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金融業者養套殺,金管會應速處理TRF事件

2016-03-20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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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倉決定權: 銀行在考量「自身風險」的情況下,不依合約行事,在客戶未違約之情況下,片面自行「強制平倉」,將平倉成本强行丟給投資人;或故意刁難,不依投資人意願平倉,致日後平倉成本巨幅上升,亦全數向受害戶催討;凡此種種鴨霸行徑是否為金管會所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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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平倉成本: 敗德銀行趁受害人六神無主、身心俱疲之際,故意將平倉成本大幅灌水,以榨乾受害人,此種「人神共憤」之卑劣手段,為何金管會不予以約束?又「平倉成本」都是銀行說了算,投資人不能還價;然就是擄人勒索之「贖款」亦可以兩邊商量,難道銀行賺「髒錢」之窮兇極惡遠甚於黑道?財團橫行,道德淪喪,台灣豈是法治社會?

在政府棄而不顧下,我們成為銀行刀俎下的魚肉,任其宰割;受害戶不但尊嚴盡失,資產歸零,還負債累累,禍延三代;金融怪獸四處噬人,金管會默不作聲,實則稱許,台灣已近乎「政府率獸以食人」之社會;嗚呼!天地不仁,以百姓為芻狗。

我們「退此一步,即無死所」,今天在此集結,請求政府從真相出發,以蒼生為念,切實了解我們的冤屈;另外,我們懇請行政院暨金管會儘速同意下列請求事項。

一、 下令停售TRF/DKO/Vanilla等複雜型金融商品: 
全台人民無法也無從了解上述產品潛藏之巨大風險及禍害,金管會不能只考慮少數金融財團之片面利益,而無視廣大投資人之身家性命,我們懇求金管會即日起下令停售此類產品,以維投資人生命財產。在2014年人民幣大貶之際,TRF爭議四起,金管會未下令停售,導致2015年大量受害人因此產生,金管會首應承擔政策錯誤之責。

二、專業投資人之認定: 
金管會對專業投資人之認定不應以投資戶之「總資產」為依據,而應改以實質投資人是否具有對金融衍生性商品之「專業知識及經驗」為主,「總資產」之多寡爲輔;舉例而言,如張忠謀、郭台銘等企業大老獨自操作TRF/DKO, 則依現行標準,他們就是專業投資人,敢問金管會,他們兩位知道什麼是MTM嗎?什麼是Restructure嗎?如果企業大老都無從知曉,則金管會能稱他們是「專業投資人」嗎?如果他們不能算是,為何我們就硬被套上這個「寶號」呢?時至今日,我們最不能諒解的是,為何在被「抄家滅族」後,我們每個人的頭上還頂著金管會為我們量身打造的「專業投資人」桂冠;我們事先從未被任何人告知有此「殊榮」,事後金管會以此為藉口,撒手不管,全體受害戶至死不服!

三、善後處理: 
1. 金管會「胡亂核售」在先,「懈怠監督」在後,所以,金管會於情、於理、於法,不能置身事外;如金管會執意不理,我們將窮盡一切手段和金管會周旋到底,以還台灣社會正義!

2. 如上述,受害戶除不具衍生性金融商品之專業知識外,對事涉自身權益的法律文件亦在銀行之哄騙下「未及過目」即倉促簽名,金管會要求我們須以訴訟解決,則無異「驅生民以填溝壑」,我們敦促金管會必須出面收拾殘局,萬萬不可等閒視之!

3. 我們懇求金管會針對每個受害個案「介入協商」,力求於5月底前完成所有受害戶與銀行之協商工作,藉由行政權伸張社會正義,解決TMU亂象,有效引領受害戶走出絶境。

*TRF自救會是在今年2月初時,因匯聚科技的郭永福在媒體上揭開TRF/DKO等金融商品被銀行不當銷售事實後而成立。加入自救會的成員皆為在過去的2-3年間,因銀行游走相關法令灰色地帶,及主管機關監管鬆散的情況下所造成之受害者。

關鍵字:
T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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