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小三情變→反咬人夫一口!怒訴二度「被強硬撲倒」 真相超打臉:通宵打麻將沒回家

2023-11-23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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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女聲稱被黃男性侵,但當晚黃男根本沒回家。(示意圖/取自freepik)

吳女聲稱被黃男性侵,但當晚黃男根本沒回家。(示意圖/取自freepik)

桃園一名吳姓女子2021年3月間向警方報案,指控同居的黃姓男子在2人同居的租屋處二度違反其意願性侵得逞。對此,黃男反駁一切指控,更提出證據顯示他那段期間一直都在外通宵打麻將、人沒在租屋處,黃男最終被檢察官不起訴處分,並被法院判決無罪,而吳女則因誣告罪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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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書,吳女與已婚的黃男過去在桃園市龜山區同居,但吳女在農曆春節過後,因感情生變、黃男的關係惡化,分別在2021年3月1、9日,兩度前往警局報案,指控黃男在2月16日晚間和2月28日中午在同居處對她性侵。

檢警在調查過程中,發現黃男在吳女所指控的2月16日晚間並未回到租屋處,查看通訊紀錄後,發現吳女當晚曾傳訊詢問黃男:「老公,你在哪…我有泡一杯留給你喔」,並收到黃男回覆表示當晚不會回家:「打牌沒有要回去喔」,間接證明黃男當日並無回到同居處。

至於2月28日的性侵指控,檢警查看吳女與黃男的對話記錄,得知該日2人的確在租屋處發生了親密行為,此後2人被房東要求退租,吳女還曾傳訊黃男抱怨房東「不懂得享受齊人之福」。

手機 面板 工作 通訊 資訊。示意圖。(取自Foundry@pixabay/CC0)
根據通訊紀錄,黃男回覆表示當晚不會回家,且報案前,吳女與黃男的通話和訊息內容顯示兩人之間並未出現明顯的衝突或指控。(圖/取自Foundry@pixabay/CC0)

在桃檢前年4月21日的庭審中,吳女自行撤回2月16日晚上的性侵指控,承認當晚並非強制性交。此外,根據吳女與黃男的微信通話紀錄,吳女於3月1日報案前,與黃男的通話和訊息內容顯示2人之間並未出現明顯的衝突。

由於吳女提供的時間和地點證據並不充分,檢察官在審理時也參考了吳女在2月27日至3月1日之間與黃男的微信對話記錄,發現在吳女所聲稱的性侵事件後,吳女仍與黃男保持正常聯繫;對此,檢方決定不起訴黃男,而法院最終判處黃男無罪。不過,黃男事後則反控吳女涉嫌誣告,案經過桃園地檢署的調查,檢方依據誣告罪嫌將吳女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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