓臺灣已經上軌道的法治被破壞。

這是他人生第一次,思考參選民意代表。對連宗先生而言,臺灣社會所衍生的新衝突,或各個面向的失衡,乃至法治社會的危機,已不是個人在律師角色上可以改變的。他必須踏出去,從政治上著手,才有可能改變這不斷向下墜落,及臺灣人才不受重視的現況。

思考清楚問題的癥結,他決定投入四月即將到來的臺中市參議員選舉。

《光與灰燼─林連宗和他的時代》書封(黃惠君提供)
《光與灰燼─林連宗和他的時代》書封(黃惠君提供)

*作者為二二八文史研究專家。著有《激越與死滅 - 二二八世代民主路》。本文選自作者新著《光與灰燼─林連宗和他的時代》(台北市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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