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井案遷移?保留?再說?北市文資會審議 三大意見駁火

2016-03-16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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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資委員辛晚教則「贊成遷移」,他說,請主管機關把三井遷移後的活化有交待,歷建更有親近性與活化,鋪面也用不同的材質保存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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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討論」:遷移必須是「不得不」而為之

文資委員劉淑音表示,若願意讓人逗留的意義是很高的,遷移必須是「不得不」而為之,她問,市府有沒有把「所有、通盤的可能性」都考慮過才做出這樣的方案?什麼因素讓我們這麼急迫的要去下結論,她說,任何對歷史建築的破壞因子越少越好,因此,希望「繼續討論」。

文資委員堀込憲二則在會中建議「持續討論」怎麼保存三井,沒有明確表示支持移動或原地保存。

「現地保存」:文化是立國的基礎、保存是態度

擁有法制專業的文資委員黃英霓在會中是首位支持「原地保留」者,她表示,文化是立國的基礎,立國的基礎不是商業與賺錢,民國71年,她有參與《文資法》的研擬,至今已經34年,歷經7次修正,但只有這幾年從消極到積極保留文資。她認為,文資保存應該以北市城市發展歷史的意義為主,希望「原地保留」,還說,公務員再努力一點再做交通建設的規劃,才能兼顧都市發展的需要。

位在台北市忠孝西路與延平北路口的日治時期三井物產株式會社倉庫,目前面臨拆遷問題,建物雖已於2011年被列為歷史建築,到處卻可見盤根錯節的樹木。(林俊耀攝)
文資委員黃英霓在會中是首位支持「原地保留」者,她表示,文化是立國的基礎,立國的基礎不是商業與賺錢。(資料照,林俊耀攝)

委員張崑振則主張「現地保存」,他說,現地保存是態度,北門附近的路形符合今天需要,應能現地保存又能兼顧交通,他說,歷史保存不是只有一個斷代,不同時期的歷建都有價值,他認為,應該在不動歷史建物的情況下去調整路形,比任何所有的方案都可行。

文資團體「北北三」代表林奎妙則陳述了三井的歷史意義,她說,三井早年透過日本的擴張而壯大,在台灣負責出口代理、洋行等流通的業者。林表示,市府的各大部門還是在做各種開發計劃,她認為,市府用錯誤的程序決定三井去留,這不會是柯市府最後一個有爭議的個案,會是個開啓製造問題的濫傷,她說,荷蘭也有廢棄倉庫,反而在裡面開了一個小咖啡廳而不是移動建物,「市府到底要用交通名義解決多少不想面對的文資問題?」

關心此案的市議員許淑華也支持「現地保存」,她表示,3月9日的文資會上,鄧家基已經裁示要文化局做「現地保留」的方案規劃,但經她向科長詢問,局內卻都沒有收到文化局長的指示而動作,讓她看不到市府的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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