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怡翎說,日本是全球開始關注勞工過勞議題時最早被「點名」的國家,日本上班族因過勞猝死在辦公桌上的事件,數十年前幾乎就已不是新聞,整個日本從家庭到社會,更是付出無比慘痛的代價。所以日本政府痛定思痛,先後制訂了《反過勞對策白皮書》、《反過勞法》等短中長程計畫及法令,整整花了30年時間,終於洗脫了「政府涉嫌長期協助雇主,以工作為手段致勞工於死」的污名。
然而直到去年,日本知名企業電通集團社長,還為了旗下一名東京大學畢業的高材生,因過勞造成精神壓力太大,導致憂鬱症復發自殺身亡一事,親自公開出面向社會道歉,顯示日本社會對勞工過勞事件重視的程度,並未亞於過去。
過勞難認定 台灣勞保僅給付腦心血管疾病
黃怡翎強調,同是勞工過勞案例,觀察入微者卻可發現,台灣勞保再怎麼核定,目前給付的案例仍僅限於「過勞導致腦心血管疾病發作個案」;相同情況,日本乃至於歐美國家,對勞工過勞關心切入的角度,則已提升到精神層面,「類似案例在國內亦絕非少數,但礙於認定更困難,歷年來能成案獲得職災給付者,則是鳳毛麟角。」
另值得一提的是,勞保局近年核定的因過勞衍生的腦心血管疾病每年不超過百件,約占全年近千件職災疾病案例1成左右。而這些並不包括每年約5萬多例墜落、被撞、被夾、被捲、爆炸、上下班交通事故等因職災傷害造成的傷亡案例(以2015年為例,職災傷害共造成5萬609名勞工傷病、3005人失能、579人死亡),其發生原因恐亦有相當比例與過勞難脫干係。過勞是否攸關勞工生死大事,至此已不辯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