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國忠觀點:「廢核」或「以核養綠」?

2018-11-05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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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台灣的環境,適合廢核還是以核養綠呢?(資料照,張麗善辦公室提供)

以台灣的環境,適合廢核還是以核養綠呢?(資料照,張麗善辦公室提供)

由於今年11月24日的地方選舉也將針對「以核養綠」進行公投,因此筆者對「廢核」或「以核養綠」做詳細討論,希望能幫助選民們做正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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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本

二戰時日本曾遭兩顆原子彈的摧殘,311的福島核災就是發生在日本,日本的地震與海嘯也比台灣嚴重(海嘯的英文tsunami就是日語發音),所以日本比台灣更有理由「廢核」。
 
如眾所周知,日本的一般技術與管理水準要比台灣高明得多,因此日本在廢核上也更具備條件,但日本至今沒有廢核的計畫。由各種跡象看來,日本反而是在「以核養綠」以兼顧供電、減碳及減少空污等。
 
連日本都沒有因為要發展綠電而廢核,我們為什麼非得在2025年就達到非核家園?在無法與國外的電網相連,地震、颱風多等等國情都與日本相近,且台灣事事都向日本示好下,台灣反倒要學德國以綠電來替代核電,合理嗎?

日本福島核電廠,放射性污水儲存槽,福島核災(AP)
日本並沒有因為福島核災而決定廢核。(資料照,AP)

二、美國

美國政府所屬之EIA (Energy Information Administration)於2018年2月對「2018年之能源展望與至2050年之預測」發表了文件(註1),由此文件可一窺美國對其能源政策的長期預測。圖1取自此文件的第50頁,由此圖可知:

1.美國新的核電廠在2016, 2019及2020年陸續加入。

2.美國舊核電廠退役者不多。此現象頗符合世界核能協會(World Nuclear Association)在「美國的核能(註2)-執照更新與法規」中所說:「2018年美國已有89座核電廠獲得延役」。(註2也說,美國現正操作中的核電廠有98座,舊核電廠幾乎都建於1967至1990年)

3.雖然美國在數十年之前就有三哩島核災,但美國政府並無廢核的打算,反而在加強核電安全後將大部分的核電廠延役(因為延役後的發電成本極低廉、無空污且安全無虞)。

4.在國際社會的減碳趨勢下,美國也在大力發展綠能,所以美國目前的做法頗符合「以核養綠」的觀念。

20181102-供參考情況中,年度電力生產容量的增加及退役。(圖/作者提供)
供參考情況中,年度電力生產容量的增加及退役。(圖/作者提供)

三、因核廢料而主張廢核?

不少人贊成廢核是「認為核廢料的問題無法解決」,並認為「核廢料對蘭嶼的居民造成很大的風險」。但原能會在「蘭嶼貯存場安全管制」的網站(註3)明言:「原能會於85年4月蘭嶼貯存場不再對外接收貯存廢棄物桶…」(取自註3之三、廢棄物貯存與檢整作業說明」)。

資料顯示,自那以後,醫療、工業、研究等一般的核廢料暫存在龍潭的核研所,核電廠的高階核廢料則暫存在核電廠自己發電的水池裡(但會逐漸減少核電廠的發電量)。

蘭嶼的核廢料搬到那些無人小島並不困難,而可使蘭嶼居民的核風險大幅降低。但就筆者所知,已貯存於蘭嶼的核廢料繼續放在蘭嶼時,反核者可繼續操作廢核,蘭嶼的居民也可繼續得到補助,因此對台電搬遷在蘭嶼的核廢料一事並不積極。

核電廠的高階核廢料已存在了數十年(40年前核電廠即開始運轉),因此若採用「以核養綠」,其問題只在「高階核廢料多一些,不是有與無的差別」。台灣適合因核廢料而廢核嗎?集思廣益來為核廢料尋找適當的出路比較「愛台灣」吧!

台灣極度缺乏能源,核電曾為台灣提供了廉價而穩定的電力;核燃料又可支持1.5年以上(遠較煤及天然氣的貯存長久),因此核電也有戰略價值,在早年兩岸情勢十分緊張時更是如此。以此觀之,核電對台灣社會的安定與企業的發展都頗有助益,現在主張「廢核」公平嗎?

氣候變遷的現象已如此嚴重,毫無疑問,減碳比廢核重要得多!這也是筆者一再強調「皮之不存,毛將焉附?」的用意。其意思是說「事有先後」,若地球上的生物及人類因為氣候變遷而無法繼續生存了,那「廢核」有甚麼意義?對得起後代子孫嗎?

四、核廢料的近期報導

由近期的報導可知,核電廠的高階核廢料與一般的廢棄物大不相同,並且已有新技術發展(但要克服放射性的問題),在暫存或逐步解決上沒有很大的困難:

1.EnergyTrend於2018年3月報導:「比爾蓋茲與中國聯手研發第四代核技術,以核廢料來驅動反應爐」(註4);

2.中央社2018年5月報導:「核一乾貯設施 新北籲台電重送審水保計畫」(註5);

3.中時電子報2018年6月報導:「日本開始制定核廢料乾貯標準方案」(註6);

4.聯合報2018年6月報導:「核能專家趙嘉崇:核廢料可再提煉 很值錢」(註7)。

五、「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及空污、物價等

我國於104.07.01將「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立法(註8),以展現我國呼應國際社會減碳的決心。

此法的第四條為:「國家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為中華民國一百三十九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降為中華民國九十四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百分之五十以下…」。

若快速廢核,則此法中的減碳承諾要如何逐步達成?難道台灣不是真心想實踐減碳的國際責任,此法只是應付國際社會?

再說,台灣於2025年實施非核家園時,若綠電無法替代核電,則將提高煤、天然氣等化石能源的發電量,並使得空污更為嚴重,因而將使所有的台灣居民都受影響。此外,若快速廢除廉價的核電並以昂貴的風電及太陽光電來替代,即使可行,也將造成電價及物價的大幅上漲。

用「以核養綠」來減少可能的空污、降低電價及物價的上漲,並努力達成「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對國際社會的減碳承諾,不是較為務實而穩健嗎?

六、結語

日本及美國都沒有因為核災而「廢核」,而都加強核安後在「以核養綠」。其原因之一在於,核電本身的電價低廉,核電廠延役後核電更比風電、太陽光電便宜得多,對遏止電價、物價上漲及促進經濟發展頗有助益。事實上,除了德國之外,筆者還沒聽說哪個先進國家要以綠電來替代核電的!

本文就核廢料的議題有諸多著墨,結論為:以核廢料做為「廢核」的原因頗不足取。「以核養綠」除了較能減緩氣候變遷、較易達成「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中對國際社會的減碳承諾外,也較能遏止電價/物價的上漲、促進經濟發展並減少空污。其中,減緩氣候變遷最為重要,畢竟,使各種生物及人類能繼續生存是首要工作,也才對得起後代子孫。

註1:美國EIA (Energy Information Administration),「2018年之能源展望與至2050年之預測」 (Annual Energy Outlook 2018, With Projections to 2050, 2018/02/06),第50頁有「每年增加及退役之電力生產容量(參考情況)」(Annual electricity generating capacity additions and retirements (Reference case)

註2:世界核能協會(World Nuclear Association),「美國的核能」 (Nuclear Power in the USA, 2018/10), 之「執照更新與法規」 (Licence renewals and regulation)中說:美國電力反應器獲得延役者達到89座 (This took the number of US power reactors that have renewed their licences to 89), 並在前言中說:幾乎所有的核電容量來自1967至1990設立的反應器(Almost all the US nuclear generating capacity comes from reactors built between 1967 and 1990)

註3:原能會的網站,「蘭嶼貯存場安全管制」,  三、廢棄物貯存與檢整作業說明

註4:EnergyTrend, 「比爾蓋茲與中國聯手研發第四代核技術,以核廢料來驅動反應爐」(2018/3/21)

註5:中央社,「核一乾貯設施 新北籲台電重送審水保計畫」(2018/5/23)

註6:中時電子報,「日本開始制定核廢料乾貯標準方案」(2018/06/02)

註7:聯合報,「核廢料無解?核能專家趙嘉崇:核廢料可再提煉 很值錢」(2018/06/03)

註8:環保署,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104/07/01),第四條為「國家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為中華民國一百三十九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降為中華民國九十四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百分之五十以下。

前項目標,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參酌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與其協議或相關國際公約決議事項及國內情勢變化,適時調整該目標,送行政院核定,並定期檢討之。」

*作者為柏克萊材料工程博士,前國營事業主管及全國工總環安衛委員會副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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