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坤良專欄:中元好兄弟的舊傳統與新任務

2015-09-03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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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府遷台後,早就準備「改善民俗」,由一九四九年初到歲未擔任台灣省主席的陳誠率先提出。陳誠鑑於民間祭典的浪費與大肆舖張,有耗損國力之虞,委由社會處發文各縣市相關單位,對各地民俗活動加以普查,以期日後改善。一九五二年政府公布《改善民俗綱要》,規定全台灣中元普渡在農曆七月十五日統一舉行,並要求減少祭典演戲,各級公教及警察人員不得參加普渡宴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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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積極推動「改善民俗」的是台灣省政府民政廳長(1950.01.22~1953.04.19)楊肇嘉,他出身清水、被社口楊家收為養子,曾赴日本早稻田大學政治經濟科求學,算是國內第一代的留日學生。他的回憶錄提到養父辦喜事一餐吃掉十二條大豬,家禽之類不計其數,身為基督徒的他早就對鋪張浪費的民俗深惡痛絕。

不過,當時的地方官員、鄉紳多與民間祭典有所牽連,例如台北市長吳三連,家族世代參與學甲慈濟宮的上白礁慶典,他本身亦多次回鄉擔任慶典主任委員,若謂祭典「浪費」程度,每次的「學甲香」應為全台數一數二的大型「浪費」祭典之一。不過,偏鄉的學甲不比首善之都的台北,吳三連也不得不出面反對祭典浪費。

一九五〇至六〇年代官方認定大拜拜「浪費」的標準,係以毛豬的消耗量而定,以一九五二年為例,台北市三十一次大拜拜中,有十四次毛豬消耗一千頭左右,其餘十七次則消耗五百至七百頭不等。政府規定每個大祭典一鄉鎮只能演一台戲,一九五三年十一月彰化和美鎮居民兩位謝姓居民,因祭典演戲向居民攤收丁口錢,被送法辦。天下事實難均平,如依現代藝文生態與政府施政標準,兩位謝先生都可能當選社教有功人員,因為目前公部門獎掖藝術的範疇,包括野台演出或民俗戲曲,出面徵收丁口錢的人算是熱心公益了。

一九五二至五三年的各地「統一拜拜」原被認為收效頗佳,報紙常以「中元拜拜靜中渡過」標題,形容全台各地普渡改善情形。然而,施行不到一年,成效降低,部分地區逐漸恢復往年盛況,例如板橋因應政府「號召」,只是把每年固定於農曆七月十九日舉行的普渡,統一在農曆七月十五日舉行,祭典依然萬人空巷。

一九五四年三月初,台北縣(現在的新北市)議會因為如何「統一拜拜」引起激辯,部分民意代表與輿論認為「統一拜拜」已達節約祭典目的,演戲及請客就不應再禁止,尤其鄉村沒有娛樂,許多民眾無戲可看,只好更執迷於「不正當」娛樂(如賭博),演一次戲花不了多少錢,卻可成為他們的精神調劑。而後,台灣省政府開始推行各地組織「改善民俗實踐會」,每三個月一次召開會議,加強宣導節約,成為一年一度省政府民政廳的例行公事。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各地中元祭典與演戲,仍漫無標準的以各種理由舉辦至一九七〇年代。

基隆普渡放水燈。(取自台灣節慶2015年)
基隆普渡放水燈。(取自台灣節慶2015年)

現今各地中元祭典多在七月十五日舉行,但內容少有改變,還是按照慣例祭拜,開鬼門、關鬼門。若與早前官方對中元的態度相較,實有今夕何夕之感。尤其電視節目經常大談鬼文化,反映現代人的生活焦慮與心理需求,談鬼的人才輩出,很多人獨具慧眼,一天到晚看到鬼,卡到陰,從大環境來看,可謂鬼的文化復興,難怪政治人物把「見鬼」掛在嘴巴!

從另一個角度,中元普渡也能放在現代藝術的環境觀察,我在藝術大學與文化部門服務時,當了幾次「主普」,總覺得藝文機關團體如果舉辦中元普渡,應有別於傳統祭典,在儀式主軸之下,增加藝術創作的成分,使得普渡的場景既是儀式,也是裝置藝術。

*作者為台北藝術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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