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定要相信,根據中國大陸很多良心犯的案例來看,聲援力度越大秘密警察越有所顧忌。在特定的情況下他們會考慮提前釋放當事人,即使發生超期羈押、判刑等比較壞的後果,他們至少能夠保證當事人「不會死、不會瘋、不會被摘取器官」,保證當事人的一些訴訟合法權利和家屬的通信、會見權利。如果因為恐懼放棄公開聲援,就等於自己放棄了這些權利。也會任由自己的家人任由它人凌遲、羞辱。
人道救援有很多種方式,可以像李淨瑜、王峭嶺、李文足一樣毫不妥協地高調救援。也可以像很多中國政治犯的家屬一樣,一邊發聲、一邊利用聲援的力量達成妥協,我們不強求每個家屬都採取非常堅決的態度,但必須明確表達的一點是如果不通過輿論製造壓力,只是單純的妥協和沉默對營救沒有任何的好處。
談到富察的個案,沒有人知道富察為何不選擇在臺灣通過個案申請、訴訟等方法嘗試直接取得國籍,而是選擇了回到大陸註銷戶籍。對於沒有公開披露的資訊妄加揣測沒有意義,但我們可以明確知道的有以下幾點:
1、富察曾經出版過較多講述中國異議人士抗爭史、非漢族中心視角中國史的著作,極可能被定義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煽動分裂國家罪。他被釋放的可能性不大,目前家屬需要做的是爭取委託經驗豐富的人權律師並爭取會見當事人。
2、如果家屬不表達台獨、反共立場,只委託合適的律師、爭取入境旁聽庭審和探監,並不存在風險。
3、富察目前仍未註銷中國戶口,可能被中國政府視為中國人而非臺灣人,在刑滿釋放後被無限期限制出境,家屬的聲援有助於讓富察於刑滿釋放後能夠儘早回到臺灣。
列舉了上述一些中國内部的成功救援案例後,想告訴富察和其它在中國大陸有親友被羈押的家屬們:如果家人因政治案件被中國共產黨逮捕,一定要堅持公開救援,力度越大越好。如果能夠得到國際關注則對當事人的處境更加有利。如同前述「即使聲援不能讓當事人的情況變得更好,至少也不會變得更糟。」
同時高調聲援也會讓自由世界的人們認知到赴共產國家經商、旅遊的風險性,從而降低將來可能的受害者人數。遺憾的是目前台灣人的案例只有李明哲的妻子李淨瑜採取高調國際救援的方式,其它幾乎都是採取低調「被噤聲」的方式應對。這樣對當事人的處境不會有幫助,有時也會被外界誤解是否當事人做了什麼?這反而對其造成二度傷害,這種傷害甚至有可能會是一輩子的傷痛。就如同台商受害者協會的運作功能,我們也鼓勵這些受難者的家屬能夠組織起來、共同赴國內外尋找資源以拯救自己在中國大陸受難的親人,最好是能夠透過政府的力量把各國人質外交的受害者都串連起來成立國際超然力量的救援組織平台,好讓受難者能夠早日回國與親友們團聚!
*作者為喜歡關心社會和弱勢的竹科科技業工作者,曾任網通科技公司業務經理及感測器科技公司董事長特助。求學期間並擔任過大紐約台灣同學會會長。因為一次臨時安排的中國大陸一天差旅,意外被迫就讀4年「中國人權大學」,剛順利「畢業」並返回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