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醫師小米說。
獸醫高工時、超時違法加班真的是必要之惡嗎?陳凌認為,絕大多數超時問題可以靠完善制度和管理來解決。「一個手術超時後能不能確實補休?下班時間才來的緊急案件,能不能轉診其他重症加護醫院?」
雖然陳凌受訪時說自己盡量準時下班,避免讓工作完全吞噬生活,但從她的臉書或網誌中偶爾提到工作的發文中可以發現,她也曾在深夜放心不下負責的動物,而主動回醫院看顧。另一方面,覺得獸醫工時長很自然的小米,亦承認再熱血也需要休息:「一開始會把所有的時間和感情投進去,現在會告訴自己,生活中還有很多事要體驗、很多人要在乎。」
由此可見,再怎麼熱愛工作還是需要休息、需要生活,若是以獸醫自發的使命感和責任感,來合理化制度性的加班文化,恐將加速好醫師的折損或離去。
謝承翰認為,除了一人動物醫院以外,只要有合理的制度和排班,高工時並沒有必要。
獸醫謝承翰認為,目前工時超高的醫院普遍有這些問題:
●受雇獸醫師兼做許多助理的工作
●交接規定不清楚,造成醫師不在很多業務就無法執行
●欠缺輪班概念,要求醫師在營業時間全程當班
一種欠缺勞動知識的業內文化
除了超時加班以外,動物醫院違反勞基法的情形相當普遍。
從勞動部違法雇主查詢系統觀察,動物醫院最常被裁罰的是不給加班費或補休、加班超過法定上限、未依法休假或例假。
另一個常見狀況是,要求受僱醫師自己找工會保勞健保、卻沒有幫員工加保就業保險,也沒有提撥退休金。
謝承翰估計遵守勞基法的動物醫院不到四成。他親身體驗到不合理的勞動條件既傷身又傷心後,便在求職路上要求勞健保、加班費等法定基本條件,卻被多間動物醫院直接以「無法依照勞基法」拒絕。
陳凌說,早年的獸醫以畜牧經濟動物為主,小動物(指犬貓)獸醫在台灣是個新興的產業,近 15 年才開始蓬勃發展,很多制度都還沒建立起來,多數動物醫院不簽勞動契約就是因此而生的怪象之一,僱傭關係中各種權利義務都不清楚。她舉例:
「我問一個剛找到工作的學弟:
『薪水多少?』
『不知道,就學長叫我來上班啊~』
『那有加班費嗎?』
『不知道欸,應該沒有吧!』」
就連參與社會運動、理當權利意識較強的她,都是在前單位工作一兩年後,才發現前雇主沒有依法幫她提撥退休金及加保就業保險,醫院因此省下數萬元人事成本。
整個臨床獸醫界勞動意識的缺乏,除了台灣人重和氣、忌談錢的性格外,更肇因於一種特殊的「業內文化」:
●大多數動物醫院只有3到5人的小規模,全都是醫療專業人員,缺乏管理、會計人才。因此管理制度經常只是複製院長個人經驗或週遭「行情」,即使不合法或無效率,也沒有人去檢討。
●臨床醫療的實戰技巧經常是由職場前輩手把手教出來的, 院長不只是院長、更是師傅,比起純粹的勞資關係,更難把金錢、權利談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