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文琴 的所有文章

最高法院決議,未來食品只要「摻偽或假冒」或「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等,皆可依違反食安法論處。圖為「消基會大檢舉 毒油流竄全台」記者會。(資料照,甘岱民攝)

觀點投書:賣吃的比酒駕殺人判更重?食品業者只能挫著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