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輔大心理系被封口,大開校園民主倒車

2016-07-05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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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仁大學社科院院長夏林清召開記者會。(資料照,蔡耀徵攝)

輔仁大學社科院院長夏林清召開記者會。(資料照,蔡耀徵攝)

對於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葉大華最近透過立委向教育部施壓,要求輔大心理系全面封口,不得討論輔大性侵案相關事情,做為輔大心理系老師之一,我深感憤怒,全系師生也都被打一記悶棍。好不容易自6/7開始展開的對事件真相公開釐清對話的公共空間,一下子被國家機器鎮壓,彷彿重回戒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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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當天,朱生貼文發佈,我深感震驚。在此之前,我跟系上很多人一樣對於該性侵事件毫無所悉,驟聞此事,大家都不知道怎麼反應,網路卻已一片撻伐之聲,抨擊心理系河蟹吃案,夏林清是幕後黑手,而系上也沒在第一時間反應,致使夏林清成為眾矢之的的箭靶。在真相未明的情況下,一個星期內,心理系所有人幾乎都噤聲,直到夏林清一個星期後回國召開記者會,才勉強撐出一點公共討論的空間,師生才得以開始公開核對及釐清該性侵事件所衍生的各項爭議。在607首場師生討論會中,也確實釐清了部分爭議,如夏林清並未以白色恐怖手段要求學生噤聲;也留下包括713師生對話的核對,工作小組是否有偏袒加害人等等尚待後續釐清的爭點,並將持續召開會議進行對話,這是系上師生主動承擔的負責表現。

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葉大華23日出席總統府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取自年金改革委員會直播)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葉大華。(取自年金改革委員會直播)

但這一切卻在葉大華透過立委施壓教育部,教育部鎮壓輔大後,全部被迫噤聲。教育部要求「涉案系所相關人員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之會議對學生說明與討論本案」,而輔大校方也隨即發文轉達心理系,造成620系上部分碩博士生自發舉辦,針對受害女學生男友529臉書貼文的爭議點(非關性侵案本身)的公共討論會,被禁止使用心理系教室空間,被迫移到戶外舉行。這是對校園民主,系所自治權力的侵犯,更嚴重壓縮師生學習的自主空間。

心理系師生要討論釐清的重點不是性侵案本身,而是該案所衍生出來的「案外案」,是因性侵案受害女學生男友朱生529貼文,指控輔大心理系處理該性侵案涉及河蟹吃案,及對他們造成的二度傷害所引發的爭議案,況且此爭議目前真相未明,是非未斷,更需要公共討論空間以受各界公評。心理系在607召開的師生討論會,正是對朱生的指控所進行的核對與釐清,並未涉及性侵案本身的內容(這有心理系學生已上網公開的全程錄音謄稿為證,不知葉委員是否讀過?),何來「公審」性侵案的案情?又何來「受害女學生得一再經歷自證受侵害的過程,並被要求回應為何要公開此事成為壓垮該系的最後一根稻草。」?既然非關性侵案本身,就與性平法的保護規範無涉,葉委員憑什麼施壓教育部,禁止師生討論,全面封口?其法源依據何在?葉委員忝為人權諮詢委員,豈可公然要求教育部違法濫權,扼殺校園公共討論空間,傷害校園民主?

葉委員顯然混淆了該案的雙重「受害人」的角色,該受害女學生被性侵,其男友也間接受害,這是他們第一重的受害人角色;至於第二重「受害人」角色,則是他們認為以夏林清為首的心理系工作小組處理性侵案不當,對他們造成「二度傷害」。第一重受害人角色代價甚高所取得的「慘烈光環」,是為了保護被性侵的遭遇而來的權力,也是性平法保護的對象,但不能與第二重受害人角色混淆。如果所指控「二度傷害」不成立,第二重受害人的「慘烈光環」是不存在的。第一重跟第二重受害人的角色,是絕對不能混為一談,兩者是不相干的。輔大心理系師生原本要釐清討論的正是第二重受害人是否成立,這是可受公評的部分,亟需公共討論的空間。葉委員怎可因對第一重受害人的保護,就動用權力施壓,要求全面封口?

不僅如此,葉大華更在6月24日在傳揚論壇發表「輔大灰姑娘及性侵事件的啟示」一文,指控輔大校方、各系所及全體老師都「以神之名,行性別壓迫之實」,其論證是透過將性侵事件與女生宿舍解禁事件並列,再列舉幾件輔大違反性別平等事件,就將輔大視為一個整體,論斷「校方及相關教育者處理的思維與邏輯並無二致,都是優先考量的是宗教及學術機構的管理立場及利益。」。這種論證真是跳躍且可怕,將輔大所有系所及老師全部打成打壓學生性別權力的反動派。輔大雖是天主教大學,但向來是各院系所自治,校方自有其宗教立場,但從未強加於各系所之教學與活動。葉委員如此一桿子打翻一船人,輔大全體師生應群起抗議才是。

更諷刺的是,葉委員如此標籤化的論證方式已被自己打臉。她在今年四月發表於端傳媒的「媒體獵巫,與官民共犯的集體霸凌」乙文中,最後一段寫道:「在尚未完成司法審判前,主政機關或媒體輿論應當謹守『無罪推定原則』,不該透過標籤特定族群,或簡化犯罪歸因入人於罪。」。她這不正是犯了她自己所批評的以標籤特定族群(如輔大校方、系方及所有老師就是這樣被她標籤化),就簡化犯罪歸因入人於罪的謬誤嗎?嚴重違反她自己信奉的「無罪推定原則」,也成為自己所批判的集體霸凌中的一份子!

同時,葉委員對於心理系處理該性侵案的判斷,也同樣違反了她信奉的「無罪推定原則」。受害女學生的男友朱生在529貼文已形同起訴書,提交網路輿論公審,指控的是夏林清及他認為受夏主導的工作小組,在處理該性侵案的過程對他及女友造成「二度傷害」。依照無罪推定原則,是原告或起訴方要負責提出強而有力的證據,來證明被告有罪,而不是被告要自證清白,說自己沒罪。比如說,某甲指控某乙殺人,是某甲要充分舉證,證明某乙殺人,而不是某乙要一直證明他自己沒有殺人。因此,葉委員做為公審員之一,應當要做的是審慎檢視原告的指控及證據是否充分才對。但從葉文中,完全看不到葉委員對原告指控內容的檢視,反而是僅從受害女學生用揭露其創傷經驗的方式來控訴的這個結果,往回推論一定是系方及老師運用師生之間不對等的權力關係來主導「話語權」壓迫學生所造成的,不必檢視起訴內容是否合理?證據是否充分?此等論證邏輯之粗糙,令人瞠目結舌。

媽媽嘴咖啡
媽媽嘴咖啡。

最後再以葉委員自己在端傳媒的文章中所舉的「媽媽嘴命案」打臉她自己。葉委員指責當時的檢調單位採信了店長謝依涵的說法,指老闆呂某等三人為涉案嫌犯,導致媒體大幅跟進影射報導三人為殺人共犯,結果事後水落石出,才還三人清白。媒體當時對呂某三人的瘋狂追殺,不就是因為沒有遵循「無罪推定」的原則,先認定三人有罪,再捕風捉影羅織三人罪名所造成的嗎?對此,葉委員自己也說:「社會為何人云亦云?筆者認為,媒體及其所採信的官方消息源,以及『鄉民』(網民)輿論,往往要負上最大的責任」。如今,葉委員成了自己所批判的鄉民輿論之一,還濫用人權諮詢委員會的職權,透過立委施壓教育部,全面封鎖輔大心理系師生對性侵案的案外案進行公共討論,濫權失格,莫此為甚。(作者為輔仁大學心理系兼任講師)

葉大華聲明─輔大被封口了嗎?

人民民主陣線及何燕堂為文指稱本人利用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一職,向教育部施壓要求輔大心理系全面封口,不得討論輔大性侵案相關事情一事,甚至利用對照圖片捏造本人利用權勢,要求教育部鎮壓輔大心理系討論該案之公共空間違反校園民主,但實際上從607日夏林清開記者會開始,其子弟兵人民民主陣線一群人透過抹黑栽贓手法,從來就沒有讓輔大心理系封口過。本人原本基於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並顧及女學生權益及感受本不想無故滋生事端而不予回應,但事後卻不斷遭其惡意抹黑指控,甚至將本人發表之文章扭曲原意胡亂栽贓投稿於「風傳媒」。因此為正社會視聽及還原其不實指控事件之時序,特提出以下幾點聲明:

一、本人於六月初接獲民眾申訴檢舉該案,而依據性平法第28條第三款:任何人知悉學校違反本法規定時,得依其規定程序向學校或主管機關檢舉之。本人多年來投入關注學生權益議題,故本於職責於606日向立法委員陳情該案,望能如檢舉人所託降低該案透過媒體輿論進行公審,並建請教育部組成專案小組進行調查。但事實上後來仍無法阻擋607日晚上輔大心理系舉行的公審大會,這樣就可稱本人下封口令?當時本人才剛獲聘為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到目前為止連一次會議都還沒有開過,何來利用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權勢下封口令?此外教育部至今也未交代專案小組工作進度,如果真有如民陣及何燕堂指稱本人下"封口令"教育部就下令「鎮壓」,請問至今為何還能讓你們到處發聲明稿,到處下戰帖發人通告出面辯論,到處栽贓批評指教你們的人呢?這不是在打臉你們自己嗎?

二、有關於指控本人因透過立委向教育部施壓對輔大下封口令,造成該系前系主任何東洪被輔大性平會解聘系主任一事,這又更匪夷所思了!623日何東洪被輔大性平會勒令解職,我還是透過臉友才知悉此事。當初向立委陳情該案的目的只有一個~還給女學生應有的程序正義!我從頭至尾從未言明要誰下台負責,結果只不過在620日於臉書發了一則感嘆「遲到的公文」動態消息,626日開始就被民陣一群人開始用虛構的對照圖片及聲明稿追殺,殊不知自607至623何東洪被解聘這段時間,輔大立即召開了性平會非常火速的處理此事,先是要求輔大心理系勿再對外公開討論該案,二是依性平法解職何東洪系主任,這中間我其實甚麼事都沒有做,只有默默在臉書上關心,結果也能被民陣一群人栽贓至此~從民陣的新聞稿中可得知,何東洪之所以被解職與607那晚公審大會的十萬多字逐字稿有關,是這十萬多字逐字稿自曝了輔大心理系在該案過程中處置的不當,並不是甚麼有力人士下了甚麼封口令!而相較於巫生及朱生在這過程中所遭受到的壓力與傷害,將一個六月底原本就要卸下的系主任職務解聘,孰輕孰重大家自可判斷!

三、有關何燕堂投書控訴我說透過立委向教育部施壓,要求輔大心理系全面封口,不得討論輔大性侵案相關事情,做為輔大心理系老師之一,她深感憤怒,全系師生也都被打一記悶棍。好不容易自607日開始展開的對事件真相公開釐清對話的公共空間,一下子被國家機器鎮壓,彷彿重回戒嚴。她並認為在真相未明的情況下,直到夏林清一個星期後回國召開記者會,才勉強撐出一點公共討論的空間。

四、607日就算不是公審,逼當事人學生在眾人面前對質這又是哪門子教學相長?此外輔大心理系師生是否都跟何燕堂持有相同看法呢?老實說自六月以來就有輔大心理系學生及外系修課學生向我表示她/ 他們對於該案系上及校方處置的不滿與疑惑,並遭受到表態的壓力及害怕會影響到學習成績而不敢多談。所以到底是誰讓系上回到戒嚴時期?又是誰在製造噤聲氛圍?

五、607要處理的是性侵案的案外案,難道這個案外案跟性侵案可以完全切割來思考?這個案外案不就是因為當事人對於案發當時及之後工作小組及夏林清處置有問題,才發展出來的嗎?只准人家討論手段卻不能討論原因,豈非莫名?(作者為台少盟秘書長、總統府人權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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