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案偵訊音檔消失16分鐘 吳宗憲嘆陷羅生門:檢做錯還好意思嗆當事人?

2024-03-07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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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呼籲法務部通告各檢察機關訊問音檔須連續,尤其高度政治性或爭議性的案件上一定要做到,才能重拾國人對檢察的信心。(取自國會頻道直播)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呼籲法務部通告各檢察機關訊問音檔須連續,尤其高度政治性或爭議性的案件上一定要做到,才能重拾國人對檢察的信心。(取自國會頻道直播)

民眾黨籍新竹市長高虹安詐領助領費疑雲延燒,北檢2023年起訴高虹安後,時任高虹安辦公室主任王郁文在出庭時控訴她的偵訊音檔被消失16分鐘。對此,過往有20年檢察官資歷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7)日於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時表示,無法理解為何公訴檢察官不對在先,卻還好意思跟當事人嗆聲,被抓包未依法全程錄音,態度上不應強硬回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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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去年8月遭北檢起訴在立委任內涉嫌詐領助理費46萬元,但與高虹安一樣堅持無罪的王郁文,先前出庭時控訴她的偵訊音檔被消失16分鐘,並指稱在音檔消失期間,檢察官曾脫口「上面指示一定要起訴高虹安」、「我們不要錄影了」等語;台北地院昨日為此再度開庭,勘驗偵訊筆錄光碟是否真有消失。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日邀請法務部長蔡清祥業務報告並備詢,吳宗憲質詢時指出,國人對司法信任度低落,雖可能是源自收看影視作品的誤解,但也不乏有檢調機關自己鬧出的事件,如高虹安助理費案中,王郁文控訴自己被偵訊時,中間有16分鐘的音檔被中斷一事。

吳宗憲說明,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00之1條,訊問被告時,應全程連續錄音,若不符不得作為證據,檢查機關與司法機關也有錄音錄影保存辦法,裡面也規定的非常清楚,偵訊一定要全程錄音,但今天卻發生當事人對音檔有意見,公訴檢察官竟當庭嗆聲,消失音檔無關案件內容,不明白勘驗意義。

吳宗憲質問,檢察官自己違反《刑事訴訟法》等法規在先,卻反控消失的音檔無關案件,法務部能認同這樣的說法?蔡清祥答覆,若整個偵訊程序在進行當中,當然應錄音、錄影,但若是中間休息或做其他的事,讓偵訊程序中斷,當然就停止錄音,檢察官本就有權做案件處理流程,因此仍要分辨各案件情形。

籲檢方修法補漏 吳宗憲:中斷錄音須載入筆錄

吳宗憲認為,這就是問題所在,檢方應把問題補漏,不要讓外界因一些疏失對檢調產生誤解,現在高虹安助理費案,就是因為中間有16分鐘沒有音檔,導致王郁文與公訴檢察官各說各話,整起案件未能繼續推進,「我認為這種事情非同小可,這對檢察界的傷害是很大的。」

吳宗憲強調,自己沒有指稱高虹安助理費案的承辦檢察官真有恐嚇王郁文,但正是因有16分鐘音檔中斷,讓此事現在變成羅生門,因此未來是否能修法,要求檢察官在訊問時必定要「全程」錄音錄影,若有特定因素要中斷程序,也務必要在筆錄上,載明中斷錄音的原因為何?

吳宗憲表示,高虹安助理費案目前爭議,就是檢察官未在筆錄載明錄音中斷,結果現在被發現音檔是分成2個不同的檔案,「我沒有辦法理解的是,這個公訴檢察官竟然好意思去嗆那個當事人,我認為自己不對在先,如果被抓包,我覺得態度上,還是不要去跟人家這樣強硬的頂回去。」

吳宗憲呼籲,法務部通告各檢察機關訊問音檔須連續,尤其是在高度政治性或爭議性的案件上,一定要做到,才能重拾國人對檢察的信心;蔡清祥回應,法務部願意重申,要求承辦檢察官在任何行使刑事訴訟的程序時,若依規需全程錄音錄影就要照做,「我們會願意來做函示、再做重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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