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坤良專欄:大財團的藝文贊助事業─從台新藝術獎談起

2015-06-18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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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藝術獎第十三屆(二○一四年一月一日起)的年度得獎人,已經揭曉,分別是蔡明亮的《玄奘》、袁廣鳴的《不舒適的明日》、陳伯義的《家:紅毛港遷村實錄》、林文中《長河:身體最長的一天》和立方空間計劃的《造音翻土:戰後台灣聲響文化的探索》。日前再從五件得獎作品中,選出《造音翻土》為年度大獎得主。這個作品參與人甚多,除了三個策展人,也結合數十個非主流音樂創作者與演唱家,並出版造音翻土專書,蒐錄了相關領域的各家說法,結合檔案文件與藝術創作,探索台灣在戰後聲響文化運動的脈絡,建構另類的音樂脈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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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屆台新藝術獎得獎作品:林文中舞團【長河—身體是最長的一天】(台新文化藝術基金會官網)
第十三屆台新藝術獎得獎作品:林文中舞團【長河—身體是最長的一天】(台新文化藝術基金會官網)

「台新藝術獎」得主獎金新台幣五十萬元,得年度大獎的獎金新台幣一百五十萬元,是目前國內藝文類獎金最高的獎項,超越百萬元的國家文藝獎、行政院文化獎、總統文化獎或各類文學獎。這個獎項最大的特色倒不在鉅額獎金,而在它設置的目標與評審的機制。前面提到的國家文藝獎、文化獎都帶有長期貢獻、終身成就的意味,不得重複領獎。「台新藝術獎」標榜新精神、新價值、新觀念,鼓勵藝術家持續創作及大膽呈現,得獎次數不受限制。

第十三屆台新藝術獎得獎作品:蔡明亮【玄奘】(台新文化藝術基金會官網)
第十三屆台新藝術獎得獎作品:蔡明亮【玄奘】(台新文化藝術基金會官網)

財團、富豪資助藝術家創作,西方社會早有傳統,文藝復興時期許多貴族基於個人品味,邀請藝術家進駐私人宅邸,提供生活費,讓藝術家創作,並邀三五好友為藝術家舉辦沙龍,炫富也行銷藝術家。近代如美國洛克菲勒家族對現代藝術的投入,贊助成立紐約的現代藝術博物館(MOMA)、並透過亞洲協會獎助亞洲藝術家,也是極有名的例子。東方社會近幾十年來,藝文贊助活動也逐漸普遍,時至今日,台灣各式各樣、品類不一的基金會暴增,幾乎每個中大型企業、財團都有一個,甚至數個相關的基金會。

近年台灣財團不斷擴充版圖,社會體質更加資本主義化,貧富差距問題也愈來愈嚴重,媒體上看到的大企業、財團新聞,固然涉其經營策略與業務狀況,但家族鬩牆、豪門婚姻、內線交易或驕恣奢華的報導,也不絕如縷,這些幾近誇富的訊息,無疑地,強化了社會功利主義的趨勢。贊助藝文活動是財團回饋社會,提昇人文素質,改善社會風氣,最積極有效的管道之一。國內由企業成立,以文化藝術為獎助對象的基金會很多,其初始動機多為提升企業社會形象、節稅或其他利益考量,當然企業主的喜好也是重要因素,所以願意獎助古蹟修復、文學創作、電影、表演、視覺藝術……等等。

一般基金會獎助藝文的方式,多是贊助單一團體、大型活動,性質上較屬靜態、被動,但撥款也較單純、乾脆,這些藝文贊助對社會的影響程度不一。但不論金額多寡,都給經費拮据、嗷嗷待哺的藝術家、藝文團體極大的鼓舞,對於藝文活動的推展也有一定貢獻。文化部從一九九八年的文建會時代就設有文馨獎,針對每年贊助文化藝術活動的企業、團體、個人予以表揚,希望藉此發揮推波助瀾的效果。

第十三屆台新藝術獎得獎作品:袁廣鳴【不舒適的明日】(台新文化藝術基金會官網)
第十三屆台新藝術獎得獎作品:袁廣鳴【不舒適的明日】(台新文化藝術基金會官網)

台灣富商巨賈贊助藝文事業,首開先例的應是鹿港辜家。二十世紀初辜顯榮經營的「新舞台」是第一個台灣人劇場,可惜毀於二戰時期盟軍砲火。二十年前辜家第二、三代透過都市計畫獎勵在信義區重建「新舞台」,成為現代企業贊助藝文的佳話,近二年因為中信金總部即將搬遷,打算把信義區業已成為金雞母的總部連同新舞台一併高價賣出,經過藝文界呼籲搶救,台北市文化局將之登錄為文化景觀,並做附帶決議要求保留辜振甫題名的「新舞台」招牌與「原基地做展演空間」,中信金不服,提出訴願,獲得成功,台北市文化局繼續召開文資會議,再次決議將「新舞台列為文化景觀」,惟撤銷附帶決議。

新舞台事件最後如何落幕?各界都在注目。

中信金在新舞臺事件上,再怎麼強調十幾年來已投入可觀經費,未來將於南港新址興建新舞台……,所凸顯的仍是財團以利益為最主要考量,其藝術投資有太多的算計。前陣子也有其他財團雄心壯志地投資政府的BOT,因為商業與文化核心等等的比例原則,引發諸多爭議。

財團、大企業贊助藝文事業,台新金控堪稱最佳表率之一,台新文化藝術基金會二〇〇二年創設台新藝術獎,以獎勵當年度最具傑出創意表現、最能突顯專業成就的視覺藝術及表演藝術為主,透過嚴謹的評選機制,決審時再加上若干國際評審,選出年度大獎。

從去年開始,主辦單位鑒於藝術的創作展演已很難清楚界定,所謂「專家」係「知道愈來愈多有關愈來愈少事情的人」,為了創造不同藝術領域的對話,以及對當下社會現象的反思與驅動,台新藝術獎不再分類,希望能容納藝術創造更大的可能性與未來性,更明確的說,是建立跨領域的評審機制,而非尋求跨領域藝術,關注的焦點在能突破現有藝術框架並具未來發展潛力,或能夠激發更深、更廣社會人文關注,以及能重新定義藝術有利於跨界溝通及跨域探索的藝術實踐方案。

第十三屆台新藝術獎得獎作品:陳伯義【紅毛港遷村實錄–家】(台新文化藝術基金會官網)
第十三屆台新藝術獎得獎作品:陳伯義【紅毛港遷村實錄–家】(台新文化藝術基金會官網)

台新藝術獎每年評選過程與全年度台灣藝術生態產生強烈的互動,這個獎項也因而產生公共性,最後的結果更成為年輕藝術家關注的議題,而它之所以能建立聲譽,最根本的原因就在遴選過程完全專業考量,非由基金會主導,即使參加複審的董事代表亦為藝文界人士,不是企業經營者。由專業的提名觀察人就國內全年度視覺、表演、跨領域的藝文展演進行觀察與評論,選出十五件左右入圍作品,再由基金會董事代表、觀察人代表、外聘委員組成複審委員會選出五件年度得獎作品,最後再由三名國內代表、兩名國際評審參與決審團,選出最佳作品。

兩名國際評審加入的最後決審,讓台新藝術獎增添了「國際」元素,他們多有豐富的藝術展演經驗,在決審過程中從國際(或其本國)視野與台灣藝術對話,但其對台灣當代藝術作品與藝術生態的瞭解∕不瞭解,與其投票行為經常充滿辯證性。再者,兩位參與複審、決審的觀察人「代表」,究竟應反映年度九人觀察團的共識,還是以「獨立」的身分,自由表達個人對作品的看法?這個原本有模糊空間或見仁見智的問題,一旦有觀察人代表毫不避諱地為其特定對象遊說,就會使立意完善的評審機制走調。

為了維繫台新獎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聲譽,整個觀察、評審機制,包括提名觀察人代表扮演的角色、國際評審如何遴選與運作,仍應再作檢視、釐清,儘量降低流弊,讓這個偉大的獎項繼續為台灣藝術產生影響力。

*作者為台北藝術大學教授

附註:第十三屆台新藝術獎大展,刻正於北師美術館展至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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