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我國政府積極尋求歐盟黃牌解套之際,卻傳來我國遠洋漁船(緯龍號)再度被印尼海巡緝私艇攔檢並扣押,這也是印尼繼該國海洋暨漁業部長蘇西公開指控台灣有七艘漁船進入該國巴布亞島海域非法捕魚後,再度將目標鎖定台灣漁船,牽動我國漁業敏感神經。儘管最終以經查無不法行動,將該遠洋漁船放行,虛驚一場,這起事件被輕描淡寫為只是印尼方面的例行檢查。對於這樣的說法很難讓人接受,為何無於無故將我國漁船扣押?該行動有無針對性?在我國認定的公海該國海巡緝私艇有何權力登船檢查?等等,事關我國的主權和國際形象,我國政府不能息事寧人,應強烈要求印尼政府公開說明並澄清(包括該國官員先前對我漁船的指控),不能讓在大街打人卻在小巷道歉,成為對待台灣漁船的慣例,以維護台灣的國格以及漁民捕魚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