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慶餘專欄:這個社會怎麼變成如此不安全?

2016-04-04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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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到內湖女童命案現場悼念女童。 (現在於四月一日已經由北市環保局清理/資料照,杜兆倫攝)

民眾到內湖女童命案現場悼念女童。 (現在於四月一日已經由北市環保局清理/資料照,杜兆倫攝)

小燈泡媽媽目睹女兒在她身邊遇害,喊出「沒有想到這個社會竟如此不安全!」整個社會目睹隨機殺童案後模仿效應的擴散,同樣驚呼「這個社會怎麼變成如此不安全?」答案主要就在「社會失範」與「政府失能」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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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失去了共同的價值規範,高舉人道旗幟的人過分注重人權而輕忽被害者人命、要求廢死而輕忽死刑嚇阻威力(他們只從犯罪統計數字而不從內心警戒、社會教化功能看問題)。政府則從食安犯罪、雞瘟及流感蔓延、登革熱擴散、菜價前所未有飈漲,到各地隨機殺人層出不窮,甚至貨櫃船觸礁造成生態浩劫,都嚴重失能失職,處置散漫,效率低下,毫不在乎自己(政府本身)的最基本職責是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及免於恐懼的自由。

社會失去共同的價值規範,導致思想混亂。明明是教化不足的社會,卻有一批人道人權高標準者及法官,堅持廢死、不判死,而不去相對關心受害者人權(尤其其家屬的心理創傷)及社會教化。這樣的失衡必定走向社區衝突、社區解組,並給予僥倖之徒「殺一兩個人不會判死刑」的錯誤認知。一個失去共同價值規範、對廢死振振有詞、對警方醫院收治危險精障分子(有暴力、恐嚇、威脅社區安寧事實者)大加譴責的社會,隨機殺人案怎會遏止?殺人者怎會不用精障理由為己脫罪?更何況殺人者在獄中吃好睡好,用人民辛苦納稅錢享受「犯罪報酬」,這不是在鼓勵更多犯罪及殺人嗎?

社會必須先有共同的價值規範,才能談到諸如廢死、獄中享受之類高標人權。而共同的價值規範來自從小教化,包括家庭、學校、社會。盧世祥《Hello Kitty不見了》一文指出:「台灣社會曾存在公德的觀念與實踐。日治時代生長的一輩,從國小階段起就接受修身教育。要求學生養成不隨地便溺吐痰-----,不給他人帶來麻煩等習慣。這是生活教育,日常生活要自我要求,也要為他人著想。要成就文明社會,須從個人自律與公德做起。」「但隨着未經生活教育的戰後世代為人父母或師表,台灣公德退化,至今未見扭轉:搭車高談闊論講手機、開車左轉搶先行、無視紅線路邊亂停車、斑馬線不讓行人、在人行道騎車、焚燒紙錢污染空氣----,以致台灣的公眾行為水準,遠不如文明先進社會。」

這樣接近加害型而缺乏自律的社會,還要替加害者大談高標人權人道,而不是幫最多也最普遍的受害者談救濟及犯罪防治(杜斯妥也夫斯基在《卡拉馬助夫兄弟》中說:「小孩的荏弱無助,總是讓狠心的大人更加熱血沸騰、肆意虐害。」),真的有點「捨本逐末」、「邯鄲學步」了!

至於政府嚴重失職失能,且不提重大政策錯誤造成誤國誤民。如明明是一個「大中國屋頂」下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中各表」「兩岸對等」關係,被玩成了「一個國家內部關係」;如九二共識的「求同存異」,被玩成了「同屬一中」(二者都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大中國屋頂」不見了)。馬政府還替中共幫腔,要逼蔡英文接受「台灣地方政府化」的「九二共識」。

即使是社會安全如食安風暴、菜價空前飈漲、兒童生命安全,政府也同樣嚴重失能。小燈炮媽媽說「沒有想到這個社會竟如此不安全!」兒童母親投書報刊說「小燈炮事件戳破了原以為只要陪在孩子身邊就能守護他們的幻想。」「台灣近年一再發生隨機殺人事件,尤其專挑年幼無抵抗力的孩子下手,地點遍及賣場、學校、路邊等公共場合,更引發家長們的集體焦慮和替代性創傷,導致人人自危、社會信任被撕裂。」這些質問無不直指需為人民安全負責的政府。
馬政府該做什麼而不做,從準總統蔡英文對小燈炮事件的反應就可以看出。蔡說社會安全有很多破網,她會用盡全力,在反毒、兒少安全、警力、心理健康、精神醫療諸多面向,加倍努力,把這些洞補起來。當然,她忘了前述《Hello Kitty不見了》一文所提文明社會當務之急的修身教育(公民教育),特別是各級學校這一環。

馬政府該做而不做的事罄竹難書。涉及全國每一人的食安風暴,大家已經討論太多。台灣東北海域「德翔台北」貨櫃船故障觸礁案,同樣拖拖拉拉兩週,直至船上所載高危害有毒物質,隨船身斷裂而遍佈海面。另外,菜價不可思議的飈漲,到達高麗菜一顆150元、蔥蒜每斤超過150元,連一向最便宜的蕃薯葉都一斤7、80元,更顯示這個政府連「民生最基本需求」都欠缺責任感(還推責給寒害。寒害會比颱風季節的農損更大嗎?政府有採取調節措施嗎?有緊急進口嗎?有出面穩定物價並打擊哄抬嗎?當國外進口的水果蔬菜也跟着不該趁火打劫而大漲特漲,就必須懷疑這波長達半年以上、史無前例的菜價飆漲,是官商勾結或刻意縱容的結果。),還遑論諸如隨機殺人的社會安全問題了。

這個社會為何變成如此不安全?因為「政府失能」、「社會失範」。前者不負責,後者的人權人道用錯了時機,不知道死刑或重刑也是一種公平正義(尤其有最大嚇阻作用的肉體刑罰,如新加坡鞭刑,可以用在隨機殺人及虐殺幼童的罪犯身上,否則他們是「不在怕」的),更不知道像郭台銘建議的「一週就執行死刑」,不僅是對證據確鑿、惡性重大殺人犯的最佳處置,也是還給社會人心公道、避免人民辛苦納稅錢拿來奉養恐怖製造者的最佳辦法。

*作者為時事評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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