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突破性別結婚 靜宜大學教授柯志明:未來恐有人要求打破人數限制

2016-11-23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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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宜大學生態人文學系柯志明教授在11月23日晚上8點在由公共電視製作的《有話好說》節目擔任來賓,對同婚採取強烈否定立場。(取自公視有話好說節目)

靜宜大學生態人文學系柯志明教授在11月23日晚上8點在由公共電視製作的《有話好說》節目擔任來賓,對同婚採取強烈否定立場。(取自公視有話好說節目)

靜宜大學生態人文學系柯志明教授在11月23日晚上8點在由公共電視製作的《有話好說》節目擔任來賓,對同婚採取強烈否定立場。「現今同性戀者要求設立與現有的夫妻一樣的婚姻制度,國家必須給予積極保障,我個人採取非常否定的態度。」柯志明認為,平等權不表示想怎樣結婚就怎樣結婚,「我想問他們為什麼要改變婚姻的定義,這是同志運動者必須告訴我們的。」柯認為《憲法》第七條平等權並不能直接得出我們要保障同性婚姻,「沒有這種法律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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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打破性別限制 未來恐打破人數定義

主持人陳信聰提到,「我們現在的婚姻制度是在1930年代定出,在以前是一夫多妻制,這也是一種對傳統價值的挑戰。」柯志明則回應,「我知道的婚姻都是異性的婚姻,婚姻是一個公共的制度,不是私人的關係。」

陳信聰詢問,「現在讓同性可以結婚,到底傷害了我們什麼?」柯志明回應表示,法律是一個系統,當國家透過法律積極肯定同性婚姻時,等於宣告我們的性行為可以不受到性別的限制。現今同性戀者要求變更婚姻的定義,打破婚姻對於性別的限制,未來恐怕有更多人進一步要求打破年齡、倫常、人數等定義,「這不是邏輯的滑坡謬誤」。柯並指出歐洲就出現母親想跟兒子結婚的例子佐證。

陳信聰質疑,「現在大法官大多都支持,你質疑這些現任的大法官的法邏輯是錯的嗎?」柯志明認為,以前的大法官對於同性婚姻已作出否定解釋,難道現在的大法官就比以前的大法官更優越嗎,他們必須解釋為什麼以前的解釋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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