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河南有一名余姓男子因為同性戀傾向遭到妻子送到位於駐馬店的精神病院強行治療19日。男子多次要求院方放他出院遭拒,還被綑綁、餵藥,直到他的友人報警才被放出來。余男向法院控告精神病院「侵犯人身自由」,上月26日獲法院判院方賠償人民幣5000元(約合新台幣2萬3000元)及公開道歉。這也是中國同志族群少數獲得補償的判決。余男表示,他在2015年10月8日與妻子要前往辦理離婚手續,但卻被妻子和其親屬強行送入駐馬店精神病院。余男當時向院方清楚表明自己沒有病,但院方卻以他有「性傾向障礙」強逼他入院,還以捆綁、餵藥、打針等方式「治療」他,並拒絕他妻子以外的人到院探望,所幸余男最後靠朋友報警而獲救。經中國公安協調,精神病院同意在2015年10月26日為他辦理出院手續。但余男認為,自己被強制治療19天,受到很大的傷害,「醫院把我關起來,捆綁、餵藥,就因為我是同性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