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宋淇提及〈愛憎表〉,只此一處,此後也不見追問那篇文的進度。
第四封信是一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張愛玲致鄺文美及宋淇:
擱了些時沒寫的長文(暫名〈愛憎表〉)把《小團圓》內有些早年材料用進去,與照片無關。作為附錄有點尾大不掉,我想書名還是用《張愛玲面面觀》,較能涵蓋一切。
第五封信是一九九一年八月十三日張愛玲致鄺文美及宋淇:
我每次搬家都要丟掉點要緊東西,因為太累了沒腦子。這次是寫了一半的長文,怕壓皺了包在原封未啟的一條新被單一起,被小搬場公司的人偷新貨品一併拿走了,連同住址簿。只好憑記憶再寫出來,反正本來要改。《對照記》一文作為自傳性文字太浮淺。我是竹節運,幼年四年一期,全憑我母親的去來分界。四期後又有五年的一期,期末港戰歸來與我姑姑團聚作結。幾度小團圓,我想正在寫的這篇長文與書名就都叫《小團圓》。全書原名《對照記》我一直覺得uneasy,彷彿不夠生意眼。這裡寫我母親比較soft-focus。我想她rather this than be forgotten。她自己也一直想寫她的生平。這篇東西仍舊用〈愛憎表〉的格局,輕鬆的散文體裁,剪裁較易。
按:張愛玲在七○年代寫的《小團圓》小說,由於宋淇勸阻而沒有出版;但張愛玲一直念念不忘想寫自己的過去,故此九○年代初她又改寫《小團圓》為長文,到一九九四年仍未完成。
綜合這五封信,我們知道的主要事實有如下四點。其一,寫作〈愛憎表〉的動機,是解釋新出土的校刊調查表答案。其二,文章最初叫〈填過一張愛憎表〉,後來改題作〈愛憎表〉。其三,〈愛憎表〉是輕鬆的散文,用上《小團圓》小說內一些早年材料。其四,張愛玲曾花了約兩個月寫〈愛憎表〉,已寫得很長,但未寫完。關於第四點,怎麼知道她寫了約兩個月呢?張愛玲在一九九○年八月十六日說「預備再寫段後記」,即表示未開始寫;同年十月二十一日說「現在先寫一篇〈填過一張愛憎表〉,很長」,似乎表示已寫了很長,或至少已有初稿,知道篇幅將會很長,而由「預備」到「很長」,兩句話相隔大約兩個月,可知〈愛憎表〉在兩個月內已有雛型。怎知道未寫完?第四封信形容〈愛憎表〉為「擱了些時沒寫的長文」,用「擱」字,即意味著未寫完。張愛玲本打算將〈愛憎表〉當作附錄收入《對照記》,但嫌「有點尾大不掉」,終於沒有採用;也許在《對照記》出版後,她就沒有衝勁再續寫了。
*作者為香港學者,本文節錄自:為張愛玲整理遺稿〈愛憎表〉的馮睎乾先生專文〈愛憎表的寫作、重構與意義〉。
張愛玲遺稿〈愛憎表〉,全文內容二萬三千餘字,完整刊出於七月號《印刻文學生活誌》,由宋以朗先生提供手稿,經馮睎乾先生重構整理,香港浸會大學林幸謙先生與中研院文哲所合辦「不死的靈魂:張愛玲誕辰九十五周年紀念國際學術研討會」之際遇,為此文之發表穿針引線、居間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