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買房還是租房?兩個指標判斷:如果不打算住超過5年,租房更划算

2023-11-01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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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明星所租的房子要價數百萬美金。以碧昂絲與Jay-Z承租的房子為例,售價為3,550萬美金(約新台幣10億元)。頭期款少說也要20%,也就是710萬美金(約新台幣2,100萬元)。毫無疑問,這點錢對碧昂絲女王來說也許只是小數點的誤差,她甚至無須動用到她丈夫的資產,大可擺出她的4億身價直接用現金買房。然而,這仍然是一大筆錢,能拿去投資,或是做任何他們想做的事。理論上來說,只要不是拿去付房子頭期款,無論他們最後怎麼花用那筆錢,能為他們賺進的錢都會比賣掉房子的利潤來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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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當中的祕密在於,房屋價值越高,出租租金與房貸的比例就越低。也就是說,如果你擁有一間價值20萬美金的房子,每月要繳的房貸可能是1,500美金,能以2,000美金出租,這之間的溢價自然就成了你的利潤。但是,如果你擁有的是一間200萬美金的房子,不太可能以每月2萬美金的租金出租,因為這個價位區間的租客在大多數地區中都很少見。因此,你為這棟天價房子所繳的貸款很可能會高於你的租金收入,賺不到錢。我們將於〈步驟十一:最危險的生意〉談論房地產投資,而從房地產投資的觀點來看,屋主可能會願意少拿一點利潤,希望改在售出時彌補損失。但對於一位具有那種消費水準的獨立女子投資人來說,比起支付兩倍的房貸,還是以每月2萬5千美金的價格租下一間一千萬美金的公寓較合理,而且還無須費心維修和保養(空調、管線、景觀以及所有需要現金流的昂貴玩意)。單純從現金流的角度來看,如果租房或買房對現階段的你來說都沒差的話,租房能讓你處於更有利的位置。

這個重要觀念不僅值得牢記,甚至頗有啟示的味道:在繳清貸款之前,你的房子不是真正的資產。而即使還清了房貸、完整持有了房子,依舊得負擔房屋稅、保險以及定期維修費用。你的房子會是一項開支,永遠都是。這項觀念藉由羅勃特.T.清崎的《富爸爸,窮爸爸》首次得到普及,這本書是1990年代與2000年代最暢銷的理財書籍。這個觀念——當時真的惹惱一票財經專家與中產階級房仲——是在解釋,有錢人所擁有的是能增加現金流的投資,例如出租用房產或其他投資項目,但一棟還在繳房貸的房子做不到。相反地,它還讓你每個月得從口袋裡付錢出去。

我絕對不會低估情感的價值,這些無形的想法能讓買房這件事變得複雜。我們很小就聽說擁有房子是「美國夢」的一部分,這也難怪它會跟結婚生子及其他人生事件一樣深植我們心中,如果你想成為社會中成功人士的一份子,就不得不做這些事。這些包袱足以令人感到沉重,進而令我們判斷失準。為了克服這一點,你必須不斷反思這些傳統觀念,並問自己:我是一個戀家的人,還是一名投資者?我無法替你回答這個問題,但我相信你知道誰能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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