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意志(Free Will)之所以重要,不是因為它「一定存在」,而是因為我們可以從哲學、心理學、倫理、法律、宗教與日常生活的多個層面來理解。我們整個道德、法律、尊嚴與希望的建築都建立在「我們有某種程度的自由」這個假設之上。一旦這個基石被徹底抽掉,整座大廈會搖搖欲墜——這正是為甚麼即使在決定論最強烈的科學時代,自由意志問題仍然被激烈爭辯。因為它不只是一個形而上學問題,更是一個「我們要怎麼活下去」的問題。以下是它被認為極其重要的主要原因:
- 道德責任的基礎 如果一個人沒有自由意志,所有行為都完全被先天基因、環境、教育、物理定律決定,那麼「讚揚」與「譴責」就失去正當性。正是因為我們預設你「本來可以選擇不這麼做」,我們才會說「你應該為你的行為負責」。只有沒有自由意志,就沒有真正的善惡、對錯,只有「發生了」與「沒發生」。
- 人的尊嚴與價值來源 人之所以高於動物,德國哲學家康德主張道德建基於自由意志,正在於人能「自主選擇」、能「為自己立法」。
- 意義與人生目的 當你問「我的人生有甚麼意義?」時,隱含的前提往往是「我可以選擇讓它有意義」。薩特說「存在先於本質」,人是被「拋到世界上」的一張白紙,人生就只是一連串被決定的反應。意義是我們透過自由選擇創造出來的。如果沒有自由,意義感會大幅崩解。
- 法律與社會秩序的正當性 現代刑事司法系統建立在「可責性」(Imputability)之上。你知道並選擇不犯罪,你有能力知,所以才該受罰。
- 宗教與靈性傳統的核心 幾乎所有主要宗教都預設人有自由意志:基督教人因自由意志才能夠選擇相信或不相信上帝,然後談救贖、死後的天國。伊斯蘭教。佛教雖然講緣起、講無我,強調人會為自己的選擇負責(Karma,業),沒有佛性則人無覺悟的基礎,仍建立在佛性的覺悟之上。
我們首先從語理分析的角度,對「自由」由淺入深剖析。自由是一個非常歧義(Ambiguous)的概念,我們希望將自由分為三個層次來分析:首先,我們剖析「選擇」(Choice)的自由;比如去購物時,我們會按照個人品味、滿足程度去作出決定。「政治」的自由(Liberty);即人權與民主範圍,屬於政治制度層面。「境界」的自由(Freedom realm);常見於東方哲學,如莊子的《逍遙遊》,逍遙就是自由。我們在第四章再詳細討論。莊子是境界哲學的代表。
自由意志正是這一觀念的核心。它還可能是道德責任的必要條件,在現代文化中也說明自由意志本身具有價值,這種信念對人類對自身的理解至關重要,人被認為是獨立自主的個體。然而,自由意志的重要性不僅如此。
自由有兩面:一般來說①消極義(不受約束、限制);②積極義(自主選擇)。唯有當一項行動取決於我(up to me),而我是這個行動的最終來源(Ultimate Source),我才需要對其負上道德責任。然有些哲學家甚至將自由意志定義為「道德責任所要求的那種自由」。若我們接受決定論,即所有事物皆有因果關係(而人的行動皆被既定因素決定),並且相信其為真,那麼我們可能就無法再相信人具有真正的自由意志。因此,若要保住道德判斷(道德責任 Obligation),也將難以成立。就必須找出合理的理由,證成自由意志的存在,與責任的基礎。
存在先於本質:人是自由的主體
「自由」,是他的哲學的最核心概念,作為沙特存在哲學的一條貫穿主線。而他整個理論體系的一個最重要的前提條件就是「上帝已死」。他承繼了尼采的前提:沙特的兩句名言「人是注定自由的」與「存在先於本質」是希望推翻過去哲學的歧路,大多數哲學家均傾向相信事物是先有本質,在柏拉圖思想影響下:例如一個製刀的工匠,在其實際施工造刀之前,心中總會有個盤算,預計將要製造出來的刀,會是甚麼形狀、能作甚麼用途、具有甚麼性質。這種種有關刀的概念之集合,便被理解為刀的「本質」(Essence)。本質總是先於存在,所以。
但存在主義的觀念是拋擲,人是被投擲到世上先行存在,拋擲是指不知其來,不知其去。這句話隱藏了無神論的主張,《聖經》解釋人從哪裡來,也不知死後往哪裡去,所以人存在之前沒有任何本質。當然就變成不知其來。沒有任何本質就表示人是自由的。自由就是指「選擇」的自由。這是人的全部及唯一的自由。不是人去追求自由,而是人生來自由,並被推向自由。人甚至不作選擇也是一種選擇,也是自由。人為何擁有自由其實是基於最大的偶然,但因為自由本身是絕對的,終極的,換言之,人的自由能使人為世界帶來各種價值、意義和價值的基礎,甚至可以說是人被投擲進這個世界那一刻就被判定為自由。
人只能接受這個事實,因為根本沒有一個答案,自由是世界諸價值的基礎,但人的自由從哪裡來卻是莫名其妙,歸根究柢人的自由是一種偶然的事實,與人必然要為世界帶來各種可能性。如果人是被判定為自由的,人必須為自己的各種選擇和行為負上絕對的責任。沙特認為這是絕對自由所必然推導出的結論。
事實上,人們往往很害怕為自己負責任,所以人們在選擇時,有些人會因此感到焦慮繼而逃避選擇。不過沙特指出,當人們感到焦慮時,其實恰恰反過來顯示了自由的存在,例如一個人站在馬路旁,能令他最感到不安的,不是害怕有車子撞過來,也不是害怕有其他人把他推出馬路去,而是他察覺到原來自己真的是可以衝出馬路,任由車子撞過來了結自己的性命。所以自由是一種焦慮。
返回心靈的故鄉
研讀哲學五十年,我不是一個很勤力的人。東方哲學是我心靈安頓的故鄉。中西方的哲學史脈絡、康德哲學、海德格、存在主義、語言哲學、政治哲學等等;算是安頓了幾組哲學,一點點的海德格依海德格引先哲的話 "Why is there Being - Why not otherwise?" 我跟學生說,哲學是一種回鄉之路。但確有所牽絆,返鄉的心境並不特別激揚,是那種「一去三十年,誤入塵網中」好像柏拉圖式的 Another Half 的感覺。存在的遺忘掩蓋了真實的召喚,所以才有召喚,於是揚起追尋的帆,向遠方的東方想念。
二十歲那年,在中文大學崇基禮拜堂草地躺着,聆聽 Coming Home 的召喚。長期生病的身體,忽然立起一個誓言?默想宗教是否我最後的安頓呢?不。我要做一次生命的實驗,將不知留活多少時月的身體,只思考一個哲學問題:死亡的本來面目,知何時終結。在大學裡面,開了多年的「死亡與不朽」課:對死亡的知識豐富起來,逐漸,生物演化理論、熵理論、醫學的死亡定義;不同宗教對死亡的安慰,神祕經驗……知識越豐富,卻越發現生死的知識跟生死的存在根本是兩碼事。沉靜許久,終於從佛家的緣起觀,道家莊子的「齊物論」,竟然在儒家的人文精神中,找到一點線索:非宗教、非科學的第三條路。這就是,我將在下一本書陳構出來,我這樣名之「東方境界型態的主體性自由」。這是前言,能夠恰如其分,已經不再是思辨的哲學,毋寧是牟老師常說的「教」;教者,能透過實踐以純潔化人之生命以至其極,儒家稱為成德之教,了悟生死的話。 (相關報導: 體會予盟邦自由選擇比恫嚇有效,北京才算成熟:《躁動的帝國》選摘(4) | 更多文章 )

*作者陶國璋,新亞研究所榮譽教授、香港中文大學哲學系客座助理教授,師從哲學家牟宗三先生。本文選自作者著作《自由在左,命運在右:哲學教我們抉擇》(應該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