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 bay好油」自導自演恐嚇 蘇煥智推論起訴罪名:已達限制言論自由效果

2023-10-03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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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南縣長蘇煥智(見圖)指出,檢察官目前以偽造私文書偵辦「Lin bay好油」可能有問題;因為其構成要件必須要有「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但此事件有「生損害於公眾」嗎?(資料照,蔡親傑攝)

前台南縣長蘇煥智(見圖)指出,檢察官目前以偽造私文書偵辦「Lin bay好油」可能有問題;因為其構成要件必須要有「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但此事件有「生損害於公眾」嗎?(資料照,蔡親傑攝)

農業粉專「Lin bay好油」版主林裕紘日前上前立委黃國昌的直播時,稱自己遭到恐嚇,但檢調調查後發現竟是「自導自演」,引發外界譁然。對此,前台南縣長蘇煥智今(3)日在臉書表示,此事件的確讓「Lin bay好油」信用破產,又因為是與國民黨許姓黨工串通因此不構成「恐嚇罪」,而檢察官若以「偽造文書」起訴,可能對「網路上傳遞不實訊息」創造出一個新的刑罰追訴手段,等於「數位仲介法」尚未通過,但卻已達到「限制言論自由」相同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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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Lin bay好油」林裕紘與許姓黨工勾串自導自演「被恐嚇事件」,蘇煥智表示,國民黨許姓黨工已經認罪,並提供兩人勾串的相關証據及錄音帶。這個事件的確讓「Lin bay好油」林裕紘的信用破產,值得公共評論者引以為鑑。不過「Lin bay好油」所揭露的農委會購買進口巴西蛋是否涉及貪污圖利的問題,卻不能因而忽略不辦,應該要繼續追究才對。至於「Linbay好油」及許姓黨工是否構成刑法305條恐嚇罪,既然是兩人共謀自導自演,當然就不構成「恐嚇罪」。

蘇煥智指出,檢察官目前以偽造私文書偵辦,可能也有問題;因為蓋偽造文書的構成要件必須要有「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但此事件有「生損害於公眾嗎」?綠營支持者不爽他們栽贓給「綠營支持者」恐嚇,這個可以理解,但「損害公眾」並不是抽象的情感,而必須有實質客觀的公共秩序及公共利益受到損害之虞,他認為這應該尚未達「損害到公眾」。

蘇煥智說,這個事件如果檢察官以「偽造文書」起訴,可能對「網路上傳遞不實訊息」創造出一個新的刑罰追訴手段,其效果等於「數位仲介法」雖然尚未通過,但卻已達到「限制言論自由」相同的效果,對於人權的侵害值得大家重視,至於就政治效果而言,檢察官的偵辦、收押,已經有效轉移農業部進口巴西蛋是否涉及貪腐圖利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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