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分數、名次,台灣教育還剩下什麼?他在教學現場觀察「人的價值」:這才是純粹的學習

2021-10-1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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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學校為實驗教育學校,但因為同時具有公立學校的身份,因此縣境內其他體制學校需要遵守的、執行的,幾乎全數需要同步。從較大規模的校務評鑑到每年的教學正常化視導,或是健康促進等等議題的執行,並不會因為實驗學校不施行108課綱而可免除。(有校內前輩勸勉筆者,因為我們是公立學校,我們是拿國家的經費在辦學,即使這些業務內容與學校自身教育系統有所衝突,還是乖乖配合吧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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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次與公部門承辦反應溝通後,得到的回應也總是「這是上面要求要做的,請你們配合」或者「全縣都在做,不能只有你們實驗學校不做」等類似的對應。教育的推動,幾乎因應外力的施加而執行,這個外力,可以理解為教育政策,又或者是國家權力。

學生因為有考試才唸書學習,公務員因為有「上面」的要求而執行每日公務,學校教師因為有教科書與定期考試所以教學……,這樣的模式可以一直無限延伸下去。

取消了考試的話,學生在學校可以做什麼?取消了每日的公文往返,公務員每日進入公署可以做什麼?拿掉了教科書,教師的教學會是什麼模樣?存在於我們的社會中的,就是有這樣一股無形卻強大的外力在作用著。人自身的價值,究竟為何?我們要如何透過教育去確立「人」?

純粹學習而成長的力量,讓學生清楚知道「我是誰」

107年通過公布的實驗教育法第一條明載:「為鼓勵教育創新,實施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以保障人民學習及受教育權利,增加人民選擇教育方式與內容之機會,促進教育多元化發展,落實教育基本法第十三條規定,特制定本條例。」第三條第二款亦言明:「前項特定教育理念之實踐,應以學生為中心,尊重學生之多元文化、信仰及多元智能,課程、教學、教材、教法或評量之規劃,並以引導學生適性學習及促進多元教育發展為目標。」

也就是說,實驗教育學校是在以人民的自主選擇與學習者為主體的價值之下而成立的學校,觀察今日台灣許多實驗學校、共學團體、自學者,在課程內容的規劃與引導學生學習上,幾乎多數都擁抱著一個共同的理想目標:「培育學生成為他自己」。因此,「自主學習」遂成為一個真正嘗試被落實的教育行動。

以筆者任教學校為例,沒有教科書,然而有一套「年段意識進展」[註1]的指導原則,教師依此去發展設計支持學生在「年段發展」的課程及活動,沒有定期的考試,更沒有因應會考、學測而相對受限的課程。

在這個教育場域的教師們努力著創造符合學生成長學習的課程,在這樣的過程當中,雖未言明,但是人的價值一直都是對話的焦點與共同的目標。透過課程與教師富有想像力與創造力的引導,學生在沒有外在壓力的要求下學習,回到為學習而學習的純粹,由此而成長的力量,是能夠決定自己方向的力量,是能夠清楚知道「我是誰」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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