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搖搖哥 台權會聲請提審:精神障礙復健運動倒退20年

2016-04-01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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搖搖哥事件後,台灣人權促進會召開記者會痛批政府失控反應過度,已聲請提審救人。(林俊耀攝)

搖搖哥事件後,台灣人權促進會召開記者會痛批政府失控反應過度,已聲請提審救人。(林俊耀攝)

內湖女童案事隔數日,台北市3月31日才剛宣布未來將對疑似精神病患者比照遊民協助勸導就醫,常在政大校園周邊出沒的「搖搖哥」,在並無傷人及違法行為下,就被衛生局人員及警方以「傷人或自傷之虞」強制送醫。台灣人權促進會3月31日晚間向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聲請提審,1日上午完成分案,下午3點半開庭。法官將透過遠端視訊,與仍在松德醫院的「搖搖哥」視訊開庭,全案不公開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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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審法》規定,法院收到提審聲請,若認為有提審必要,須在收到聲請後24小時內,向逮捕、拘禁民眾的機關發出「提審票」,而該機關須在收到「提審票」後24小時內,將被逮捕、拘禁的民眾解交給法院,由法院審查剝奪人身自由的行為是否合法。

台權會上午於立法院召開「失控的政府,下一個被淨化的是你?」記者會,質疑這波由政府主導的「社會淨化運動」,將《精神衛生法》第32條的「社區互助」精神,曲解為「社區排除」,企圖透過「被精神病」的方式,將「非我族類」以強制手段隔離。

台權會痛批,許多縣市也開始「不當關切」原本已相當穩定的精神障礙者,使精神障礙復健的運動倒退20年,造成數十萬精神障礙者的權益受到實質損害。

政大教授劉宏恩也於臉書發文痛批,北市府憑什麼認定「搖搖哥」有「自傷或傷人之虞」?若多年來他從未自傷或傷人,難道只要隨便舉報就可以隨便抓?劉宏恩表示,北市府自以為這樣可以讓大家更安心,但他卻因此感到更加害怕。

北市府發言人林鶴明表示,衛生局稍晚會公布整個時間軸、時序,讓大家比較了解。對於強制程度是否讓當事人不舒服,或讓外界觀感認為不恰當,林鶴明表示。市府會再了解並檢討,但在第一線的關懷員與警方,接收到希望協助處理的通報,如果大家認為可以更柔性,第一線人員也會願意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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