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全國勞動組合總聯合(簡稱全勞連)女性部,日前就2011年後懷孕、生產的女性勞工進行調查,並於24日發表結果。結果顯示,日本女性勞工(包含正職、非正職)中,每4人就有1人有流產經驗,且民眾對於產假、育嬰假等相關保障制度的認知度偏低。
日本全勞連每隔5年就會實行相關調查,此次調查日程為平成27年(西元2015年)4月至7月,對象為日本全國47都道府縣,於2011年後懷孕、生產的女性勞工,總計2909人,其中正式職員佔82.9%,非正職則佔16.0%。
働く女性の「4人に1人」が流産を経験「妊娠経過が順調」は3割にすぎずー全労連女性部/弁護士ドットコム/2016年2月24日15:02https://t.co/ps5Etcw2mf https://t.co/WJVtYe5Xiz
— 地方自治問題研究機構 (@jichikenkiko) 2016 2月 24日
每4人就有1人曾流產
調查結果指出,回答「過去曾有流產經驗」的女性約有23.2%,等於每4位女性勞工,就有1位有流產經驗;與前次調查結果(2011年)的24.4%相比,比率雖有下降,但仍非常驚人。表示「過去曾經差點流產、早產」的女性勞工達27.5%,其中「護理人員」佔居首位,達37.4%,且回答「懷孕過程十分順利」的女性勞工不到一半,僅佔33.9%。
妊娠初期のつわりから始まって、妊娠中は体調不良との戦い・・・。法律は、ラッシュアワーを避けた通勤や、休憩時間や回数を増やすことなど、働く妊婦さんにいろいろな権利を認めているんです。 http://t.co/17dOTNrkG6 pic.twitter.com/lYmMB7AhKK
— 弁護士ドットコムライフ (@bengo4life) 2015 9月 6日
保障制度認知度偏低
日本《男女雇用機會均等法》、《勞動基準法》等規定,雇主應依女性勞工的懷孕週數等,延長、增加其休息時間及次數,且為減緩通勤壓力,應減少懷孕勞工的工作時數,但調查指出,就增加休息時數措施,回答「不知道有相關制度」的女性勞工高達64.5%,後項措施則達38.2%,可見民眾對於相關制度的認知度仍不高。
今後(2017年)の育児・介護休業法の改正の方向性について:育児編 https://t.co/HfE8wo4QlE pic.twitter.com/YYiYWnAxdT
— 川嶋英明×社労士 (@Hideaki_KWSM) 2015 12月 23日
日本《勞動基準法》第65條之1規定,懷孕女性可於產前6週(最長可於14週前)開始請產假,但調查顯示,不論職業為何,回答「產假未滿6週」、「無產假」的女性佔13.8%,多因公司需求而無法請假,且有23.2%的非正職女性勞表示「不知道有該項制度」。
有女性勞工於自由論述欄寫道:「我曾在懷孕時,於夜班值勤中出現出血情況,而後情況沒有好轉、我肚子又很痛,我就告知(公司)隔天可能無法上班,公司卻告訴我無人可代班,不允許我請假,甚至在我流產後竟說:『只要當作沒有懷孕過就好了啊,別那麼沮喪嘛。』」 (相關報導: 印度婦女爭取「女性」入廟 就算收到死亡威脅信也要衝撞百年傳統 | 更多文章 )
子供が…親が…そんなときあなたはどうしますか?いざというときのために育児・介護休業法を見てみましょう! https://t.co/BDwBXJNeuK pic.twitter.com/CHsraHT2rz
— huubTODAY (@huubtoday) 2016 2月 23日
非正職勞工恐不適用相關法律
日本《育嬰介護休業法》規定,不論男女,只要在同一僱主下持續工作滿1年,便可以在小孩滿1歲(最長可至1歲6個月)前申請育嬰假,但調查指出,實際上有申請育嬰假,並獲准的女性勞工,正職佔83.0%,非正職則僅佔47.4%,兩者差距懸殊。回答「沒有申請育嬰假」、「縮減預期育嬰假的時間」等的女性勞工中,有46.2%的正職女性表示「所得保障太少」、22.4%的非正職女性表示「(非正職)不適用該制度」,故不申請或縮短育嬰假。




































































圖說:「衣拜媽祖」,在地志工媽媽親手為新港媽祖縫製衣服慶祝媽祖誕辰


圖說:BRT查無不法,國民黨團要求林佳龍道歉。(記者黃志政攝)楊正中指出,地檢署以查無不法偵結BRT案,就是檢察官打臉林佳龍,也證明了所謂的BRT弊案完全是林佳龍政治迫害抹黑前朝,藉由踩踏別人的背來累積自己聲望的政治手法,而林佳龍為抹黑前朝,污衊了BRT,把原本一個三贏的政策變成三輸,犧牲社會大眾的利益,把它改成優化公車專用道,其錯誤的政策比貪污還可怕。楊正中還指出,如果BRT不被廢掉,市府與BRT公司各50%分紅,BRT可以讓市府賺一億多元,如今廢了BRT造成損失,市府反而要賠2.64億元,另外還得編1千萬元補BRT公司資本,除此,BRT土建、機電、行控中心工程至今無法驗收,市府每輛花1300萬元購置的32輛雙節車輛也全部荒廢了,林佳龍也應負行政責任。市議員李中也指出,林佳龍污衊BRT的後果就是本已完成的工程延遲驗收造成損失與浪費,放棄台灣大道黃金路權有圖利公車業者之嫌,而任由雙節車輛閒置延至去年八月才另開海線公車路線,則是放棄台灣大道客源集中服務最多的路線而就客源分散的海線,惡搞BR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