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一流大學教你數學家的思考工具,將問題化繁為簡!

2016-04-18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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溯因推理是從規則和結果來推導出個別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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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則:這個布袋裡所有的豆子都是白色的。

結果:這些豆子是白色的。

情況:這些豆子是從這個布袋裡拿出來的。

根據規則和結果所得的結論雖然十分有可能正確,但不一定必為真。嚴格說來,這其實是非常粗略的邏輯,因為得出的結論十分不確定,如果正確,頂多也是碰巧,而且也沒有任何其他可以佐證的證據。和歸納推理相比,不僅是量的差別,也是質的差別。透過溯因推理得出的結論,是建立在間接證據的猜測,推理出一個觀察結果的最佳解釋。這個結論有可能為真,因而得悉潛在的真相。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做出如此的推論,像是想證明嫌犯有罪的警探,或是要根據特定症狀來做出初步診斷的醫生,這些事務的本質裡也都存在著溯因推理的結論。

將以上幾種推理法分門別類過後,現在要介紹的完全歸納法(數學歸納法)就是我們的下一個思考工具。數學歸納法的概念,最早是在1654 年由巴斯卡(Blaise Pascal)建立起來的。一種只需要兩個步驟就可以檢驗眾多、甚至是無限多個命題的基本原則。只要其中的命題可以排序、且任何一個命題與前一個命題之間存在著特定關係,歸納法可能就會適用。我們在思考時經常選擇採用歸納原則,譬如要證明一個關於所有自然數的命題是否成立。為了證明一個取決於n的命題A(n) 對任何一個自然數n 都成立,我們先將那些使得命題A(m) 為真的自然數m 所成的集合稱為M。然後我們必須考慮M 是所有自然數1、2、3、……的集合。一個可能的進行方法是分成兩個邏輯步驟:第一步先證明,A(1) 是真確的命題,而第二步是驗證,若對於任意自然數m,從A(m) 成立可推導出A(m + 1)也為真,那麼這個命題對於下一個自然數也成立。因為聽起來還是十分抽象,所以我想把這個基本結構具體解釋一下。

如果已知某個取決於n、而要證明對於所有n 皆成立的命題(例如20 + 21 +22 + … + 2n = 2n+1 − 1),首先可證明它對n = 1 為真(歸納起始點),再來,對任意自然數m,若從n = m 時命題會成立可以推導出n = m + 1 時命題也會成立(歸納步驟),那麼這個命題對所有的自然數n 皆成立。論證過程的兩個部分同樣重要。沒有歸納起始點的歸納步驟,以及沒有歸納步驟的歸納起始點,都是不完備的,無法證明所有自然數n 的情形。

透過爬樓梯的過程的比較,可以幫助我們更了解數學歸納法。成功的爬上樓梯包含兩個層面。第一必須知道如何爬上第一層階梯。其次必須找出一個從某一階爬到下一階的方法。一旦這兩關都會了,那麼便可以登上第一階,然後從第一階爬上第二階、從第二階爬到第三階等等,而可登上任何一階。如果在第一階就失敗,或是無法從第一階到下一階的話,整個過程就進行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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