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生氣的人都有1個共通點!心理師親授「處理憤怒」的5個練習,別再被情緒綁架了

2022-07-29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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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憤怒時,你是如何評價他人的?(示意圖/取自pakutaso)

當你憤怒時,你是如何評價他人的?(示意圖/取自pakutaso)

編按:一種行為,有100種理解的可能,不同的理解,完全會導致當事者不同的心情。大多數在遇到事情時會直接進行自己的解讀,緊接著根據自己的理解做出反應,這個解讀的過程,就是在「貼標籤」。

一位媽媽說:「我的孩子吃東西時,總是吃一半、丟一半。」如果你是這位媽媽,看到自己的孩子這樣做,你會怎麼想?你會有什麼樣的情緒和反應?你會如何解讀孩子的這個行為?關於這個行為,有太多解讀的可能性,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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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樣吃太浪費了。我好生氣啊!

你想吃就吃、不想吃就扔了,簡直是太任性了。好生氣啊!

我這麼辛苦地為你做飯,你卻隨便就扔掉,這是對我辛苦的不尊重。好生氣啊!

喜歡的就吃、不喜歡的就不吃,我的孩子好有主見呀。開心!

邊吃邊扔,這飯是有多難吃啊。這麼難吃還得忍著吃,真是太難為你了。心疼!

小孩子玩玩具,就是邊玩邊丟的。這樣扔飯,是把飯當成玩具了吧,小孩子可真會玩啊。有趣!

……

孩子吃飯的這個行為有不下一百種理解。不同的理解,完全會導致當事者不同的心情。即使同樣是生氣,原因也可能完全不一樣。那麼,哪一種理解才是對的呢?孩子之所以這麼做,真實的原因是怎樣的呢?

其實這些理解都是對的,並不衝突。在沒有與當事人溝通、核對之前,一切都只是自己的猜想。大多數媽媽在看到孩子吃飯的這個行為後,會直接進行自己的解讀,緊接著根據自己的理解做出反應,比如生氣。

所以讓一個人生氣的,並非他人做了什麼,而是我們如何理解他人的行為。這個解讀的過程,就是在「貼標籤」。

什麼是「貼標籤」?

他人做了什麼、說了什麼,這都是一些外在刺激。這些刺激被你的眼睛、耳朵、鼻子、皮膚等感覺器官所感受到,這時,他人的行為就對你產生影響。但這些刺激本身不足以導致人憤怒,得經過中樞神經系統傳輸到大腦,然後大腦完成一個判斷,給他人的行為做一個命名。經由大腦對這個命名的理解,你對他人的憤怒就開始了。

因此,「貼標籤」也叫做「命名」、「評價」。這個過程是非常快速的。快速到你都沒有意識到自己做了判斷,就根據這個判斷做出了反應。

比如:孩子放學一回到家就開始玩,直到晚上八點仍然在看電視,完全沒有去做作業的想法。這時,對於這個畫面,你的大腦自動地對「孩子看電視」的行為貼的標籤是什麼呢?

有人貼了「懶惰」、「不上進」、「不認真」等標籤,當這個孩子被貼上這些標籤時,他們很自然地覺得他很糟糕,這時他們的憤怒就被啟動了。有人則貼上「會放鬆」、「會念書,也會休息」等標籤,覺得孩子很懂得照顧自己,這時他們為孩子感到欣慰。

再比如:老公回家之後便躺在沙發上,不做家事、不帶孩子,也不願意跟你多說幾句話,就只是拿著手機玩電動。看到這個畫面,你會貼什麼標籤呢?

有的妻子貼上「不顧家」、「不負責任」、「不愛我」等標籤,這時她們就對先生啟動憤怒。也有的妻子貼上「他工作累了」、「他為了家,付出了太多」等標籤,這時她們會選擇體諒丈夫的不易。

貼標籤,完全是你根據自身的內在經驗和理解去加工外在事物的過程。這份理解,決定了接下來你會有什麼樣的情緒。因此,思考憤怒,首先是要找到標籤。而思考標籤,其實就是找出:當你憤怒時,你是如何評價他人的?

標籤並非事實

有些人覺得:「我的伴侶就是對家不管不顧,特別自私。不是我覺得他自私,是他本來就很自私。這是一個事實,所有人都覺得他自私。」也有些人認為:「我的孩子寫作業時總是很笨。不是我覺得他笨,事實就是如此,老師也都這麼說他。」

那麼,什麼是事實呢?事實是客觀的,不會因觀察者的不同而發生改變。一塊石頭1.5公斤重,你讓誰來秤,它都是1.5公斤重。但你說伴侶自私、孩子愚笨,觀察者切換之後,結論還是一樣的嗎?你的伴侶也覺得自己自私嗎?你的孩子也覺得自己笨嗎?我猜他們應該不會這麼評價自己。所以,自私、笨,這都是你自己視角下的答案。

當然,絕對的客觀是不存在的。「1.5公斤」、「重」,都是人類為了生活方便發明的統一的標籤認知。我們這裡說的是相對客觀。那麼,真是「所有人」都這麼覺得嗎?最多你周圍的幾個人這麼看待他,這也只代表你們幾個人的視角,這能代表客觀嗎?

要知道,「他人是自私的、愚笨的、不可靠的、冷漠的」這些評價,都只是你的大腦創造的事實,並非客觀事實。然而在你的主觀世界裡,無法覺察這只是你的個人評價,而誤以為這就是客觀事實。

就像從井底之蛙的視角觀察,天空只有井口那麼大。一隻鳥說:「我從萬里之外飛來,口渴死了。」青蛙說:「你在撒謊!天空就井口這麼大,你怎麼可能從萬里之外飛來呢?」

一個人侷限在自己的認知裡,就會認為自己所以為的就是事實。當別人解釋時,他會覺得別人在否定事實,而更憤怒。因此,憤怒其實是在說:「你是什麼樣的人,是由我說了算的!你必須同意我。我不接受反駁!」

標籤是一種「忽視」

貼標籤也是對他人的一種忽視。因為當你給對方貼上標籤時,就失去了瞭解真實他人的動力。標籤一旦貼上,我們就容易忘記它本來只是標籤,而喪失其他探究的可能性。當我們執著於自己的理解,便看不到真實的他人了。

如果媽媽常對孩子說:「你太懶了!你太笨了!」這種標籤一旦貼上,媽媽就開始了對懶、笨的憤怒,很難再靜下心來耐心地思考:孩子怎麼了?他發生了什麼?

如果妻子常對先生說:「你太不負責任了!你太無能了!你太自私了!」這種概括化的標籤貼上之後,妻子很難再有興趣去瞭解:他怎麼了?他發生了什麼?

即使對別人貼了正向的標籤,依然是一種忽視。因為別人可能依然會覺得:「如果我不是你想的那樣,你還會喜歡我嗎?」

比如,若媽媽一直認為自己的孩子非常優秀,那麼孩子有可能質疑真實的自己是否優秀。他會恐慌:「萬一我變得不優秀了,媽媽是否還愛我?」退一步講,即使他真的相信自己優秀,到了社會上卻得不到他人對自己優秀的評價,那麼他的自尊就容易受傷。所以許多受誇讚長大的孩子,進入社會後,依然會傷痕累累。

再打個比方,有一個人喜歡你,他說喜歡你的很多優點。你可能不覺得高興,反而會質疑:你是不是對我有太多想像?萬一我不是你想的那樣,你不就不喜歡了嗎?

越是給他人的行為命名,越是難以看到真實的他人,這時的你與他人之間,隔了一個標籤。你越是對標籤執著,就越是無法與他人建立真實的連結。

所以無論這個標籤是正向、還是負向的,你都已經忽視了真實的他人。

憤怒源於標籤的差異

其實就算對他人貼了一個標籤也無所謂,如果對方願意承認,你也不會憤怒。但對方是個真實的人,他很難完全認同你的看法,他對自己的行為有他的理解,與你的不同,這時你就會憤怒。

比如一位妻子說:「我對老公很憤怒。先前我們買了房子,我跟老公早早約定好了,要他提前一天回家,一起去辦交屋。期間提醒了他好幾次。結果到了交屋的前兩天,他打電話來說他買了交屋當天的機票回來,並且認為自己不一定非要在場。我一下子怒火中燒,大罵了他一頓並掛斷電話。我很氣老公對家裡的事情不用心、不守承諾,只顧自己方便,真是太自私了!」

這位妻子對丈夫貼的標籤是「自私」、「不用心」、「不守承諾」。可是她的先生並不同意這些標籤啊,他對自己的行為有另外一套認知標準,覺得這是「隨意」、「靈活」。同時,他對於妻子所貼標籤的評價是「小題大做」,覺得:「交屋又不是買房子,這麼小的事有必要這樣嗎?你自己去不就行了?」但是妻子對自己行為的評價卻是「認真」,覺得自己非常認真地看待買房這件事。兩個人對同一件事情的認知不一樣,兩個人便都憤怒了。

因此,如果你對一個人憤怒,你首先要去思考的是:

在這個事件中,你的標籤是什麼?對方的標籤是什麼?

你們的標籤是不同的,應該如何去處理呢?

處理憤怒的方法之一,就是看到你們彼此所貼標籤的不同,並且去處理這個標籤的差異。

思考與表達的練習

寫下你的一次憤怒經歷。是對誰產生的憤怒?發生了什麼?

1.從這次憤怒中,你可以問自己幾個問題:

他做了這些,你覺得是怎樣的行為?你可以用幾個形容詞描述他的這種行為嗎?

2.選出你最有感覺的那個詞,生成以下句子。想像讓你憤怒的那個人站在你的面前,大聲地說給他聽:

你這就是(        )!我說了算!

你這就是(        )!你必須同意我!

你就是一個(        )的人!你也要這麼認為!

3.這樣的做法帶給你的感受是什麼?有什麼想法?

4.你覺得,他會同意你對他貼的標籤嗎?如果他不同意,你猜他會怎麼解釋自己的所作所為?

5.你怎麼看待你們標籤的差異?

作者介紹|叢非從

薩提爾模式心理師、講師,十餘年心理學專業,應用心理學碩士、中國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同台灣諮商心理師),主要接受薩提爾模式、精神分析、認知行為培訓。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寶瓶文化《願你擁有憤怒的自由》。(原標題:憤怒中的評判)

責任編輯/林瑩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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