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威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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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認為,以「基金收購」擴充社宅的構想,核心在於把房市的過剩與資金壓力,轉化為社會住宅的供給來源,並透過政府主導租金標竿,重建市場秩序。圖為位於土城區的「土城員和2號社會住宅」。(圖/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觀點投書:社宅政策對內政效果的調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