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給陸軍近戰實戰化訓測賽的忠告

2024-03-12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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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視刺槍過時無用,拳腿於戰場或於城鎮戰的用處豈會勝於槍械﹖軍人持槍用槍卻不練刺槍術,捨利器不用,豈非捨長取短﹖既說刺槍過時無用,卻反而去練拳腿、擒拿奪刀奪槍,豈不捨本逐末﹖拳腿與綜合格鬥之習練又豈能一蹴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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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械是手腳的延伸,先練拳腿可為練器械奠基造型,徒手練拳腿,持械練刺槍,兩者本應相輔相成,戰場拚鬥應以持械為先為用,若因時間限制而必須有所取捨,恐怕也不是棄械就徒手!

刺槍術不只是基本刺、團體刺,更非流於形式的空刺,它動作簡單明快,可以以簡馭繁、以長制短、以直取迂、以刺制敵。刺槍術也不只是刺,它刺擊砍一招三式一氣呵成銳不可擋,刺槍術從徒手訓練、徒手練槍法、基本刺槍、應用刺槍、拳打腳踢、對刺、特種地形對刺,可以按部就班循序漸進施訓,更可從基礎到進階、從基本到實戰。用槍、奪槍、反奪槍,一以貫之,刺槍術當然不只是刺槍術!

簡言之,練拳腿可為練刺槍打好基礎,有利於刺槍術刺擊砍踢打、刀彈並用、人槍一體,增強攻防作用;練拳腿卻捨刺槍,無異於捨長取短、捨本逐末、捨利器不用,非明智之舉,更非軍隊作戰的作風,練拳腿應以致用於持械作戰為依歸!

軍隊訓練課目繁多、任務頻仍,可用時間有限,應講求編組、訓練方法,提升效能之外,應以體能支撐戰技,以拳腿做熱身運動、前置訓練與輔助訓練即可兼顧,而使兩者相互為用相輔相成。

軍隊長年推行刺槍戰技,從兵到將、從現役到後備,已有普遍的基礎,若能持續推廣、導正方向之偏誤、調整要求之重點,必能在既有普遍基礎之上,累進厚實練成效,方期事半功倍突破瓶頸;若其不然,見異思遷、人去政息,總在變動中起伏搖擺,養成各級莫衷一是、層層等待觀望、見風轉舵的消極習性,恐將事倍功半甚至徒勞無功。

軍隊改變官兵對刺槍術的認知並增強參與情緒不難,只要跳脫僵化的訓練模式,講求活學活練活用,以標靶輔助訓練,以對刺為重點,以實戰對抗為目標,必能一新官兵耳目,符合為戰而訓的要求。為符前述興革,應購發標靶訓練所需的靶具,結合生活圈與訓練場設置,提供部隊隨時隨地可用,培養時時、處處、人人做訓練的態度與習慣。對刺是鍛練體能、提升技能、啟迪智能、磨練心能、開發潛能一練「五能」兼修的課目,官兵穿著護具,即能在安全無虞的狀態中體驗與落實對抗實戰的要求,進而養成堅韌的心性、敢戰能戰的勇氣與頑強的戰鬥作風,勻支適切的經費配賦部隊應有的護具極其必要,而其訓練所產生的效益與附加價值可以預見值得期待與信賴!

軍以戰為主,戰以訓為本,訓以精簡實戰為要,求精必須簡併課目以凸顯重點、更賴持恆反覆、著重對抗,方期累進有功,精練刺槍戰技,既可人槍一體,刀彈並用、刺擊砍,又能輔以拳腿踢打摔絆,持槍用槍練刺槍,養成用槍的觀念與習慣之后,進能隨手取物、化物為械、化械為槍,不受槍械形式限制,而能臨機應變制敵。正確有效的習練刺槍,其用大哉!

*作者為退役上校、中華武術刺槍戰技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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